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彬 刘吉贵
(德州市潘庄灌区管理局 253000)陈 建(德州市水利局 253014)
潘庄引黄灌区位于山东省德州市西部,东临李家岸灌区,南靠黄河,西与聊城市接壤,北部以漳卫新河为界。灌区建成于1972年,土地面积5851km2,设计灌溉面积33.3万hm2,有效灌溉面积23.8万hm2,占全市耕地面积的42%。承担着向德州市8个县(市、区)、79个乡镇的农业、工业和生活供水任务,是全国特大型灌区之一。渠首闸位于齐河县马集乡潘庄村,为9孔混凝土箱式涵洞,设计流量124m3/s,总干渠全长91.3km,有干渠12条,总长155.6km,多年平均引水10亿m3。
潘庄灌区自建成通水后,解决了8个县、2个市群众的用水问题,发挥了巨大效益。但由于资金缺口太大,许多工程未能及时配套,给灌区运行管理工作带来了许多问题。
a.干渠未能按原设计完成衬砌,输沙渠土渠边坡崩塌严重,给工程安全运行造成很大隐患,已成为制约向下游送水的关键因素。
b.渠道两岸岸堤未进行路面硬化,每逢雨雪天气,道路泥泞,行走困难,灌区管理极为不便。
c.分干配套还不完善,仍然是土渠输水,渠道渗漏十分严重。
d.随着引黄济津的开展,对灌区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已刻不容缓。
为使潘庄灌区发挥更大效益,提高渠道输水能力,解决灌区水量分配及管理方面带来的问题,潘庄灌区管理局乘着国家扩大内需的东风,积极申请国家计划投资、国债等,1998~2008年,共计完成投资10238.65万元,其中,国债61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4138.5万元。共完成总干渠衬砌68km,占总长度的74%,完成主要建筑物重建总干渠路庄、孙庄、善集等生产桥11座,新建涵闸5座,改造扬水站2座,干渠交通路铺设80km。通过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灌区骨干渠道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已初步形成,水利工程、社会、生态效益和区域的整体效益十分明显,为灌区实现信息化、现代化建设奠定了基础。
潘庄灌区管理局为确保工程及建设优质高效,对工程建设和管理做了积极的探索。
为保证潘庄引黄灌区续建与节水改造工程的顺利实施,德州市潘庄灌区管理局作为建设单位,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成立了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建了潘庄引黄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处,下设工程科、迁占科、设计科、计财科、办公室等科室,明确了项目法人代表。明确法人行为,技术人员划段负责,实施现场施工管理和质量监控,做到任务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强化了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从而在制度上确保了工程质量,为创建全优工程奠定了基础。
引黄灌区续建与节水改造工程落实了招投标制。潘庄灌区管理局建设管理处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水利部、省水利厅关于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工程有关管理办法,遵守基建程序,根据每年度批复的工程实施方案履行呈报招标申请,公开招标投标备案等程序,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和监理公司。在招标方式上,将项目依据招标申请在《中国采购网》、《中国招标网》上发布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所有招标项目,均采用公开开标,开标时由公证员现场公证,外聘专家占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2/3以上,评标办法在开标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给所有投标人,评标委员会专家采用综合评分法和独立评标,避免外界干扰,使整个评标工作按照既定合法程序进行,保证评标工作的公正公平。
引黄灌区续建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实行监理制。潘庄灌区管理局建设管理处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监理单位,各中标单位施工全过程均在项目法人委托的监理单位严格监控下进行。并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坚决杜绝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同体监理”的行为。在工程建设中,严格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有关监理条款,对工程全面实行“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对工程质量实行“三检制”(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自检,质检组专职质检员和施工单位专职质检员现场检测验收,工地技术负责人进行终检完成后,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测验收)。对隐蔽工程要求监理、建设和施工单位共同验收签字后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关键工序实行旁站跟班作业监督,对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进行控制,严格执行报验认可手续,建立起完整的质量控制体系,以工序质量保证工程质量。
引黄灌区续建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每项项目都实行合同管理制。在工程建设管理中,潘庄灌区管理局建设管理处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与监理单位签订了监理合同,与设计单位签订了设计合同,制定了合同管理制度,完善和规范了合同管理,并严格按照合同条款进行项目管理。合同内容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编制。项目法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对合同中出现的含糊或意义不明确的地方,会同监理工程师共同研究,实事求是地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
在资金管理方面,完善财务制度,严格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开立专用账户,严格按工程进度和合同拨款,即每道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经监理验收合格签字后予以拨款,并加大资金审查、审计力度,根据工程的规模及性质,通过内部审计和权威部门审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合理调配。2007年9月,潘庄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顺利通过了云南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的专项核查。
潘庄节水改造工程主要是总干渠工程,受益区为全灌区。
根据1998年德州市统计年鉴,潘庄灌区粮食产量为387kg/亩,2008年为408kg/亩。粮食产量提高率为5.4%。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指标主要有两项:农业总产值和GDP中的第一产业值。根据德州市统计年鉴,1998年潘庄灌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89.2亿元,实施潘庄节水改造工程后的2008年为108.4亿元。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率为21%。
根据德州市统计年鉴,潘庄灌区199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300.7元,实施潘庄节水改造工程后的2008年为3068.4元,根据2004灌区调查人均纯收入为3375.2元,去除由于国家补贴给农民带来得实惠,2004年灌区纯收入应为3252.5元。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4279元,200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505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为18.2%。
潘庄灌区1998年节水改造工程实施前,总干渠道水利用系数为0.87,2008年已达到0.89。渠道水利用效率提高率为2.2%。
根据作物种植比例计算综合亩次灌溉用水量。1998年按水资源年报进行分析计算,2006年根据实际调查情况计算,1998年为101m3/亩,2008年为 99.3m3/亩。亩次灌溉用水量下降率为1.7%。
潘庄引黄灌区续建与节水改造工程的实施,将更多的黄河水供给灌区下游地区,减少了下游有限的地下水资源的大量开采,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地下水漏斗区的扩散。总干渠的衬砌减少了两侧渗漏,降低了地下水位,对于防止总干渠沿岸地区产生次生盐碱化和涝渍起到了很大作用。总干渠的衬砌还增加了输沙能力,减轻了引黄上游泥沙处理负担和总干渠的淤积,将大部分泥沙输送到下游地区处理,降低了供水成本,增强了灌区活力,延长了灌区使用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