定量包装食品净含量的计量检验

2010-07-27 06:40于春光周艳立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10年4期
关键词:净含量量筒容量瓶

于春光 周艳立

(天津市蓟县计量检定所,天津 301900)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可想而知食品在百姓生活中占的地位是何等重要。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食品质量、卫生等方面要求的不断增加,定量包装食品在我国食品市场的占有率也逐年增长,其净含量检验的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1 定量包装食品净含量计量检验的概述

定量包装商品是指以销售为目的、与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体积、长度标注的预包装商品。而定量包装食品则是指食品类的定量包装商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加强对食品企业定量包装商品的抽样检验、计量监督,保证了定量包装食品的净含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为了便于生产企业对生产过程中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进行计量和抽样检验,便于政府部门和广大消费者对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进行计量监督,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制定了JJF1070——200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该规则是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通用技术规范,以商品净含量标准单位的不同给出了原则性的检验方法,其中以体积标注净含量商品的计量检验方法有:绝对体积法、容量比较法、密度法和比重法。在我们实际工作中,大家比较常用的是绝对体积法,但实际上密度法在很多以体积标注定量包装食品净含量的计量检验中有很多优点。

2 检验方法的比较

2.1 绝对体积法

绝对体积法测量定量包装食品净含量的检验原理是将液体食品(例如色拉油、饮料等)内容物直接倒入量筒,要求倾倒时内容物不得向外飞溅,且达到内容物在3分钟内滴出少于1滴,保持量筒垂直,读弯月面的下缘即为商品净含量。此种方法原理简单。以500mL的量筒测量标注净含量为100mL的酸奶为例:500mL量筒误差为5mL,商品挂壁和读数误差尽可能用量入式测量,这样其综合误差在5mL左右,可见此种方法测量准确度较低。

2.2 密度法

对袋装、塑料瓶装等可均匀混合的液体食品(如酱油、醋、矿泉水等)采用绝对体积法测量净含量,用量筒测量,不但测量准确度较低,而且检验有泡沫时会很复杂。我们通过大量的试验和工作经验认为密度法是一个好办法。

密度法就是将一袋待测食品和容量瓶温度始终保持在200C,然后将内容物按照容量瓶的标称容量注入其中,称出容量瓶和其内容物重量,以内容物重量除以容量瓶算出本次测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样品的密度值。然后只要测出其他样品的重量,即可算出其他待测样品的体积。

本方法检验的综合误差主要集中在密度测量过程中,为保证测量准确,测量密度值必须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以上,测量设备要求容量瓶允差为A级准确度,天平分度值至少为0.001g。

密度法破坏样品较少,充分利用高精度量器,测量结果准确。

3 密度法检验实例分析

例如对500mL塑料袋装醋为例,在200C条件下先测出容量瓶的重量,再注入样品500mL,测出重量,二者之差为样品重量505.36g,重量与体积的比值为密度1.01073g/cm3,取3次测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样品的密度值,然后测出其他样品的重量,即可算出体积。表1中列出了用量筒、容量瓶和密度法测出的体积值,可见密度法的准确度仅次于容量瓶。

表1

综上所述,绝对体积法方便简单却准确度低,密度法虽复杂,但在实际检验工作中却有很多优点,所以在食品计量检验工作中还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JJF1070--200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2]《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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