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一些人士针对最近i-Pad入境需要缴纳1000元进口税提出咨询,理由是中国已经加入WTO《信息技术协定》,即ITA协定,为什么现在还要纳税?海关当前的部分政策是否与ITA一致?也有一些人士担心出国回来后会被重复征税。我们注意到有关新闻的跟帖达到几千条,社会公众对此事十分关注。有关行邮税体制的问题,我们研究了很多年,现在发现矛盾更加突出了,有必要提请有关部门注意,避免矛盾激化。但是,目前还没有得到答复。
加入ITA协定是中国加入WTO中的一项重要承诺,中国2001年加入WTO后即开始了ITA产品的降税,到2005年,I-TA产品的关税已经降到零,主要包括计算机、半导体及半导体生产设备等,核心是各类计算机产品。
而这类产品全球化生产的特征十分明显,也就是说不可能在一个国家独立完成一台计算机的制造,零部件来自几个国家,但如果计算机零部件的关税很高,最终产品的关税就会更高。达成这个协定的意义就在于能够大大降低计算机零部件和整机的关税,最终降低计算机的成本和售价。现在看来,协定的目标已实现,大大促进了全球IT产业和其他产业的发展。
海关现在对iPad征收1000元的进口税,这一规定与WTO规则不一致主要有两点:首先,税率过高。海关将iPad归入计算机类产品,适用的进口税率为20%。行邮税是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合并征收。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自用物品的增值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目前我国增值税税率最高为17%,而计算机现在关税是零,也没有消费税。那么,即便按照最高税率,iPad的进口税率也只能是17%,20%的税率明显过高。税率过高,只是行邮税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之一,还有其他一些与WTO规则不一致的地方,问题的关键是,主管部门将个人行邮物品定性为“不同于货物的物品”,因此不必适用WTO规则中的货物贸易规则。
从其他国家的经验来看,有几个基本的原则,即宽松管理,适当征税,免税额高,高达1000美元甚至2000美元,税率很低,这样税额就很少,不会造成消费者的过重负担。
北京 商务部人士
为了避免在通关环节因审定个人物品价格给旅客带来的不便,海关依据《进境物品归类表》和《完税价格表》对相关物品确定商品类别和完税价格。目前,根据《完税价格表》规定,笔记本电脑适用的一般完税价格是5000元,这一价格兼顾了有的笔记本电脑价格略高于5000元,有的略低于5000元的情况。
以iPad为例,自上市以来价格在不断变化,且依据配置不同,价格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海关将其归为笔记本电脑并适用一般5000元的完税价格,主要就是为方便旅客,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和旅客的通关时效。
一段时期以来,一些有组织的走私团伙,假借个人物品名义,利用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的便捷通关措施,以逃避海关监管、偷逃税款为目的,一日内多次携带各类高档消费品、高科技产品、生活日用品进出境,是变相的进出口商业贸易行为,对于此类走私违法行为,海关将依法坚决予以查处。海关对“水客”打击,正是为了维护正常的通关秩序,为进出境旅客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通关环境。
北京 黄熠(海关总署监管司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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