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楼市要降温

2010-04-29 00:44
海外星云 2010年10期
关键词:发展商售楼规管

唐 馨

港府推出系列措施,规管香港地产商售楼手法,但徒具心理作用。真要楼市降温,关键在于尽快复建居屋。

香港特区最近推出一系列措施,加强规管香港地产商售楼时的手法。政府并称若有关措施未来数月成效不彰,不排除立法规管。这个说法正好说明一个长期以来令香港人诟病的情况,就是香港地产商在售楼过程中有太多不诚实的手法,消费者利益长期被漠视。立法会428出议案,要求特区政府加强对住宅售卖的监管及扩大规管范围,在仅一票反对下压倒性通过,显示政界意识到并承认问题的存在及其解决的逼切性。

香港的楼价在过去一年上升近4成,完全与香港的经济情况不符合。去年10地产商恒基地产推出楼盘“天汇”,以历史性高价7万港元(近1美元)一英尺成交。最近被发现25个已售出的单位只有一个真正成交,其余的由于是由公司购入。发展商被指责有人为制造买卖假象之嫌,事件亦只能不了了之,因为香港并无有关的法例规管,而地产商在促销新楼盘的手法上花样百出。但欠缺的是为消费者提供真确详尽的数据。

被传媒称为9招12式的新措施,包括要求大型项目(提供100个住宅单位以上新盘)须提供50个或者50%的合格名单,要求发展商在售楼3天前公开价单,发展商销售现楼时须提供实地单位供公众参观。且必须提供一个“清水房”(接近毛坯房)作示范单位。发展商在公布5天内成交资料时。同时要披露涉及发展商的董事局成员及其直系亲属的交易。发展商亦须在开售前7天公布售楼说明书。较以往只需24小时前公布严格。

特区政府官员表示,有关的做法是要确保交易须在公平和信息透明下完成。这是社会的期望。这其实非常可笑,这些从来都是消费者合理的要求,政府维护小市民的利益,限制大地产商以“信息不对称来图利”,是应有之义,连立法也不准备建议,约束性何来?地产业界表示这些新措施只能起一时的心理作用,对平抑楼价作用不大。立法会议员近来多提议要求特区政府复建“居屋”,这是从前的一项措施,为低收入的市民及公屋居民在有入息限制的前提下,提供较廉价的出售物业。这措施在2002年因为要拯救下跌的楼市而停止,特区政府一直表明不会复建居屋,但有关的政策已成敏感政治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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