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卫平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江苏南京 210013)
加快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及其着力点
沈卫平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江苏南京 210013)
加快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紧迫性。收入分配不公在于缺少把“蛋糕”分好的合理的分配机制:国民收入分配结构不合理,居民收入、劳动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偏低,劳动力工资水平偏低;机会不平等的收入分配机制是导致分配不公问题的根源;公共产品供给短缺和分配不公难以发挥再分配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改革收入分配制度的着力点: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点应当是解决机会不平等的深层次的制度问题;充分发挥再分配在体制转型阶段促进社会公平分配的作用;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完善对公权的监督机制。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社会公正
近年来,党中央和政府高度重视收入分配问题,多次在高层会议上研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问题。今年以来,改革收入分配制度问题成为中央高层领导、主流媒体、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议题。温总理在今年《求是》杂志上发表的重要文章《关于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的几个问题》中指出,收入分配问题已经到了必须下大力气解决的时候,如果收入差距继续扩大,必将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
(一)我国贫富差距不断扩大,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以打破平均主义为突破口,促进了效率的提高,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得到较快提高,但同时人们的收入差距也在逐步拉开,并呈不断扩大之势。根据世界银行统计数据,1995年我国居民的基尼系数已经达到0.415,超过了0.4的国际警戒线;2001年,我国居民的基尼系数上升至0.447,在世界银行所统计的134个国家和地区中居第35位,不仅超过美(2000年0.405)日(1993年0.249)英(1999年0.360)等发达国家,也超过印度(1999-2000年0.325)等发展中国家;①世界银行:《2005年世界发展报告》,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58-259页。目前,我国居民基尼系数已上升至0.47,收入差距已经超过了国际上中等不平等程度的国家。另据有关调查统计,我国收入最高的10%人群和收入最低的10%人群的收入差距,已从1988年的7.3倍上升到2007年的23倍,并且这种收入差距正呈现全范围、多层次扩大的趋势。如,我国城乡居民收入之比已达3.3倍,国际上最高在2倍左右,行业之间职工工资差距最高的与最低的相差15倍左右,不同群体间的收入差距也在迅速拉大,上市国企高管与一线职工的收入差距在18倍左右,国有企业高管与社会平均工资相差128倍。②《我国贫富差距正在逼近社会容忍“红线”》,《经济参考报》2010年5月10日。
收入差距的持续扩大,使我国贫富群体在财富占有上的差距也不断扩大。根据国家统计局2002年发布的《首次中国城市居民家庭财产调查总报告》,城市中10%的最富裕家庭财产额占城市家庭财产总额的45%,而10%的最低收入家庭财产额仅占1.4%。同时,城市居民金融资产出现了向高收入家庭集中的趋势,户均拥有金融资产最多的20%家庭的金融资产,约占城市居民家庭金融资产总额的66.4%,而户均拥有金融资产最低的20%家庭的金融资产仅占1.3%。①财政部科研所课题组:《财政部报告称中国贫富分化加剧》,中新网,2003年6月16日。
这些数据说明,经济发展所创造的社会财富正呈现向少数人集中的趋势。而且,经济越发展,收入越向高收入群体、向发达地区集中,出现贫富分化的现象,由效率改进而得到的改革发展成果不能公平地为全体人民分享。贫富差距拉大对社会的和谐稳定产生了负面影响,近年来我国各地发生的一些群体性事件和劳动争议案件数量的快速增加就与收入分配不公有关。据国家发改委“促进形成合理的居民收入分配机制”课题组于2008年底的专项调查,被调查者中占70.33%的人对目前中国收入分配情况表示不满意,表示满意的只占4.85%,②《“居民收入分配机制”问卷调查分析》,《经济研究参考》2010年第25期。人民群众对收入分配改革充满着期待。贫富差距伴随着社会财富的增长而快速拉大,这不符合共同富裕的改革初衷,加快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已经迫在眉睫。
(二)居民消费率持续走低,影响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投资、消费、出口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增长主要依靠投资和出口拉动,作为促进经济增长最根本动力的消费却持续走低。2000年以来,我国居民消费率呈单边下降趋势,2000年达到局部高点46.00%后持续下降,到2004年下降到40%以下,而2008年则下降到历史最低点35.32%。③刘社建、李振明:《居民消费率与劳动者报酬份额的变动与前瞻》,《现代经济探讨》2010年第7期。根据世界银行《2006年发展报告》相关数据,2004年世界各国居民消费率平均为62%,其中,下中等收入国家(人均GN I在826-3255美元之间)平均为55%,我国居民消费率低于世界平均水平20多个百分点,低于同收入组别的下中等收入国家平均水平10多个百分点。消费是经济增长的持久动力,居民消费率持续走低影响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在居民消费率持续走低的情况下,政府多次提出“扩大内需”的方针政策。我国“十一五”规划指出,要把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进一步扩大国内需求。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坚持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的方针,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2008年发生的国际金融危机,使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我国的国际贸易摩擦不断增加,外需发展受到较大的影响,进一步扩大内需,转变我国经济发展方式就变得更加紧迫,200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进一步增加居民消费,有效发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重大作用。但是,近年来居民消费率并没有如政府希望的那样有所回升,而是持续走低,其主要原因在收入分配方面,因为消费是收入的函数。近年来劳动收入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偏低,影响了居民收入水平的增长,贫富差距不断扩大,影响了居民消费需求的增长。有关理论分析表明,低收入者有较高的消费倾向但消费能力不足,高收入者有较强的消费能力但消费倾向却较低,财富向高收入者集中的趋势只能遏制居民消费需求的增长,从而导致居民消费率持续走低。所以,加快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也是实现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需要。
温总理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我们不仅要通过发展经济,把社会财富这个“蛋糕”做大,也要通过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把“蛋糕”分好。当前,我国出现的收入分配不公问题,就在于缺少把“蛋糕”分好的合理的分配机制,核心问题主要在以下几方面。
(一)国民收入分配结构不合理,居民收入、劳动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偏低,劳动力工资水平偏低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社会财富不断增长,2008年与1978年相比,我国GDP总量从3645.2亿元增加到300670亿元,人均GDP从381元增加到22698元,分别增长了81.5倍和58.6倍,这意味着我国可用于居民收入分配的物质财富越来越丰盛。同时,我国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也得到较快的提高,2008年与1978年相比,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343元增加到15781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从134元增加到4761元,分别增长了45倍和34.5倍。但是,与我国GDP总量增长水平相比,城乡居民收入的增长水平相对滞后。
从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总量和结构来看,收入分配长期偏向于政府和企业,而居民收入或劳动收入的增长滞后、比重偏低。1992-2007年,国民总收入增长了8.44倍,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政府收入增长了9.36倍,企业收入增长了10.36倍,居民收入增长了7.66倍;从分配结构来看,1992-2007年,政府所得比重从15.53%上升到17.05%,上升了1.52个百分点,企业所得比重从19.06%上升到22.95%,上升了3.89个百分点,居民所得比重从65.41%下降到60.00%,下降了5.41个百分点。①常兴华、李伟:《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测算结果与调整对策》,《宏观经济研究》2009年第9期。这说明,十多年来政府收入和企业收入的增长速度都高于居民收入增长,且超过国民总收入的平均增长速度;在初次分配格局中,政府收入和企业收入比重都在上升,居民收入比重却在下降。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年鉴数据,从地区生产总值收入法项目结构看,我国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是不断下降的。2000年以前,劳动报酬比重均在50%以上,2003年开始下降到50%以下,2007年下降到了39.74%;与此同时,反映资本净收入的营业盈余在2000年为19.06%,到2007年快速上升为31.29%,在这期间,反映政府收入的生产税净额略有上升。②参见杨俊宏《提高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比重的几点思考》文中“表1:我国1993-2007年收入法项目结构”,《探索》2009年第5期。与国际进行比较,美国在1870-1984年的百余年间,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年上升,从1870-1880年的50.0%上升至1980-84年的74.3%,同期,美国的资产收入、业主收入呈逐步下降趋势,资产收入(利息、租金和公司利润)从23.6%下降至18.2%,业主收入(包括非公司性农业和非农业经营者收入)从26.4%下降至7.5%;③阿塔纳修斯·阿西马科普洛斯编:《收入分配理论》,赖德胜等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232页。2006年美国GDP中劳动报酬的份额仍然高达64.1%,显然,我国GDP中劳动报酬的份额之低与其差距很大。与此相联系,我国劳动力工资水平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相比较都是偏低的,美国劳动统计局2009年4月发行的《劳动评论月刊》中有数据显示,2006年中国劳动力每小时的工资为0.81美元,仅为美国同期劳动力每小时工资水平的2.7%,日本的3.4%,欧盟的2.2%,到2010年中国平均工资每小时也只有1.98美元,仅为美国同期每小时工资水平的4%,也不及东亚国家的15%,仅为墨西哥的50%。④《斯蒂芬罗奇:中国工资水平上涨25%也仅为美国4%》,中国日报网2010年7月28日。
劳动收入和居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持续下降,普通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偏低,意味着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城乡居民对改革发展成果分享的份额在不断减少,而资本所有者分享的份额在快速增加,劳动者的收入不能与经济发展水平基本同步增长,劳动者的利益被资本侵蚀,收入分配形成了“强资本、弱劳动”的格局,这种利益分配格局影响了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也是当前最大的分配不公问题,因为它偏离了劳动是创造价值的惟一源泉的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偏离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原则。
既然劳动是创造价值的源泉,劳动就应当受到全社会的尊重。在知识经济时代,不仅要尊重复杂劳动,也要尊重简单劳动,特别是在我国已经出现“强资本、弱劳动”的情况下,处于弱势地位的广大普通劳动者的劳动更应当得到尊重。工人、农民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是改革发展的基本动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使他们的收入实现较快增长,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这应当是当前我国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基本立足点,也是社会公平正义原则的体现。
(二)机会不平等的收入分配机制是导致分配不公问题的根源
我国已经形成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实行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马克思认为,所有制关系决定分配关系和分配方式,“分配关系本质上和生产关系是同一的,是生产关系的反面。”⑤《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第993页。因此,我国的分配关系是由生产要素所有权及其人们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决定的。按照现行的分配制度,若单位要素生产率相同,人们拥有的生产要素数量越多,所获得的收入就越多;反之则会越少。人们持有多少生产要素既取决于自身的努力,也取决于自身以外的多种因素;由自身努力形成的要素持有差别所引起的收入差距应当是合理的,它有利于效率的提高,而由自身以外因素造成的要素持有的差别往往是不公平的。在按要素贡献分配的制度条件下,要素本身分配的不公平就是起点的不公平或机会的不平等,这是引起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不公平的一个制度原因,我国收入差距持续、过度扩大的一个主要原因就在于不同群体对要素资源占有的差别。⑥沈卫平:《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缩小收入差距》,《学海》2009年第6期。
我国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一个主要原因在于城乡要素资源占有的差别。在我国工业化初期阶段,工农产品的价格剪刀差政策实施,使社会资源更多的流向城市,这种历史形成的城乡要素资源占有差别,客观上成为后来市场经济条件下按要素贡献分配制度运行的前提;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使要素资源不能在城乡之间自由、合理的流动,并且在市场机制调节下,要素资源仍然更多的流向经济效率相对高的城市,这就加剧了城乡要素资源占有不公平的矛盾,扩大了城乡收入差距。
我国地区收入差距扩大的一个主要原因也是区域之间要素资源占有的差别。尽管我国国土辽阔,区域经济发展的差异较大,长期以来就有东、中、西部之间的差距,但是改革以来,由于东部沿海地区优先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使得要素资源更多的流向东部沿海地区,政策累积效应进一步扩大了原有的区域收入差距。例如,1952-1978年,广东、福建人均CDP增长速度居全国第13、第9位,山东、江苏、浙江三省接近但低于全国一般水平,而1979-1990年,这5个省跃居全国前5名,2007年这5个省城镇居民收入水平居于全国前8位。
我国行业收入差距扩大的一个主要原因也是行业之间要素资源占有的差别。数据显示,目前的高收入行业主要有两类:一类为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如软件业、计算机服务业等,这类行业拥有最先进的技术要素资源,人力资本水平高,其行业收入高是正常的;另一类是垄断行业,如航空管道运输业、烟草制品业、金融业、电信业等,垄断行业依靠政府权力对重要的资源行业拥有垄断地位,所以能获取高额垄断利润,例如,全国工商联公布的“2010中国民营企业500家”排行榜显示,中国500家最大的民营企业利润总和还不如中国移动和中国石油两家央企垄断巨头,由于现行分配制度还没有正确区分垄断行业的正常经营利润和垄断利润,因此一部分垄断利润转变为垄断行业的职工收入,由此扩大了垄断行业与非垄断行业的收入差距。
民众所痛恨的权力寻租或腐败的发生,来自于位于权力部门的寻租人掌控着权力资源,他们将其控制的公共资源卷入市场交易过程进行部门寻租和个人牟利,官商勾结使占有或接近权力资源者在市场交易中占据强势地位,而不占有或远离权力资源者则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其经济利益因不公平交易而受到损害,这也是收入差距扩大的来源之一。因此,消除由自身以外因素造成的要素本身分配不公平所引起的收入分配不公,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艰巨任务,改革的重点应当是解决机会不平等的制度机制问题。
(三)公共产品供给短缺和分配不公难以发挥再分配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
对于财富的不平等这一市场经济体制中的严重缺陷,现代社会制度是通过政府再分配来弥补的。然而,我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初次分配中市场机制开始起作用,但是弥补市场失灵、调节收入分配的政府再分配体系却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在政府应当履行的公共服务职能迟迟不到位的情况下,甚至还选择了公共服务过度市场化的改革举措,医疗、养老、教育、住房等改革结果变成政府向市场、向社会卸包袱,以致出现社会诟病的看病贵、上学贵、住房难等民生问题,这反映出体制转换过程中我国公共产品供给的严重短缺。即使是供给不足的公共产品的分配,也是向社会强势群体倾斜。那些在体制外就业的普通劳动者,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水平与公务员、垄断国企员工等相比有着很大差距。从城乡来看,在城乡要素资源占有差距已经很大的条件下,社会公共产品资源的分配仍然偏向城市,农民长期缺乏城市职工普遍拥有的养老、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方面的社会保障或有利条件,公共产品再分配的逆向调节进一步加剧了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据有关专家测算,1990年和2000年,“逆向调节”的再分配收入为城乡差距分别贡献了36.15和37.60个百分点,而正向调节的再分配支出只分别贡献了2.86和9.41个百分点;近几年来一系列惠农政策使2007年“逆向调节”的再分配收入为城乡差距贡献下降至30.76个百分点,正向调节的再分配支出贡献上升至10.97个百分点,但是两者综合效应使再分配机制对城乡差距仍然起促进作用。①国家发改委课题组:《促进形成合理的居民收入分配机制》,《宏观经济研究》2009年第5期。可见,公共产品供给短缺和分配不公,不仅不能调节收入差距,还助长了收入差距的扩大。
当前,我国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坚持效率与公平的协调并重、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原则,遏制贫富分化的趋势,走共同富裕的改革之路。
从上述收入分配领域问题的主要症结可见,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会涉及经济、社会、政治等多个方面,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需要和相关体制的改革协同进行,改革的着力点主要有以下方面:
第一,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使居民收入和劳动报酬的增长率与国民收入增长率基本同步。这项改革的实质是社会财富分配格局的调整,即对政府、企业、居民三者现有的利益关系进行调整,逐步纠正国民收入分配偏向政府和企业的结构性问题,因此改革会有难度。为保障这项改革的实现,有专家提出,要确定收入分配改革的约束性指标,例如在“十二五”期间,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使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翻一番,年均增长不低于15%;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占比从约60%提高到70%左右;劳动报酬占GDP比重从2007年的39.7%提高到50%左右等。①迟福林:《收入分配改革:关键时期的关键改革》,《学习日报》2010年3月15日。当前提高居民收入,重点要提高农村居民的收入,提高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以培育壮大中等收入群体,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居民消费增长,发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重大作用。
第二,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点应当是解决机会不平等的深层次的制度问题。改革要从两大层面入手:一是基本制度层面,要切实保障社会成员拥有的各项基本权利,主要包括公民合法的生存权、居住权、迁移权、就学权、劳动权、财产权、质询权、诉讼权、生态权等等,为每一个社会成员提供均等的生存和发展机会,公民不分职位和职业差别,其参与经济、政治和社会其他生活的权利的平等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基础,②沈卫平、金晓瑜:《社会分配的公正与制度建设》,《山东社会科学》2007年第11期。也是实现社会公正分配的前提条件。二是体制机制层面,要继续推进市场化改革,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建立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让商品和劳务自由流动,让市场主体自由选择,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打破行政垄断,国家对垄断行业的经营要实行严格的监管制度,正确区分垄断行业的正常经营利润和垄断利润,超额利润要回归社会,提高垄断性国企上缴利润的比例,完善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坚决有效遏制国企高管高额年薪的泛滥;取消传统的劳动者身份界限,保障劳动者公平就业的权利,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建立相互制衡的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和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制度,这些是保障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提高的基础性制度,要加快这方面的制度构建;加强对农村、对中西部地区、对中小企业等的政策扶持,等等。
第三,充分发挥再分配在体制转型阶段促进社会公平分配的作用。建立公共财政制度,财政支出要逐步减少经济建设方面的支出,增加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保障制度,当前,社会公共产品的分配要贯彻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的原则,考虑到多年欠帐的偿还,要加大向农民、向城镇低收入群体倾斜的力度,进一步改革传统福利分配制度,纠正再分配的逆向调节作用。加大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降低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加强对高收入者的征管力度,在适当的时候开征调节高收入者的有关税种,以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第四,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完善对公权的监督机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自然要减少政府收入,目前政府财政收入的高速增长难以持续,要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控制政府行政管理支出并使之在阳光下操作;政府的管理重点应尽快从投资、经营型向服务、协调型转变,在公共管理职能转化过程中,将属于社会经济主体的选择权和要素配置权归还于经济主体,彻底改革传统体制,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对公共资源开发和公共权力使用的各个环节的监督要制度化和公开化,以防范和杜绝机制性腐败;政府在运用社会利益分配政策工具时,要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克服和避免与民争利的倾向,维护公共利益,坚持社会的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栾晓平E-mail:luanxiaopi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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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4145[2010]11—0070—05
2010-09-17
沈卫平,女,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