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昭林,李长宏
(1.黑龙江省铁路兽医卫生处,黑龙江哈尔滨 150006;2.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黑龙江哈尔滨 150069)
我国自1998年实施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简称无疫区)建设项目以来,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先后有海南省通过了牲畜口蹄疫免疫无疫区国家验收,广州市及其周边相关区域通过了无规定马属动物疫病区欧盟评估。这些成果不仅具有里程碑的意义,而且必将大大推动我国无疫区建设进程。多年来,黑龙江省充分利用自身建设无疫区良好的地源优势和动物防疫工作基础,逐步开展了无疫区建设工作,收到了一定的效果。目前,全省正在向实现“无规定动物疫病省”的目标迈进。
(一)地缘优势黑龙江省位于我国最东北部,属国内交通的末梢,途经的动物及其动物产品较少,易于封闭管理。北部和东部与俄罗斯隔黑龙江、乌苏里江为界,动物及其产品流动需经双方海关严格把关。南部有吉林省和辽宁省两个国家级无疫区示范区作为缓冲隔离带。西部与内蒙古自治区毗邻,有大兴安岭、嫩江等形成的天然屏障,有良好的天然隔离条件。相比较,黑龙江省夏季温度适宜、冬季气温较低,水网适中、相对干燥,诸多条件不利于病害微生物的滋生、繁衍、传播和变异。
(二)工作基础近年来,黑龙江省畜牧业发展迅速,畜产品供应充足,动物及其产品出多进少,有利于动物疫病防控。通过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理顺了机构,充实了队伍,基层动物防疫人员的待遇得到保障。在中央和各级财政的大力支持下,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得以改善,实验室监测诊断水平不断提高,风险评估和预警预报的能力不断增强。随着管理机制的科学、完善和有计划地开展培训学习,兽医专业队伍的素质不断提高,兽医管理、监督执法和技术支撑的能力不断增强。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已经明确了建立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法定地位,正在修订中的《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也计划增加有关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章节,为无疫区建设提供法律保障。通过多年的建设,铁路兽医段站和公路、航空、水运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等人工防控屏障体系日臻完善。此外,黑龙江省已经多年保持重大动物疫情稳定,从中也反映出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这些有利因素为无疫区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黑龙江省国家无疫区项目建设在我国无疫区建设伊始,国家于1999年批准在黑龙江省4个地市、34个县市实施无疫区项目。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当时的动物防疫体系和兽医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得到有效改善。虽然由于当时缺少建设经验,目标确定无疫的病种偏多,时间安排也过于紧张,受各方面条件和建设资金所限,没有达到通过国家无疫区验收的结果,但却对无疫区建设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总结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二)黑龙江省肉类出口基地动物防疫监督体系正大示范区项目建设黑龙江省于2003年启动了肉类出口基地动物防疫监督体系正大示范区建设项目,其目的是在区域内建立完善的动物防疫监督标准体系,为建设无规定动物疫病省起到示范作用,同时争取在项目区产出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达到OIE和欧盟指令的规定,使黑龙江正大公司取得欧盟等国家或组织认证。项目的出发点是以黑龙江正大公司为核心,在其周边区域利用松花江等天然屏障,建立起一个相对独立的无疫区。项目先期投资535万元,其中地方财政335万元、企业200万元,主要用于区域内各级动物疫病诊断实验室(包括企业)建设、冷链系统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消毒和无害化处理系统建设、监督检查站建设等。项目运行中,对动物防疫监督体制、机制等方面都进行了探讨,建立了一整套较为科学和完善的标准体系。这一项目类似于现在所提出的无规定动物疫病生物安全隔离区的概念,只是当时政府行为偏重了一些,而实践证明只有政府和企业协调联动,才能最终实现无疫区的效果。
(三)无规定动物疫病省建设黑龙江省委省政府于2002年提出了“建设无规定动物疫病省”的战略,并将其作为保证实现畜牧业与农业“主辅换位”、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发展的大事来抓,并计划于2012年有一个突破性的进展。无规定动物疫病省将17个边境市县和11个省界市县作为缓冲区,利用江河、山脉等天然屏障和监督检查站等人工防疫屏障,形成相对稳定的无疫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体系建设。实行执法和服务相分离的管理体制,实现官方兽医对动物饲养、运输、屠宰、加工全过程的监管,完善动物疫病监测诊断体系和基层动物疫病防控体系。(2)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有动物卫生监督基础设施建设、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动物防疫屏障体系建设、动物隔离场和无害化处理厂建设等。(3)动物疫病防控标准化建设。通过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地方标准等形式,规范动物防疫行为,实现免疫预防、监测诊断、消毒灭源、检疫监管、疫情报告和预测预报等工作的标准化。(4)技术交流与培训。通过技术交流和培训,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业队伍。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强化法制建设、加大宣传力度等内容。
(一)科学规划应当根据实际,科学地确定非免疫无疫和免疫无疫病种。根据自然条件和工作基础,科学地安排实现无疫的区域和完成时间,并据此提供资金保障。
(二)法律保障加快《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修订进程,并且明确有关无疫区建设条文。省政府出台相应的无疫区省建设方案和管理办法。
(三)政策支持限制非无疫区动物、动物产品向无疫区流动,尤其要限制或禁止易感动物的流入。提高无疫区动物、动物产品的价格。对有条件的生产企业建设无规定动物疫病生物安全隔离区予以支持。
(四)完善体制深化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上下统一、政令畅通的兽医行政管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和技术支撑体系,完善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制度,健全基层兽医服务队伍。
(五)规范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标准和办法,实现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管理。
(六)注重基础进一步加强兽医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防控能力和技术水平。
(七)落实措施保证各项预防控制措施落实到位,一防内疫不发生,二堵外疫不传入。
(八)科学防控应当不断加大监测工作力度,提高监测技术水平,合理规定监测项目、范围和频次,并综合各项流行病学信息,科学地进行疫病发生和传入的风险评估,根据结果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控工作。
(九)加强引导引导饲养方式的转变,发展规模养殖和标准化养殖,逐步限制散养和混养畜禽。
(十)大力宣传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宣传,让无疫区建设家喻户晓,营造氛围,形成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十一)维持无疫无疫区通过验收后,维持无疫的工作更加艰巨,应当在规划、立法、政策和资金支持以及防控措施等方面都先期予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