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晓宁 黄红云
树立正确的、客观的幸福评判理念,坚持健康、乐观的生活态度,是公务员个人提高自身幸福感的基点。
幸福感是一个十分主观的感受,受许多因素影响,它因人而异,因岗位而异,因情况变化而异。为了深入了解公务员在现阶段社会阶层中的状况,武汉市直机关工委和武汉市社科院联合课题组,从幸福指数这一视角切入,对公务员的生存状态进行问卷调查,分析影响公务员幸福指数的相关因素。
课题组对相关的委、办、局机关1000名公务员进行了抽样调查,发放问卷1000份,问卷回收882份,有效问卷841份,有效率为95.3%。
调查中,公务员对自身幸福感总体评价非常满意的比例为7%,满意的为57%,评价为一般的占25%,基本满意的为8%,还有3%的比例评价为不满意。
具体来看,从生活状况幸福指数分析,生活的压力和家庭的后顾之忧仍然是影响公务员幸福感的重要因素。调查将表示满意度高的非常满意和满意两项百分比相加,得出比例最高的前五项,分别是对同事关系的满意度,比例达82%;对自身婚姻状况的满意度,比例达79%;对与上级关系的满意度,比例达75%。
表示不满意比例最高的前三项分别是对医疗保障状况的满意度,比例达14%;对居住状况的满意度,比例达8%;对收入状况的满意度,比例达7%。
调查发现,公务员对单位的福利待遇、居住状况和医疗保障状况的不满意率,相对于其他幸福指数偏高。这反映出尽管近年来公务员的生活状况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和改善,但生活的压力和家庭的后顾之忧仍然存在,而且是影响公务员幸福感的一个重要因素。
根据问卷调查和座谈会的情况看,近几年来公务员的生活水平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有了明显的提高,这种提升和改善让公务员切实感受到了自身幸福感的提高。但从客观上讲,也存在比较性差距,不同的地区之间同一性质的单位、部门、职位待遇差别明显。因此,这种对幸福感的不满意率来自横向的对照和比较,有其存在的客观现实性。
调查显示,公务员的居住状况总体趋向良好,但不同类别的工作岗位、不同年龄阶层的公务员,对住房状况的幸福指数评价差距较大。从全国的总体情况看,房价普遍较高,社会各阶层都存在一定的压力和负担。
具体到公务员而言,主要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改革开放以后,通过福利分房、集资建房等,公务员的住房状况有了一定改善,但分房面积较小,居住环境相对较差,公共设施相对陈旧。近年来,这一阶层公务员有改善住房条件的迫切需求,但房价涨幅远远超过工资待遇涨幅,超过其经济承受力而无法使住房状况得到改善。二是对于新进机关的年轻公务员而言,仅仅依靠自身的工资待遇购买商品住房显得心有余力不足,即使购买也要承受巨大的经济负担。这种住房价格的居高不下和目前的工资待遇现状,存在的强烈反差,使其成为幸福感不高的重要因素。
同时,调查数据显示,医疗保障状况的非常满意和满意指数只达到36%。自新一轮医疗改革实行以来,处级及处级以下公务员的医疗保障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化,医疗保障与普通市民基本趋同,看病贵、看病难逐渐显现。而局级及局级以上公务员的医疗保障状况没有发生改变,因此这一项内容的满意指数基本来自局级公务员。另外,针对公务员医疗改革论级别而不论年龄的措施,导致年龄偏大的公务员抱有抵触心理,主观上降低了对医疗保障的满意率。
调查还发现,公务员对家庭有后顾之忧,主要集中于子女教育抚养方面。其表现于:中年以上公务员最大的压力来自子女就业问题,尤其是目前就业形势愈加严峻、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子女就业成为影响公务员幸福指数的重要因素。另外,配偶下岗、配偶就业企业不景气或者待岗再就业的公务员,承担的家庭压力相对较大。
青年公务员最大的家庭压力,来自子女的教育问题。在目前以应试教育为主导的教育体制下,子女的教育培养成为青年公务员最关切、最忧虑的问题,也是影响其幸福感的最重要指数。
从工作状况幸福指数分析,满意度最高的前五项,是对自身工作责任感的满意度,比例高达89%;对工作环境的满意度,比例达72%;对本单位事业发展状况的满意度,比例达64%;对所在单位权力资源的满意度达54%;对本单位机关文化的认同度达54%。
表示不满意比例最高的前五项,分别是对现行公务员的晋升制度不满意,比例达12%;对现行的公务员考核制度的不满意,达8%;对个人事业发展现状不满意,达8%;对所在单位提供学习、培训、培养锻炼机会的不满意,达7%;对单位福利待遇不满意,达7%。
在本次调查中,公务员对目前所处的人际关系满意度较高,对学习充电机会的满意率相对较低。这反映出公务员队伍有着坚实的基础,并有着良好的发展态势,对于继续加强学习充电、更新知识储备、保持与时俱进方面有着迫切的期望和要求。当然,也反映出目前的公务员队伍在学习和知识积累上,滞后于时代发展步伐。
调查发现,和谐的人际关系是提升公务员幸福感的重要保障,需要引起重视,加强引导。从公务员的工作性质来看,按照职责和分工,公务部门大多采取“独立作战”的方式开展工作,跨行业、跨战线、跨单位的交流、合作、配合相对较少,即便有人际关系往来,多局限于业务工作关系,缺乏人与人之间思想和心灵的沟通、融合。
同时,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生活节奏的加快,现代管理制度和管理方式变迁带来了情感淡漠和关怀缺失。尤其是引入了很多企业和国外的行政管理制度及方式,强调同事之间的等级关系和身份地位,要求言行举止的规范性和统一性,尽管这在公务员队伍管理上显得更加规范和
严谨,但明显导致了传统的亲密无间的同志关系的淡化。
在本次问卷调查中,被调查的公务员对现行的公务员晋升制度和考核制度,两项指标的幸福指数满意率,分别达到了12%和8%,这个比例与其他幸福指数指标相比就显得相当高了。而“您在工作中最希望得到的是什么?”选择“自我发展机会”的比例最高,达36%,问“对目前工作和生活状态最希望改进的是什么?”选择“选拔晋升考核奖励制度”的比例最高,达35%。
由此可见,公平、合理、优化、科学的晋升考核制度,以及这种制度下通过努力工作所获得的工作成就感,与公务员的幸福感是密不可分的。
从调查和座谈的情况来看,现行的公务员晋升考核机制正处于一个探索转型期,这种机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还不够成熟和完善,与不同年龄、不同层级公务员的期望值还有一定差距,在转型过程中也衍生了一些新的矛盾。
如工龄较长、年龄较长的中年以上公务员,长期以来处于注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相结合的、自然更替的晋升机制下,他们勤勤恳恳、尽职尽责地工作,应该说按能力、资历、业绩都具备晋升的条件和资格,但在转型期引入的“竞争上岗、公开选拔”等新的遴选方式,让他们失去了之前的优势。尤其是有些干部年轻化的选任要求,使他们因年龄原因根本不具备竞争的资格。
对于新时期的年轻公务员,公务员晋升机制的转型为他们提供了晋升的便捷途径,但公务员队伍呈金字塔结构,越往上职位越少。同时,在竞争过程中容易受到很多主观因素的影响,机制本身的公开、公平、公正性时常受到质疑,加上目前的晋升办法中讲究资历和自然更替仍为主导性因素,最终晋升的结果与年轻公务员的理想和愿望也存在较大差距,个别人甚至会受到竞争失败的打击而丧失信心,怀疑自己的能力,没有成就感,把日常工作当成负担。
公平、合理、优化、科学的晋升考核制度,以及这种制度下通过努力工作所获得的工作成就感,与公务员的幸福感是密不可分的。
幸福感是一种心理体验,它既是对生活的客观条件和所处状态的一种事实判断,又是对于生活的主观意义和满足程度的一种价值判断。
从调查中可以看出,有些人某些方面的幸福感偏低,是在与其他类似群体或者相关人员进行简单类比,与更多的需求、欲望相比,使幸福感降低了。因此,树立正确的、客观的幸福评判理念,坚持健康、乐观的生活态度,是公务员个人提高自身幸福感的基点。
公务员群体是权力运行的基本要素,既有权力在手的成就感,更要面对权力带来的风险和考验。公务员在衡量个人利益得失时,应更多地站在普通百姓的角度去思考。
同时,应通过各种制度建设,切实增强公务员在履行职责中为基层服务、为群众解难的成就感,使公务员的价值取向脱离社会上流行的拜金主义倾向,向理想、信念主导回归,真正把个人的事业发展、人生幸福和为人民服务融合在一起。通过提高公务员的幸福感,激励他们以更佳的状态做好本职工作。
在公务员能力建设的总体框架中,既要强调职业能力,也应重视自我发展的能力,还应涵盖心理调适能力。这样可以帮助公务员作为个体正确把握自己的人格特质,盘点自己的能力参数,评估自己的环境指数,找到自己最佳的职业座标,使自身素质和职场环境达到最大程度的和谐,有利于化解由于对事业成功的焦虑而导致幸福感下降。
良好的机关人文环境,是提升公务员幸福感的催化剂。调查显示,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各种社会矛盾日益突出,公务员日常工作的难度和劳动强度均大大增加。有不少岗位是公共服务窗口,需要独当一面地应对纷繁复杂的情况。因此,公务员更加渴望团队的力量、组织的支持,以及同志间和衷共济的信任和合作。
另外,要切实解决困扰公务员的实际问题。一是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公务员晋升考核机制,这是广大公务员最迫切的心声。在公务员晋升制度中,探索扩大民主的有效方式,使公务员的选拔、晋升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绩效考核机制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在公务员的培养、使用上更充分地运用考核的结果,这样有利于使公务员较为准确地评判自己业绩表现,合理预期自己的职业前景。
二是依照有关规定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特别是那些日常工作任务繁重、长期超负荷运转的单位或部门,既要肯定公务人员顽强拼搏的奉献精神,更要采取有力措施安排一线的公务员适当休整。解决了公务员的后顾之忧,有助于公务员集中思想和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去,也是提升公务员幸福感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