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 义 平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 工商管理分院, 浙江 湖州 313000)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知识经济的迅猛发展,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要作用正在日益显现。2008年,我国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该《纲要》明确提出:到2020年要把我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5年内,自主知识产权水平要大幅度提高,运用知识产权的效果要明显增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要明显改善,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要普遍提高。目前,国内已经有13个省市颁布了地方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或类似的文件,哈尔滨、深圳、武汉、厦门、沈阳、贵阳、济南等城市也结合城市发展实际出台了城市知识产权战略或实施意见。浙江省也颁布了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浙江省的实施意见提出:知识产权必须为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战略转型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浙江省湖州市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的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并于2010年通过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验收。但是,目前湖州市知识产权工作还刚刚起步,还面临许多实际问题,有必要以知识产权优势为基础,抓住产业转型的历史机遇,制定和实施湖州市知识产权战略。
目前,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已成为湖州市各级党委、政府的共识,各县区的专利工作也开展得较为顺利。2008年,德清县被批准为浙江省首批专利示范创建县,其他县区的创建工作也在积极推进。安吉县开通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为椅业、竹产业等传统产业和生物医药、新能源等新兴产业提供全方位的专利信息服务,还成立了中国首个竹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同时,企业的专利工作积极性也不断提高,投入力度继续加大,改变了以往科技型企业有产品无专利的现状。
近年来,湖州市的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快速增长。2009年专利申请量达到6 030件,同比增长23.39%;发明专利申请也继续保持较快增幅,达到867件,同比增长57.07%,占专利申请总数的14.38%。2009年新批准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4家,省级专利示范企业20家,市级专利示范企业28家,全市科技型企业专利覆盖面已达到91.38%。
目前,湖州市的高新技术企业专利工作正在扎实推进。全市已有122 家企业被认定为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同时,专利优势企业队伍也在不断壮大。全市已培育省、市级专利示范企业78家。2009年,这78家专利示范企业完成专利产值211.2亿元,同比增长23.5%;实现专利利税23.3亿元,同比增长18.2%。
近年来,湖州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湖州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湖州市专利示范企业管理办法》、《湖州市优秀发明人管理暂行办法》、《湖州市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办法(试行)》和《湖州市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专利工作政策体系。湖州市建立了专利信息检索中心,汇聚了美国、日本、德国、英国、法国、瑞士、中国7个国家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欧洲知识产权组织两大组织的专利数据库,以及国内外50多个科技成果数据库,为企业利用专利和科技成果文献信息提供专业服务。湖州市加大了专利评估、法律、代理等中介机构的建设力度,先后引进培育5家专利代理服务机构,为企业科技创新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1.建立了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湖州市政府十分重视知识产权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体系,并成立了相应的管理机构。全市专利工作形成了市、县区、乡镇三级联动,机构、经费、人员“三个到位”的工作格局。湖州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企业专利特派员制度,从行政事业单位、高校院所及部分专利机构选派专业人员,为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一站式”服务。
2.拥有较好的创业创新环境 湖州市政府部门积极健全服务保障体系,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扶持企业的政策。湖州市企业的创新与创业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扶持。湖州市拥有一流的高技术企业孵化基地和湖州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创业平台,而且政府投入逐年加大。如对省级以上新产品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并形成产业化的项目,每项奖励10万元;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出口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研发项目、机电产品出口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支持外贸企业的创新及知识产权保护,对注册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境外专利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等。
3.企业逐步成为自主创新主体 湖州市企业专利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政府投入力度继续加大。截至2010年上半年,全市科技型企业专利拥有面达到91.38%,自主创新成果大幅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主体地位逐步建立。
4.具有较发达的高技术产业 近年来,湖州市传统产业技术改造步伐不断加快,高新化进程有力推进。以纺织、建材、机电、化工产业为重点,以技术创新、技术改造为主要手段,加快了高新技术的应用,传统产业高新化进程不断推进,形成了一大批创新能力强、经济效益好的龙头企业,为湖州市产业升级换代提升竞争力。同时,湖州市着力发展现代生物医药技术、先进环保技术、先进材料技术、新能源技术和信息软件技术等高技术产业,充分整合资源,强化科技支撑,将现有的高技术产业与特色新兴产业紧密结合起来,加快高新技术产业的整合提升。
1.知识产权发展缺乏高层次专业人才支撑 调查结果显示,湖州市近几年在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等常规性工作方面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大多数企业没有深层次地运用知识产权,企业运用和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亟待进一步提高。其根源在于湖州市缺乏高层次知识产权专业人才。这也成为了制约湖州市知识产权发展的最重要因素。
2.知识产权发展存在不平衡因素 湖州市知识产权发展的质和量的结构不平衡。2009年发明专利申请867件,占专利申请总数的14.38%,比例还偏小;湖州市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的基础设施还跟不上知识产权的快速发展;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还不多,存在供需矛盾;产业领域的知识产权储备量和发展状况也存在不平衡现象。
3.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亟待加强 湖州市拥有众多的中小型企业,但是,目前湖州市的知识产权产出主要集中在大型企业和部分科技型企业,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产出较少。虽然全市科技型企业专利覆盖面达到了91.38%,但很多中小企业基本没有专利申请。中小企业急需在专利信息服务、专利申请、知识产权诉讼、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品牌保护等方面得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
4.科技创新资源还不够丰富 高校和科研院所应该成为知识产权创造的一支重要力量,在知识产权创造中发挥重要的作用。但是,湖州市现有的高校和科研机构不多,高校2家,科研机构10多家,其专利申请量也不多。而且,在知识产权创造中,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创新资源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其创新潜能也没有得到充分的开发,产出效率还很低。
1.企业要增强知识产权意识 企业知识产权意识的形成和知识产权制度的实施,必须以企业的知识产权文化为背景。企业要定期开展知识产权文化讲座和培训,制定知识产权激励制度,对取得发明创造的职工给予相应的奖励,营造一种尊重知识、鼓励创造的内部环境。同时,企业可以通过在学校设立知识产权专项奖学金,在社会上开展知识产权宣传讲座和相关培训等活动,扩大企业的知识产权影响。
2.企业要重视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 知识产权的开发、运用、管理与保护应具有相应的专业性。企业需要包括熟悉知识产权法律的法律顾问,能应对知识产权纠纷与诉讼的律师,能充分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知识产权开发、经营和管理人才等一大批专门性人才。然而,目前对于湖州很多企业来讲,这种专业性的知识产权人才十分缺乏。因此,企业应当充分认识到知识产权人才在知识产权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既要充分培养并利用好现有的知识产权人才,也要适时引进急需的知识产权专门人才。[1]
3.企业应提高知识产权的综合水平 建立和完善企业知识产权制度,可以降低人员变动给企业造成的知识产权管理风险,保障企业知识产权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企业在知识产权经营、管理中,要适时转变思路,变传统的应用知识产权盈利模式为通过专利许可、转让或合资形式赚取利润。这对于有技术但缺乏资金的中小企业尤为实用。而知识产权管理风险的降低,则有利于企业的再创新。
1.设立知识产权工作的管理机构 2008年,湖州市正式成立了知识产权局,由它负责全市的专利管理工作和知识产权组织协调工作。但是,由于市政府对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分属于知识产权局、工商局、文广新局等部门,因此出现多头管理的现象,加重了企业的负担,也造成了行政资源的重复浪费。对于政府来说,当务之急就是改革传统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设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专门管理机构,对专利、商标和版权实行统一归口管理,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2.搭建良好的知识产权政策平台 必须进一步完善湖州市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1)金融政策。其目的在于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建设拓展融资渠道,提供资金支持。如:设立专门为企业知识产权建设服务的金融机构;实施知识产权抵押融资政策;鼓励技术创新风险投资或设立风险基金等。(2)财税政策。在税收上根据不同企业资金使用的途径不同,采取不同的征税标准。对于用于技术创新、专利保护和商标注册的资金实行免税或减税。(3)科技信息政策。其内容应包括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网络服务,专利的申请、检索,商标的注册、检索等。(4)教育培训政策。内容包括面向中小企业经营者、科技人员和员工等不同层次的培训政策,知识产权人才引进政策等。[2]
3.营造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 应制订培养企业专利管理工程师、企业专利特派员和加强企业专利制度建设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和激励措施,加大对企业各类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支持力度。这些专项资金应主要用于扶持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大、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优秀专利技术项目的开发和转化,用于专利申请、专利保护、专利宣传培训和专利执法,用于对获得中国名牌、驰名商标企业的指导和奖励,以及对重点工业版权和企业核心技术的保护。应进一步加大对专利、商标、版权等领域突出贡献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力度。[3]
1.规范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管理 应在国家制定的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和法规的基础上,积极研讨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中介服务机构向专业化、规模化和国际化方向发展。应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创办申报代理、交易咨询、融资评估和法律维权等各类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4]同时,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执业监督,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2.切实做好沟通服务工作 首先,必须建立一支高水平的专利中介服务队伍,为企业在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代理中提供高效服务。其次,要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使得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在知识产权问题上能及时沟通。中介机构也是企业与政府沟通的重要通道,政府可以通过中介机构的建议,修订或制定对中小企业的相应的支持政策。同时,中小企业企业也可以借助知识产权中介机构来了解政府的知识产权优惠政策。[5]
3.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单个企业由于自身力量薄弱,在应对国内外知识产权纠纷中往往显得力不从心。而许多企业组织起来的行业协会不仅可以发挥沟通作用,还可以增强企业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力量。因此,政府要大力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行业协会也要与政府密切合作。必须建立主管部门与行业协会的沟通机制,尤其在遭遇反倾销、知识产权滥用案件时,政府和行业协会的沟通与协助尤为重要。
1.解决人才短缺问题 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中小企业很难留住优秀的科研人员,这导致其科研实力始终无法提升。高校和科研单位拥有大量人才,而且实力也很强。两者可以通过产学研进行合作。这样,中小企业可以解决科研人员的短缺问题,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也拥有了施展自己才华的广阔舞台。[6]
2.发挥政府在产学研结合中的主导作用 在产学研合作中,各方产生积极互动是产学研结合能否取得成效的根本保证。但是,这种积极互动仅依靠自发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政府的政策干预和制度支持。因此,政府应非常重视对产学研结合的干预,充分发挥高校、科研机构的人才资源和科技成果优势,加强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政府之间的相互作用,促使整体协同行动。
3.完善产、学、研合作机制 在产学研合作过程中产生的专利技术成果一定要订立产学研合同,明确知识产权的归属。在利益分配问题上,要制度化、明晰化、规范化,要明晰责权利范围。在产学研合作中,当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的价值取向不一致时,要以企业的需求为主,考虑企业的盈利需求和经济承受能力,使专利技术成果能顺利地为企业创造效益,否则会造成人力、物力的巨大浪费。
参考文献:
[1] 李培林.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综述[J].经济经纬,2006,(6).
[2] 任 勤,王 静.我国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J].广西社会科学,2002,(6).
[3] 冯晓青.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科技管理研究,2005,(5).
[4] 陈昌柏.自主知识产权管理[EB/OL].www.sogou.163.com,2010-10-04.
[5] 卢生芹.加强和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对策建议[J].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6,(4).
[6] 革明鸣.我国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D].武汉:武汉理工大学,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