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琳《音义》的方音注音体例及其价值

2010-04-12 20:59
关键词:方音广韵音义

张 铉

唐释慧琳所撰《一切经音义》(下简称慧琳《音义》)为文字学、音韵学、训诂学的研究提供了丰富的材料,但如果对该书特有的一些注音体例不甚了解,就会影响我们的分析、判断,以致得出错误的结论。笔者在研读慧琳《音义》时发现了一种慧琳给方音注音的特殊体例,即以方音实际读音来标注反切或直音。现不揣简陋,提出供学界批评指正。

慧琳《音义》卷八四《古今译经图记》第四卷“枹鼓”条:“上音附牟反,亦音芳无反,并秦音。……“枹”字吴音伏不反,“不”音福浮反,在尤字韵中,与浮同韵。训释总同,音旨殊别,任随乡音,今且不取。”慧琳在此例中提供给我们以下主要信息:(1)“枹”字秦音读“附牟反”及“芳无反”;(2)“枹”字吴音读“伏不反”,其反切下字“不”音“福浮反”,且“枹”、“不”、“浮”三字同在尤韵;(3)吴音是“任随乡音”,故为慧琳所“不取”。稍微分析这几个反切就会发现,如果以《广韵》音系①也就是《切韵》音系。为参照,“枹”字的秦音注音“附牟反”与另一秦音注音“芳无反”并不同音②“牟”属《广韵》尤韵字,“无”属《广韵》虞韵字,不属《广韵》同用之例,二韵主要元音亦不相近。,却与吴音“伏不反”同音。这种现象是怎么造成的呢?我们提出两种假设来论证造成此现象的原因。

第一种假设,慧琳分不清吴音与秦音,将代表吴音的反切“附牟反”当作秦音对待。该条中慧琳明明指斥吴音是“任随乡音”,对其态度是“今且不取”。但据唐景审《〈一切经音义〉序》等材料记载,慧琳久居长安西明寺,他应具备分清吴音与秦音的能力。对于慧琳能够分清吴音与秦音,而且排斥吴音,还有另外一条有力的旁证。唐景审《〈一切经音义〉序》说:

然则古来音反多以傍纽而为双声。始自服虔,元无定旨。吴音与秦音莫辩,清韵与浊韵难明。至如武与绵为双声,企以智为迭韵。若斯之类,盖所不取。近有元庭坚《韵英》及张戬《考声切韵》,今之所音取则于此。

景审与慧琳为同时且稍晚之人③宋释赞宁《宋高僧传·唐京师西明寺慧琳传》:“琳以元和十五年(公元 820)庚子卒于所住,春秋八十四矣。”《宣和书谱》卷五:“景审,南阳人也。工作诗,留心翰墨。长庆中以泥金正书《黄庭经》一轴。”长庆为唐穆宗(公元 821-824)年号,距离慧琳卒年元和十五年(公元820)极近,其时景审尚在世且能“以泥金正书《黄庭经》一轴”,说明他是与慧琳同时且稍晚的人。,从其所撰序文可以看出,景审颇通音韵,且对慧琳《音义》“择善从之,许为不请之师”,故序文所言应近事实。据景审所言,慧琳对于“吴音与秦音莫辩”之类的读音“盖所不取”,他以《韵英》及《考声切韵》为注音依据。而《韵英》及《考声切韵》都是以秦音为基础音系的韵书①参见王国维:《观堂集林》,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 246-249页。,这说明慧琳是谙熟秦音之人,不应吴、秦音不分。由此可见,第一种假设是不成立的。

第二种假设,即当时秦音“牟”字不读尤韵,而是与“无”字同读虞韵。也就是说,慧琳没有以《切韵》为参照系,此处的“附牟反”必须以秦音的真实读音来读。那么慧琳时“牟”字秦音是否读如虞韵呢?回答是肯定的。周祖谟先生《唐五代的北方语音》及《敦煌变文与唐代语音》等文已论及尤、侯韵唇音字读如虞、模韵的问题②参见周祖谟:《周祖谟学术论著自选集》,北京: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1993年,第 323、335页。,我们再补充几条较早的例证:

慧琳《音义》卷二二《新译大方广佛花严经》第四十五卷“目真邻陀窟”条:“目真或曰牟真,此云解脱。”“目真邻陀”为梵语“Mucilinda”的译音,用“目”与“牟”来对音“Mu”,说明此二字的主要元音已经是“u”了。东晋跋陀罗译《大方广佛华严经》及后秦鸠摩罗什译《妙法莲华经》已有“目真邻陀山”一词。汉文佛经用“释迦牟尼”对音梵语“sakyamuni”,也是“牟”已读入虞、模韵的确证。后秦鸠摩罗什译《妙法莲华经》已有“释迦牟尼佛”一词。这说明此种音韵现象渊源甚早,也说明“附牟反”是以秦音的真实读音注音的假设是成立的。

慧琳《音义》卷八四《古今译经图记》第四卷“枹鼓”条是用秦音的实际读音来标注反切上下字的,那么该条吴音注音是否也是实际读音呢?由慧琳所言可知,“枹”、“浮”、“不”吴音读如尤字韵。而秦音“枹”字读如虞、模韵,这是慧琳已经说明了的。

慧琳《音义》卷四《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三百五十卷“浮泡”条:“上辅无反……吴音薄谋反,今不取。”又卷七《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五百六十一卷“浮囊”条:“附无反,《玉篇》音扶尤反,陆法言音薄谋反,下二皆吴楚之音也,今并不取。”此两例可证明“浮”字秦音读虞、模韵,吴音读尤韵。故慧琳《音义》卷八四“枹鼓”条“枹”、“浮”、“不”三字如果不用吴音实际读音来读,而按秦音来读,是不可能属尤韵的。

慧琳《音义》卷四《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三百五十卷“浮泡”、卷七《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五百六十一卷“浮囊”两条,慧琳也是以秦音、吴音的实际读音注音的。“谋”字为尤韵唇音字,按秦音读如虞、模韵③慧琳《音义》卷一三《大宝积经》第五十五卷“晡时”条:“补谋反,申时也。”慧琳《音义》卷一五《大宝积经》第一百一十三卷“逋生”条:“补谋反。”此二条中“晡”“逋”皆为《广韵》模韵字,而慧琳皆以《广韵》尤韵字“谋”作“晡”“逋”二字的反切下字,故知此二条慧琳注音“补谋反”应为秦音,反切下字“谋”读如虞、模韵。,此二条之“薄谋反”必须按吴音实际读音来读才可与“辅无反”或“附无反”相区别。因此我们认为,慧琳《音义》这种以方音实际读音来标注反切或直音的特殊体例是存在的。

明白了慧琳《音义》此种特殊的注音体例,某些看似疑难的问题就可迎刃而解了,这可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探讨这种体例的应用及价值。

第一,慧琳《音义》中吴音、秦音的性质问题。我们业已证明上举诸例慧琳是以秦音、吴音的实际读音注音的,那么慧琳《音义》中的吴音、秦音理应为当时的实际读音④按:此说已有定论。周祖谟先生在《〈切韵〉与吴音》一文中说:“《切韵》在审辨声韵方面受颜之推等人的影响承袭南方读书音的地方比较多,到了唐代,北方语音又有了新的发展(如上声全浊声母字变去声),所以有很多人把陆韵的音称为吴音。”参见周祖谟:《问学集》,北京:中华书局,1966年,第 474-482页。。但慧琳往往指斥陆法言注音为吴音,这就会给人以慧琳将《切韵》音与吴音混为一谈的假象。如姚永铭先生在《慧琳〈一切经音义〉研究》中所说:“我们认定慧琳之‘吴音’为陆法言《切韵》音,而并非当时吴方言实际读音,主要有两方面的证据。一是慧琳《音义》本身的材料,卷八‘浮囊’条:‘附无反,《玉篇》音扶尤反,陆法言音薄谋反,下二皆吴楚之音也。’又‘挝打’条:‘下德耿反……陆法言云都挺反,吴音。’说明在慧琳的心目中是把陆法言音(即《切韵》音)当作吴音的。”不可否认,慧琳《音义》中吴音相对于秦音更加接近《切韵》音,但接近并不就是等同。慧琳在《音义》卷八四《古今译经图记》第四卷“枹鼓”条中指斥吴音为“乡音”,按照常理,只能是某种实际存在的方音才会被称作“乡音”。我们再看另两个姚永铭先生提到的“打”字的例子。

慧琳《音义》卷三《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第三百三十七卷“捶打”条:

下德梗反,……江外音丁挺反。

又卷一一《大宝积经》第二卷“捶打”条:

下德冷反,……今江外吴地见音为顶,今不取。

此两例中的反切“丁挺反”与直音“顶”相当于姚先生所举例中的陆法言注音“都挺反”,慧琳于此二音明确表示为“江外音”、“今江外吴地见音”,可见慧琳《音义》中的吴音为当时实际方音无疑。且慧琳《音义》中的吴音也未必皆与《切韵》音相合,如慧琳《音义》卷七九《经律异相》第三十一卷“蟁蝱”条:

上音文,吴音密彬反。

“蟁”、“文”同在《广韵》文韵,而吴音“密彬反”的反切下字“彬”为《广韵》真韵字。真、文不同韵,此例吴音之读音与《广韵》不同。

可以说,我们凭借慧琳《音义》这种特殊注音体例,解决了目前学界还有争论的慧琳《音义》吴音性质问题。

第二,慧琳《音义》中某些屋韵三等唇音字的读音问题。慧琳《音义》中某些屋韵三等唇音字作反切下字时,被切字往往是虞、模韵字,有时又与同为屋韵字的反切下字互为被切字的又音。这是什么原因呢?如慧琳《音义》卷二六《大般涅盘经》第二十九卷“开剖”条:

普目反,析也,开。

《广韵》“剖”字两读,一在麌韵芳武切小韵,一在厚韵普后切小韵。而“目”为入声屋韵字,与上述两个反切都不相当。其实此条“目”字慧琳是以秦音的实际读音来注音的。我们上文已证明早在东晋、后秦时北方方言“目”字主要元音已是“u”了,故此条之“普目反”相当于《广韵》的“芳武切”,“目”读如虞、模韵。

慧琳《音义》卷二七《妙法莲花经》第一卷“无复”条:

上武扶反,谓非有也……下吴音扶救反,秦音冯目反。“复”字《广韵》两读,一在去声宥韵扶富切小韵,一在入声屋韵房六切小韵。《广韵》“扶富切”与该条吴音“扶救反”相当。上文已证明“目”字秦音读如虞、模韵,故“秦音冯目反”说明“复”字在唐代秦音亦读如虞、模韵。

又慧琳《音义》卷二三《新译大方广佛花严经》第六十卷“捕猎放牧”条:

牧,亡福、莫六二反。

“福”字在《广韵》屋韵方六切小韵,“六”为“福”之反切下字,“福”、“六”二字同小韵。但“亡福”与“莫六”不可能是读音完全相同的反切,那区别在哪里呢?“亡”字声纽在中唐以后从明纽变为微纽,“亡福”与“莫六”是不是反映了轻重唇的变化呢?①储泰松先生即持此观点。他说:“从同音反切‘牧亡福、莫六二反’来看,两纽(笔者按,即明、微两纽)当有别。”参见储泰松:《唐五代关中方音研究》,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45页。但被切字“牧”字从上古以至今音只有明纽之读,无轻唇微纽之读,故此假设不成立。我们认为这里的“亡福反”代表了秦音的读法,此处“福”字应读如虞、模韵。

慧琳《音义》卷二九《金光明最胜王经》第七卷“苜蓿”条:

上音目,下音宿……陆氏《切韵》等音莫六反,今不取也。又卷三六《苏婆呼童子请问经》上卷“瞢闷”条:

苜音武福反。

对“苜蓿”的“苜”字,慧琳不取《切韵》的入声之读,却用了入声屋韵字“目”字直音。这说明该条“目”、“苜”二字不读入声,而应按秦音读如虞、模韵。那么,慧琳《音义》卷三六“瞢闷”条“苜”字反切“武福反”的下字“福”很可能也读如虞、模韵。故上举慧琳《音义》卷二三《新译大方广佛花严经》第六十卷“捕猎放牧”条“亡福”、“莫六”二反的区别在于韵母的不同而不是声纽的不同。

凭借慧琳《音义》以方音实际读音注音这种特殊体例,屋韵三等唇音字读音有关的这些问题得以解决②参见邵荣芬:《敦煌俗文学中的别字异文和唐五代西北方音》,《中国语文》1963年第 3期。。

第三,慧琳《音义》中某些咍、佳韵牙喉音字的读音问题。某些咍、佳韵牙喉音字在慧琳《音义》中作反切下字时也会引发上文所述的迷惑。如慧琳《音义》卷四一六波羅蜜多經第三卷“隨挂”条:

下古卖反,又音公画反。

又卷一〇〇《惠超往五天竺国传》上卷“掛锡”条:

古画反,《韵诠》云:“掛,悬也。”又吴音怪,训释总同,或作挂。

“掛”(为“挂”之俗字)在《广韵》卦韵古卖切小韵,“画”在同韵胡卦切小韵,“怪”在怪韵古坏切小韵,《广韵》卦、怪二韵同用。如果以《广韵》为参照,第一例中的“古卖反”与“公画反”读音相同,第二例中的“古画反”与直音“怪”读音相同。但第二例慧琳强调直音“怪”为吴音,并没有说“古画反”也是吴音。其实这两条慧琳亦是以秦音的实际读音给“掛”(挂)字注音,秦音“画”字韵母已与吴音不同,不是“uai”,而是“ua”①参见罗常培:《唐五代西北方音》,北京:科学出版社,1961年,第 35页。。据学者研究,唐代北方方音有咍、佳韵并入家、麻韵的现象②举平声以赅上、去,佳韵为卦韵之去声。,如储泰松先生在《唐五代关中方音研究》中说:“两部通押,有唐一代均是咍佳押入家麻,基本上是牙喉音字。”③储泰松:《唐五代关中方音研究》,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 137页。慧琳《音义》中的材料亦能证明储先生的说法。

本文最后需要强调的是,上文所分析的慧琳《音义》中唐代方音材料大多没有明确注明,如慧琳《音义》卷二三《新译大方广佛花严经》第六十卷“捕猎放牧”条“牧”字秦音反切“亡福反”以及慧琳《音义》卷四一六《波羅蜜多經》第三卷“隨挂”条“挂”字秦音反切“公画反”等等,皆以秦音的实际读音注音。如以《广韵》为参照系分析这些方音材料,就会得出某些秦音与《广韵》音系或者吴音一致的错误结论,从而导致对整个慧琳《音义》音韵体系的错误分析。所以本文所论证的这种以方音实际读音注音特殊体例就显得尤为重要,且能解决诸多实际问题,对唐代方音以及有关慧琳《音义》音韵的研究有较大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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