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囡囡 门传胜
(沈阳体育学院 竞技体校,辽宁 沈阳 110102)
通过对自由式滑雪空中技巧(以下简称空中技巧)国际规则的演变调查得知,“象限法判罚标准”的推出已成为目前国际空中技巧裁判界的焦点问题。本文以该标准为题进行专门探讨,旨在达到为中国空中技巧项目的发展提供有益参考的目的。
本文以2008版空中技巧国际裁判规则中的“象限法判罚标准”为研究对象,以空中技巧其它判罚标准和四届冬奥会男子空中技巧部分动作录像为调查对象。
2.2.1 文献资料法
查阅了大量国内外有关空中技巧方面的文献资料,为本研究提供理论基础。
2.2.2 专家访谈法
向国际雪联官员、各国空中技巧队的教练员、运动员进行咨询,获得了重要的相关研究信息。
图1 象限法判罚标准
图2 时钟法判罚标准
2.3.1 空中技巧“象限法判罚标准”:以坐标轴里的横轴和纵轴所形成的象限临界为判罚尺度(象限临界是时钟的12点、3点、6点和9点位置),见图1。
2.3.2 空中技巧“时钟法判罚标准”:是空中技巧周际动作时机的判罚尺度,即运动员完成动作的空间界限为11点~1点范围之间 (以12 点为中线,前后 30°区间),见图 2。
2.3.3 时机:时机指是运动员在某种程度上能够安排好完成动作的时间并为下一个动作做好准备。
图3 两周结束时机及扣分示意图
图4 三周结束时机及扣分示意图
2.3.4 动作组合:运动员为完成比赛规定而选择的两个不同的动作。
2.3.5 dFFF:直体后空翻转体720°接直体后空翻转体360°接直体后空翻转体 360°。
2.3.6 bRuRuF:直体后空翻转体540°接直体后空翻转体540°接直体后空翻转体 360°。
关于“象限法判罚标准”的产生,其实质是由国际雪联“时钟法判罚标准”的转变而来。
图3是国际规则关于两周结束时机及扣分示意思图,该图表明:运动员完成动作的结束时机起始与结束于象限临界处,其实际角度波动范围为45°。
图4是国际规则关于三周结束时机及扣分示意思图,该图表明:运动员完成动作的结束时机和扣分的界限也正好是坐标轴形成的象限临界处,但其不扣分到扣分的临界范围却相对两周动作的判罚放宽了90°。
通过对比得知,相对与以往的“时钟法判罚标准”而言,“象限法判罚标准”不再苛刻限制运动员完成动作的起始及结束时机,总体上放宽了较大的空间尺度,即最后的限制放宽到“象限”的临界处。
通过调查得知,国际雪联针对空中技巧项目关于动作界限的判罚一直执行“时钟法判罚标准”,但“时钟法判罚标准”针对运动员第一周完成转体720°或转体720°以上动作时,“时钟法判罚标准”实际上已经违背了客观事实,即运动员在完成第一周动作时,由于弧形跳台的原因,其条件已经不是一个完整周的空间范围,这种限定从某种程度上讲是不切实际的判罚要求,而且这种要求已经严重影响到了该项目难度技术的发展。览于此种情况,国际雪联为了平息“时钟法判罚标准”在第一周判罚中所出现的争议,将该“时钟法判罚标准”过渡到 “象限法判罚标准”,其核心变化是在“时钟法判罚标准”基础上,放宽判罚尺度,给运动员了提供更大的完成动作空间。
图5 bdFFF动作和bRuRuF第一周结束时机重叠区域(12点到9点)
虽然“时钟法判罚标准”演变成了象限法判罚标准,但我们不得不承认的现实是,在放宽了的空间中,关于运动员动作界定和动作组合界定的岐义判罚现象的可能性有增无减,见图5岐义判罚现象产生的重叠区域。
在12点到9之间,bdFFF动作和bRuRuF动作在第一周这个空间时相阶段必然存在重叠现象。那么就必然造成两个动作的岐义界定,进而导致动作组合的岐义界定。因此,“象限法判罚标准”的判罚尺度虽然被放宽了,但却更容易引起判罚动作界定的的岐义判罚现象。
3.3.1 有针对性地执行“象限法判罚标准”
本研究建议第一周凡超过540°转体的动作方可执行“象限法判罚标准”,而且针对那些第一周转体动作小于540°以及直体类动作,则必须严格执行过去的“时钟法判罚标准”。
3.3.2 重新规范空中技巧项目的评分体系
通过对比体操、技巧等项目,我们发现,空中技巧项目的特点是,运动员完成动作时,特别是多周空翻,每一周动作都不是在一个“完整周”内进行的,即按现有的“象限法判罚标准”来看,其实际上是默许多周空翻动作中,前一周未完成的动作可以延续到后一周完成。
本研究建议国际雪联的职能部门应该重新调整空中技巧项目的评分体系。
首先,第一步完成的就是关于动作的界定,取缔不合理、不必要的动作;其次,重新规范判罚的标准,明确运动员完成多周动作时每一周的起始与结束空间位置,即必须调整“象限法判罚标准”的内容,明确到底以什么为标准来界定运动员的动作的周际界限;为了杜绝判罚的“岐义现象”,运动员动作难度对比的最核心内容是--明确运动员动作的转体度数总量且每一周实际分配的转体度数是多少;第三,加强裁判员的业务学习。空中技巧动作从助滑、起跳、空中、着陆,总计时间也就2秒多中,特别是空中阶段转瞬即逝,要求裁判员在瞬间判断运动员的动作完成的起始及结束时机,确实有难度,但作为一名裁判必须加强这方面的业务学习,只有这样能保证判罚的公正和客观。
4.1.1 “象限法判罚标准”中对两周、三周空翻转体结束时机限定做了较大幅度放宽,三周空翻转体相对两周空翻转体在结束时机限定方面放宽的尺度更大。
4.1.2 “象限法判罚标准”的执行仍然无法避免在实际判罚过程中存在的岐义现象,进而引发动作组合界定的岐义问题,且“象限法判罚标准”在某种程度上加大了动作界定岐义判罚的可能性。
4.2.1 建议国际雪联针重新规范空中技巧动作的评分体系,有针对性地细化“判罚标准”,并做到区别对待。
4.2.2 建议国际雪联将裁判评分的重点放在运动员的实际转体度数及转体效果上。
[1]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自由式滑雪竞赛总则与裁判手册[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10.
[2]门传胜.自由式滑雪空中技巧裁判规则演变对该运动发展的影响[J].沈阳体育学院学报,2009(2):17-21.
[3]FIS.FIS Freestyle General Rules For Scoring Judging Handbook(2008)[S].SUI:FIS,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