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岩
赵 岩 天津市和平区万全道小学
对于“三好学生”的评选是否应该继续,众说纷纭。我认为,“三好学生”的评选可以在完善的基础上继续下去。
“三好学生”评选的初衷,是成为为学生树立榜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有效途径。“三好学生”的评选过程应是在学生中自主进行的。这一过程的意义在于使学生从小学会参与民主选举,从而培育学生的民主意识,进而为推动社会的民主进程夯实基础。“三好”所指的德、智、体,应该不仅指学生,更是我们全社会所有人都应该不断考量的三个方面。例如,在“德”的方面,教师要有“师德”,医生要有“医德”,商人要有“商德”;在“智”的方面,无论是未成年人还是成年人,哪一个不需要智慧、知识、能力?“体”的方面就更不需多言了,它是“德”与“智”的载体,拥有强健的体魄是好好学习、工作和培养良好道德品质的前提和保证。我们不难看出,“三好”不仅是教育对学生培育的目标,更是社会对人的基本要求,是做人的根本。所以,“三好学生”评选应该继续下去。
近年来,一些地方将“三好学生”评选结果作为学生评价的“唯一”方式和升学指标,这使得社会和家长对评选工作的关注度越来越高,更使得原本很简单的事变得复杂起来。学生幼小的心灵单纯而善良,但“三好学生”评选的功利色彩给学生造成了一定的心理压力。许多学生认为“三好学生”评选与自己的未来有着密切的联系,心思重的学生会认为这是自己命运的转折点,于是稚嫩的心灵便有了沉重的负担。能否被评为“三好学生”,已不仅仅是学生个人的事了,部分家长在评选前的“拼抢”思想也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一场场悄无声息的“战争”随时上演。这样的评选不仅违背了“三好学生”评选的初衷,还使学生纯净的心灵过早地沾染了一些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他们身心的健康成长。
多年来,我校的“三好学生”评选工作都是在多方位、多角度、多层面的参与和监督中有序地进行的,评选过程是全程“公开”的,方式和制度是“公平”的,所产生的结果是“公正”的。即便如此,我们也曾出现过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所有的问题归纳在一起,都与对评选结果的追求有关。因为评选结果对升学“有用”。如果我们把“有用”一词用经济学的词语加以表达,可以将其称为“使用价值”。“使用价值”能够带来利益,从而带来“新的价值”。
我们反思在“三好学生”评选中遇到的种种问题,无论从哪个角度审视,每一个问题都源于“利益”之争。试想,如果我们放弃“三好学生”评选而改用其他评价方式,那么“利益”的争夺是否又会和新的评价方式“牵手”呢?我想,唯有彻底剪断“三好学生”评选结果与各方面的“利益链”,才可还“三好学生”评选以本来面目。
我支持“三好学生”评选继续下去,并不表明它没有问题。在新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明确提出教育改革的核心是人才培养体制,要求“改进教育教学评价,根据培养目标和人才理念,建立科学、多样的评价标准。开展由政府、学校、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价活动。完善学生成长记录,做好综合素质评价。探索促进学生发展的多种评价方式,激励学生乐观向上、自主自立、努力成才”。
教育改革向我们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它呼唤对每个学生的多元评价。教育要根据时代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三好学生”评选机制,为每一个学生搭建起自信的桥梁,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得到充分的、富有个性的发展。
根据多年的实践经验,笔者认为若想使“三好学生”评选充分发挥其积极效应,应注意几个问题。
一要关注过程评价。要让每一个学生都有为“三好学生”评选累积分数的可能,科学分配各项指标的权重。要将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情况作为重要的评价内容,以培养学生的集体责任感和荣誉感。二要做到评价内容统筹兼顾。要依据“三好学生”评选的基本要求,结合校情,将“雏鹰争章”、“文明学生”等评比活动结合起来,避免“各自为政”,尽量减少重复性评选。三要让学生有人人参与的评价项目。教师应具有一双“慧眼”,尽量发现学生的闪光点、特长、潜能,大到学校各种荣誉称号的授予,小到班集体的各种奖励,都可以设计到评价体系中。在开学初,由学生根据自己各方面的能力水平,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努力目标,作为评价的基础分值,消除学生“反正我也选不上,‘三好学生’评选与我无关”的消极思想。设定的评价目标,要让学生能“跳一跳够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