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要求央企如期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
国务院国资委5月10日召开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视频会议。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会上强调,中央企业要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十一五”结束后,国资委将根据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完成情况严格考核奖惩。
“十一五”结束后,要对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算总账,对完不成任务的,要在2010年业绩考核兑现时进行追溯处理。李荣融表示,将加强对下属企业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并与企业负责人的绩效薪酬紧密挂钩。对工作不力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要坚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如发现数据严重不实的企业,将坚决严肃处理。
据了解,国资委2007年提出中央企业“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并把节能减排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中央企业近年节能减排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与2005年相比,2009年中央企业万元产值综合能耗(可比价)下降15.1%;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36.8%,化学需氧量减少33.04%,提前完成了“十一五”减排目标。2009年,中央企业投入878.4亿元实施节能减排。
李荣融表示,尽管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和成效,但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依然十分严峻。2009年三季度以来,随着我国经济逐步回升,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快速增长,特别是2010年一季度以来,所有重点类中央企业单位能耗全线上升,其中发电、石油石化、煤炭、建材等企业由降转升,钢铁企业能耗继续攀升。
此外,部分重点类企业万元增加值能耗居高不下。“十一五”前4年,30户重点类企业中有11户企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不降反升,主要集中在钢铁、发电和交通运输领域。
李荣融表示,能耗居高的主要是因为部分企业片面追求规模扩张,被兼并重组企业能耗远高于本企业水平;部分企业落后产能仍占有一定比例以及少数企业节能减排责任制没有很好落实,监管不力。
李荣融强调,中央企业要认真分析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下决心清理整顿新并入的高耗能企业。钢铁、电力、建材、交通运输领域等存在差距的企业要下决心把高能耗设备和装置停下来,该改造的抓紧改造,改造后还达不到节能要求的要坚决淘汰。
(永场摘自http://www.cnpc.com.cn 2010-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