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瞭望》新闻周刊报道,2009年,一些地方产业工人参与的群体性事件较为活跃。如吉林通钢事件、河南林钢事件等。“劳资矛盾引发群体性事件,是去年群体性事件的一个显著特点”,中国社科院群体性事件研究专家单光鼐说。
中华全国总工会集体合同部部长张建国分析,国企改制过程中,一些地方、部门和企业无视职工的民主权利,擅自决定企业破产、出售、转让、兼并等直接涉及企业生存、职工命运和国家利益的重大事项,甚至贱卖国有资产;一些地方企业改制的政策制定得不全面、不细致,不履行法定程序,导致一些企业改制重组中劳动关系调处政策落实不到位,损害职工合法权益。多年来积累的劳动关系矛盾,加上国企改制引发的新矛盾、新问题,正在改变工人的心态。一些地方党政部门对工人的心态又缺乏及时的了解和准确的把握,甚至错误地估计和处理工人们的合理利益诉求,导致矛盾激化,酿成恶果。
2009年的劳资矛盾有一个广阔的背景——国际金融危机。但随着经济形势的逐渐好转,越来越多的人看到,国际金融危机只不过是激化2009年劳资矛盾的一根导火索,长期积累的结构性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才是根源所在。多位受访专家提醒,为了中国社会更加长远的和谐、稳定和发展,在国际金融危机余威未散之时,我们需要拨开危机的烟幕,抓住这个重新审视劳资格局,消除劳资矛盾隐患,调整劳工政策的机会。比如经济回暖后,可以考虑适时适度地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有效实现劳资集体谈判、平等协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