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逸枫,盛 静
(三峡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学院,湖北宜昌 443002)
浅谈词学之美
宁逸枫,盛 静
(三峡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学院,湖北宜昌 443002)
词,作为格律诗的一种,因其特殊的文体,因而具有特殊的美感。词体通过艺术的节制作用对感情进行限制,使感情处于近似知性的和谐中,并具有易被人察觉的自然美和不凭借感官的快适不凭借境界和规律存在于词体本身的德善美。
词学; 艺术美; 自然美; 德善美
词是格律诗的一种,原先要求密切配合音乐,但由于历代音乐不同,配合当时音乐所创作的韵文也必然各有其特点。因此,我们说:词是配合隋以来以燕乐而创作的歌辞。后来才脱离音乐关系成为一种长短句的诗体。中国的音乐在隋唐已然发生重大变化,古乐几乎全部消亡。宋沈括《梦溪笔谈》卷五说到:“唐天宝十三载,以先王之乐为雅乐,前世新声为清乐,合胡部者为宴乐。”由此可见,虽然三者表面上并列,实际上最不重视雅乐,以新声(燕乐)为主。唐代是封建社会发展的鼎盛时期,国势强盛,经济繁荣,人民文化提高,促成了胡夷里巷之风。初以五七言勉强合乐,后有乐工伶人按乐谱节拍试制长短句的曲子词。终于,诗人也采用这种新体制大量创作诗歌。
缪铖在《诗词散论》中说:“词之特征,约有四端:其文小,其质轻,其径狭,其境隐。”就词而言,其特色无疑在两方面:形式特色和内容特色。形式特色是指词体为合乐之杂言体,其体随乐声之抑扬,节奏之变化而有长短错落之貌。内容则叙写男女幽怨,色受魂与,而有婉转绸缪之态,为歌姬唱词,有幽深隐秘之美。词,原不以幽深隐秘为美,只因《花间集》出为诗客曲子词,遂花间宗风正风。这更是体现了士大夫潜意识中对传统和儒学的突破。根据《词学史科学》王兆鹏所说,“词学”一词,至清代康熙年间才开始使用。我们之所以能比较准确地认识美则得益于康德的美学著作《判断力与批评》:“对于审美判断力的鉴赏能力研究,不是为了陶冶和培养兴趣,而是出于先验的意图。”这种先验的意图,正是指人的心理基能。如此,我们研究词的美,就应排除与美无关的因素,除去偶然的经验产物,着眼于心理基能。现在,我们就来浅谈一下词学所具有的美。
在自然美中,我们看到认识和审美有这样的不同:认识需要决定判断而审美不需判断。认识是单向判断的,审美是多项判断的,自然美是无项判断。在艺术美中,认识需要依靠决定判断力,审美需要依靠反省判断力。因此,艺术美是多项判断。从这里可以看出艺术美有规律并具有功利性,它对于文学而言不可或缺。中国文学对艺术的讲求出现在魏晋时期,此后艺术美则更为明显地出现在各种文体中。中国文学不乏艺术美却更偏天才式的领悟,艺术美在其中占据了主要位置成为形式主义的末枝,在中国文学中产生了巨大影响。从而以艺术手法之雅制约叙写内容之俗成为了避免在词体中尽情表现感官愉悦的想法。由此,通过艺术规律对声乐的节制,在声乐体现的美感中,知性的因素压过感性的因素使之趋于平和。同时,王国维指出:“情词婉转深刻,不让温飞卿,韦端己,当时文人之笔。”随着长短调词的盛行,柳永的铺叙写法,苏轼的直接抒情都使词体流于情感对艺术的讲求更显重要。雅词说的风行正是通过艺术之雅避免内容之俗。雅俗的讲求是对外在艺术形式的讲求。沈义父直接指出:“下字欲其雅,不雅则近乎缠令之体。”在艺术规律的约束下,这种美感则比其他美感少了独立于规律之外的自由,又抵消了快适。词通过错落的句式在典雅的字面上欲飞还敛,较受限的自由就有了飘渺的情态。有了艺术美的节制,情感的功利化被淡化成了“言有尽而意无穷”,使之具有深刻的美。由此,自然而然地形成了词特殊的美——清空。
物体在不同的心灵中有不同的身份,物自然式的呈现,就是自然美。叔本华认为“物既视为特别之物是此物与我有利害关系。但观此物,此物非特别之物,而代表其物之全种。”进入审美的物,就体现出了自然美。《人间词话》中指出“红杏枝头春意闹”,“闹”字,境界全出。“云破月来花弄影”中一“弄”字,境界全出矣。“闹”、“弄”两字从约束中摆脱出来,成了自然美的载体进入了我们的视野。这两种普通的物以全新的意义呈现使承载它的物丧失了含义诞生了韵味。不同的抒情造成了不同的美:以景作为自然美的对象,造就了神韵;以情作为自然美的对象,造就了境界。《诗歌》三百篇,大抵圣贤发愤之所作也。可见,当幸福感欲得却不得时,通过诗歌的抒发就自然而然了。词最初的抒情方式与诗歌相同,而词特殊的环境内容却与士大夫人伦纲常相违背,于是,词便丢弃了诗文的传统以超然的情况去面对了。词的抒情建立在若即若离的位置上建立在超然的态度上,视为自然美。陆机提出:“诗缘情则倚靡,诗缘志则浏亮。”诗是抒情所需,词的自然美由于语境关系适宜客观的描述不适宜直接抒发使它具有特殊韵味。“言有尽而意无穷”大抵就是词的韵味了。李之仪说:“良可佳者,晏元献,欧阳文忠,宋景文,则以其余力游哉,而风流闲雅,超出意表。”
在自然美之外,还有一种具有超脱品质的美——德善美。它不依赖于感官的快适,也不凭借任何境界规律,却是使我们内心深处为之感动的美。其美若“上善若水”,“文以载道”更是说明了词与德善美的关系。然而,最初词却被看做是“小道”而无法担任“文以载道”的重任。朱自清曾在《诗言志辨序》中说:“‘诗言志’是开山的纲领”而《毛诗序》则对“诗言志”作出了详细的说明。书中说“在心为志”就是“情动于中”。我们看到又一观点,孔颖达认为“志之所适,外物感焉”,不难看出在他眼中,意与情是统一起来的。同时,邵雍认为“任我则情,情则蔽”、“因物则性,性则神”这说明了其不认同诗与情的密切关系,反而主张“观物”使理性大于感性。朱熹更是说志是从“性”中提取,却远离“情”。告子指出:“性犹湍水,决诸东方则东流,决诸西方则西流”。由此可见,人,无疑都带有劣根性。它来自我们的原始渴求。史铁生说:“人追求欲望的能力,永远赶不上人的欲望。”我们正是有了后天的教育,有了理性的约束才练就了对自身的控制能力,否则我们与动物就没什么区别了。这种控制能力在德善的背景下,自然就有了道德性,是在其之内的自由。林之奇提出:“古之教者以辞令文章也,为长善救失从成就其德耳”这更加说明了“诗言志”是以德为本。“率性之谓道”,道是常,庸是常,为道之境。只有性与道相结合,中和亦与庸合,才能成就道德修养的境界。宋之后,明代拟古派,清代桐城派,韩愈,柳宗元都无实质性的差异丧失了德的根本,此类不如意竟在词中得到了弥补,这就是比兴寄托了。于是,我们看到“香草美人”就如封建纲常中女子之于男子比作臣子之于君主,“美人”更成为了贤人君子的代言。自张惠言开创常州词派,词能“载道”获得了广泛的认同。更值得一提的是周济认为有寄托的词是好词,但不能认为是确定了的感情,否则,就失去了臆想的空间显得单薄了。所以,我们不应刻意寻求寄托的对象,应认识词的真实含义,根据词的意象抓住他所表达的道德意识,这才是理解一首词的正途。词的美体现在了由道德的美的言外之韵,是词体美的特质的又一体现。同时,我们应当明白,道德是存在于每个人心中的无限大的有着历史背景的理想,而我们所看到的诗词显得如此的渺小。诗词只是寄托,它是道德的很小的切入点,绝非每个人心中根本的理想。
正如词人的人生有曲折,性格有乐观与悲观之分,作为承载词人情感的词就免不了有积极和消极。无疑,苏轼和李煜便是最好的体现者。苏轼的性格中既有“愿以天下为己任”又有“荣辱不为所累”的超然旷达。“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更是体现了此点。王国维曾指出:“东坡之词旷,稼轩之词豪,无二人之胸襟而学其词,犹东施效颦捧心也。”可见,苏轼的超旷无人能及,这一点上应受道家庄子影响。所以,他的词超脱了人世,得到了心灵上的自由与畅快,是建立在“无”上的旷达之美,无所凭借,却有天地任遨游的气度。在人生意义上来说,苏轼的“寄慨无端”是一种超凡的境界。与之相对的是,李煜有种消极的美。卓人月《古今统词》中评价说:“后主,易安,直是词中之妖,恨二李不相遇。”这和李煜的身世是有莫大的联系的,作为一个“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阅事愈浅,性情愈真”的人来说,经历了亡国之痛,是常人所无法想象的悲壮,对人生充满了悲观是在所难免的。这一经历恰好形成了其“感慨遂深”的悲凉。这是人们所普遍理解的深邃的感情,是一种凌驾于世俗之外的超然的美。
作为一个赏析词的人,我们首先应做到的是了解词。这既要求我们了解词的写作环境,写作背景,也要求我们了解词所表达的内容与精神。同时,我们应当具有词的基础知识,每种文体其特殊的形式。譬如,分片,句法(长短句的分合),填词的连贯或是两个以上短句的集合又或是上六下五,词与乐的配合等等。我们现在所见到的词是在发展中保存下来的。作为一个赏析者,我们应认清这一既定的历史事实,不存偏见,博取众长。词风的形成有其社会根源,个人感情是随着生活状况的改变而改变的。对此,我们应联系自身的生活实际,确切地把握词的思想感情,正确客观公正地去赏析词,这样,我们才能领略词特殊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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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207.23
A
1672-6219(2010)增刊-0111-02
2010-11-24
盛 静(1981-),男,三峡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学院教师。
宁逸枫(1991-),女,新疆人,三峡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