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切实抓好新《条例》的学习宣贯工作。各级安监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与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开展新《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不仅要原原本本学习《条例》,还要结合学习人大法工委、财经委和省安监局合编的《条例》释义,让《条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
第二,要切实抓好《条例》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新《条例》内涵十分丰富,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近年来涉及到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梳理,积极研究制定、修订有关安全生产配套的规定,积极稳妥的推动《条例》各项制度的落实。
第三,要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切实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规范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