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要早点说出口

2010-06-25 08:03于晓斯
短篇小说(原创版) 2010年1期
关键词:小羽薯片伦敦

于晓斯

1

我打电话告诉丹玺,我即将飞往伦敦,要他去机场接我,要他喂我吃英国的薯片。因为丹玺曾无数次跟我吹嘘,伦敦的薯片花色繁多品种齐全价钱便宜,足以让我在一周内变成超级肥妞。

丹玺从高中就知道我超爱吃薯片。书包一层总是替我装着一包磐片,品客或者可比克。上自习时我嘴巴从来不闲着,所以同桌的女孩总是跟别人说讨厌我。其实她是嫉妒我,薯片那香香的味道轻易地侵入了她的味觉神经,扰乱她安心读书,并且她拒绝和我分享薯片,一副拒腐蚀永不沾的模样,但我的确看到了她在偷偷吞咽喉咙。

第二学期,她便向班主任提出了调换座位的要求。原因中并没有我的薯片,使我的敌视稍稍减轻了些。

对了,她叫吴紫凝,有着让我嫉妒的白皮肤和好成绩。吴紫凝如愿以偿,和丹玺分到了同桌。我一同头就能看到吴紫凝歪着脑袋和黄丹玺说话。我开始有点后悔,早知道是跟黄丹玺一座,那么坐在他身边和他歪着脑袋说话的女孩子就不会是假清高的吴紫凝了。

课间我喜欢坐在丹玺书桌的一角,吃着薯片嘲笑他的邋遢。他时常穿倒了T恤衫。我不喜欢吴紫凝喜欢丹玺,所以,我一有机会就拼命数落丹玺的种种缺点。吴紫凝熟视无睹地偷笑。我开始怀疑她在羞辱我的智商。于是战争不可避免地在高三爆发了。

我坐在丹玺的书桌上,吵着让他放学后单车载我去看海。丹玺说他不能辜负父母的期望,得回家复习功课。我很无赖地揪着他的耳朵不依不饶,他大声地讨饶。突然,我听见有人重重地扣上铅笔盒,是吴紫凝。小小的胸脯剧烈地起伏:乔灵羽,你自觉一点好吗,不要打扰别人学习!

所有的同学都回过头来,我当然不能轻易服输,战争爆发了,直到我们已被老师拽到走廊里才结束。我和吴紫凝中间夹着黄丹玺,仍是怒目而视。吴紫凝说:“乔灵羽,你知道吗?你很让人讨厌啦!”

我用鼻孔看她:“你才让人讨厌啦,整天扬着脸,装骄傲的公主。”

“谁让你的薯片香得让人心烦意乱!”

“谁让你的皮肤白得让人嫉妒,成绩好得让人吐血!”

然后,我们谁都不理谁,看着窗外的梧桐;再然后,扑哧一声,我们都笑了,从此结为死党。

那一年是1999的春。

2

那年高考,紫凝考进了北大,丹玺去了复旦,我把自己只能就读于本市一所普通大学的罪过归结于薯片,是他们用美味涣散了我学习的动力。

大学期间,紫凝在网上问我:“灵羽,你是不是很爱丹玺?”

我甩过去一个吃惊的表情:“你饶了我吧,我会爱他?他既不会哄女孩子,又不懂得浪漫。我可不想把我的初恋交给一个木头。”

紫凝不信,我对灯发誓。

其实,我相信自己是言不由衷的。要不为何看到丹玺和紫凝在一起时我会那么紧张?丹玺没有主动说爱我,我当然不能向紫凝吐露心迹了。万一她是丹玺派来的呢?我的初恋不要做不攻自破的城墙。而且,女孩子的面子是很重的,我要让紫凝知道是丹玺主动追的我。

春来秋往,丹玺回来过无数次。我们还是一同去海边钓螃蟹,去浴场游泳。除了继续帮我买薯片,丹玺没有说过我爱你。

有时,也是三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我和紫凝一边一个挎着丹玺的胳膊,在大街上肆无忌惮地晃悠。很出位,很惹眼球。

2002年的第一场雪,丹玺从上海飞了回来。他穿着厚厚的羽绒服出现在我大学寝室楼下,让我着实大吃一惊。我傻乎乎地没穿外套就冲了下来,仰头看着他。丹玺已经是个大男人了:我只到他的肩膀,他看上去像笨笨的北极熊。

“不好好地上学,回来干吗?”我依旧理直气壮,却瑟瑟发抖。

丹玺撇了一下嘴巴:“又臭美了,快回去穿衣服,我在这等你。”

哈哈,他的口气又疼又怜又无奈,我喜欢。宁可这样冻着也要他的怜爱。我倔强地说不。

他恨恨地跺了一下脚,刷地拉开羽绒服的拉链,我被裹进去,暖得我的眼泪落了下来。

那天,丹玺像一只巨大的树袋熊,揣着我在校园里走来走去。他告诉我,他要去英国读研了,学校保送。

我的心忽然紧张起来:“为什么一定要去英国呢,紫凝也去了。”

丹玺仰起头,我们一起看天。下雪了,细碎的雪花飘进眼睛里,挂在头发上,凉气咝咝地钻进心里。丹玺说:“因为英国读研的时间短啊。”

时间,并不是我在乎的。我很想问他,他会不会跟紫凝在同一个城市。

紫凝在伦敦。

但直到丹玺离开,我还是没问,只是站在雪里拼命地向载着丹玺去机场的计程车招手,直到剩下两道漫长的车辙。我蹲在地上,在雪地里写下:“灵羽爱丹玺。”

然后我哭了。继续飘落的雪花,将那~串字逐渐变浅,逐渐被吞噬。

3

我到北京机场送丹玺。候机厅人超多,我和丹玺不时地相视而笑,却不知该说些什么。直到被提醒该安检了,我劈手夺下丹玺的行李箱:“还有没有什么话忘了说?”

丹玺摸了摸脑袋。他现在很讲卫生了,短而浓密的头发总是洗得干净得令人心慌。

但他还是没说什么。后边的人催了,他也没来得及说。

丹玺离我越来越远了。我冲过去大声喊着:“灵羽爱丹玺!”

只是,我的声音被机场广播淹没了。丹玺只听到了我喊他的名字。他折回来,问:“小羽,你说什么?”

我很失望,恹恹地说:“没什么。写在雪地上的一句话。”

他摆了摆手,离开了我生活的城市,去了潮湿阴冷的伦敦。那里有紫凝。

丹玺的E-mail中说他后悔没从家里带辆单车到伦敦。伦敦单车贵得吓人,要一千多镑。在结尾。他问我:“你在安检口说了句什么?”

我回E-mail告诉他,我会在某年某月的某一天给他托运一辆单车。但没有回答他的问题。然后按了发送。

我决定,去伦敦。那里有丹玺,就有了磁场。

丹玺的E-mail不时地发来,跟我描述大笨钟、泰晤士河、白金汉宫、唐人街,当然还有紫凝。丹玺说紫凝笨得要死,连方便面也不会煮,只有把薯片当主食。他们唯一会煮的就是鸡腿和鸡蛋,现在浑身每个毛孔都散发着鸡的味道。

在每封E-mail的最后,丹玺都会问我:“你在安检口说了什么?”我却从来都不答复。

也会收到紫凝的E-mail,告诉我她差一点被一国内去的纨绔子弟包成二奶。英国有不少国内去的纨绔子弟。读书只是个幌子,他们在焚国的主要任务是糟蹋家里的钱。丹玺却不这样,放学后一头扎进中餐馆的厨房洗盘子。中餐馆老板雇留学生可以付最低的工资,但是也可以拿到现金薪水,可以逃掉好大一笔税。

哼,想不到在国内一月一换山地车的丹玺,在英国却变成了葛朗台。

2003年,我给丹玺发E-mail,让他去机场接我。我要在从机场到住处的路上一口气尝完英国各种各样的薯片。几天后,我在首都机场的行李托运处放声大哭。昂贵的托运费足可以让我在伦敦给丹玺买辆山地车。我终于放弃了从家里带到首都的山地车。

4

在机场出口,我看见了丹玺。又黑又瘦的。我心疼地张开双臂扑向了他,却扑进了紫凝的

怀抱。她竟然躲在丹玺身后。

我告诉她我要来伦敦,却没告诉她具体时间。因为我要第一时间看见丹玺,告诉他我去年在安检口说的那句话。

她看着我,好像给了我天大的惊喜。在爱情面前,这样的惊喜,禁不住喧腾。但是我要配合人家演下去,装作很惊喜。

回住处的路上。丹玺给我带了一书包薯片。可我却看到了丹玺手上多了一片巨大而暗红的伤疤。我一把捉进手里:“跟别人打架了?”

紫凝心有余悸地说:“在餐馆洗酒杯时划的。”

我的心里酸溜溜的。在国内,丹玺哪洗过一只杯子一个碗。我用力地握着他的手不松开。

丹玺不自然地笑了笑:“小羽。我还得给你拿薯片呢。”

他的手缓缓地抽了出去。紫凝没心没肺地笑:“这是丹玺去餐馆偷师的代价。他发誓要学会做菜,养好我的胃。”

我缓慢了对薯片的咀嚼,因为味觉开始失灵。我闭上眼睛,向后仰头。紫凝摸了摸我的脑袋:“小羽,你怎么了?”

我不肯睁眼:“飞行后遗症。有点晕。我想我妈了,第一次离她这么远。现在她一定坐在电话机旁边,望着伦敦的方向掉眼泪。”

我的眼泪一滴一滴地掉了下来。我总算给流泪找了个合理的理由。穿过眼泪,我看到了一个叫乔灵羽的傻妞,傻乎乎地等一个叫黄丹玺的男孩来追,等来等去,爱情却遗失在等待的路上。

就这样,我的初恋还没来得及开始就结束了。

丹玺租的是伦敦腹地的老房子。很传统的英式建筑,狭长的窗,厚实的门,大红色的长条地板擦得干净,垂地的窗帘边有一瓶摇弋的插花。一看就不是男生打理的。

丹玺只租了老楼中的两间,一问他的,一间紫凝的。两张床上的床单都是同一花色的。我突然感到自己多余。

丹玺把我的行李拖进了紫凝的房间:“小羽,别出去租房子了,你和紫凝睡一张床吧,这样省钱。”

我尖叫,不干。

紫凝撞撞我的肩:“要不——你和丹玺睡一张床?”

接下来,丹玺和紫凝用伦敦昂贵的房租吓唬我。我只好妥协。但我坚持不和别人睡一张床,我需要张新床。

5

不过这两天丹玺和紫凝没有时间。我只好跟紫凝抢地板。我抢不过她,只好睡床。半夜去卫生间要小心翼翼地从她身上跨过去,有时,地板上的睡袋是空的。早上她却伸着懒腰从睡袋里爬出来,当我是一觉睡到天亮的三岁孩子呢。

一天丹玺劳累了一天从餐馆里回来,狠狠地喝着啤酒。听见我和紫凝吵嘴,因为紫凝想给我买一张旧货店里的床,她说连明星都去格林威治的跳蚤市场买旧货,我为何不可以去买床;而我坚持不睡别人睡过的床。

丹玺抬起醉眼:“你们吵什么啊。对了,小羽,你还没告诉我,在机场的安检口,你究竟说了什么?”

我盯着他,悲愤地说:“你就那么想知道我说了什么吗?”

“想,紫凝也想知道。”

“好吧,我说灵羽爱丹玺!”

然后,我摔门而去。对身后面面相觑的两人,视而不见。街边的流浪猫惊异而诡秘地看着我,被我的号啕大哭吓得落荒而逃。

紫凝找到了我,很远很远地看着我:“我问过你的,你说你不爱他。等我知道你爱他时,我们已经在一起了。”

“你怎么知道我爱他?”

“我们经常一起看E—mail,我是女孩,能读出女孩的心思。”

“他为何总要在末尾问同一个问题?”

“我让他问的,我想知道你有没有一点爱他。”

“我爱他。”

“那你为何不早说呢。爱得早不如说得早。”

“那你为何不告诉我你和丹玺在一起了?”

“我怕那样,伦敦对你就没有诱惑力了。我喜欢三个人死党的那段美好时光……”

我们就这么隔着街,一来一去地说话,语气从寒冷到绵软。

最后,紫凝问我:“我们是做情敌还是继续做朋友呢?”

我仰着头,想啊想,想得很难受,半天才说:“做情敌我也得不到爱情,你以为我傻啊,连爱情和友情一块扔了。”

然后我们吧嗒吧嗒地跑向彼此。在街中相拥。我还是哭了:“你要允许我吃丹玺烧的菜。”

“好吧,但是你要告诉他,你出门前说的那句话是骗他的。就像你在E—mail里用不同的答案骗他一样。”

“可我这次说的是真话。”

紫凝汽哼哼地看着我:“那就不准吃他烧的菜,只许吃薯片!”

我妥协了。因为,我已经开始对薯片反胃了……

(责任编辑芳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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