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化我国学术科研环境*

2010-04-11 03:32刘寒辉
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0年6期
关键词:学术腐败科研成果科研人员

□ 刘寒辉

(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湖南 长沙 410116)

净化我国学术科研环境*

□ 刘寒辉

(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湖南 长沙 410116)

从近来事件突显出我国科研环境的问题:学术腐败现象丛生、学术道德沦落、错误的科研成果引导机制,因此必须重视净化科研环境,提高科研的道德水平和学术自觉性,建立正确的科研成果评价机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法律手段遏止学术腐败行为。

科研环境;学术腐败;道德;引导机制

我国已经成为科学技术体系较为完备、科技人力资源世界第一、科技成果不断涌现的科学技术大国,在发展中国家科技中处于领先水平。但在科技发展不仅存在着一些不平衡的问题,如科研数量的急剧增长和科研质量的水平不高,科技成果的大量产出和科技成果的应用转化较少,而且这些问题的产生无不与当前科研环境的许多不正常、不规范现象有关,与学术腐败相关联,因此应高度重视我国科研环境对我国科技创新和科学发展的重要性,亟待创造一个公平、合理、真正有利于培养高数质科研人才和出高质量科研成果的科研环境。

一 当前科研环境存在的问题

井冈山大学钟华和刘涛在 2006到 2008的 2年时间里在国际学术期刊《晶体学报》发表 SCI论文70篇。2009年 12月《晶体学报》官方网站发表社论认为这 70篇文章存在造假现象,并作出一次性撤销的决定,井冈山大学对钟华和刘涛作出“撤销造假学术成果、追回奖金、解聘专业技术职务、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等”的严厉处罚,这是学术造假得到逞罚和遏止的较有影响力的事件;2010年 9月 21日学术“打假第一人”方舟子遇袭案告破,幕后主使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泌尿外科主任、973首席科学家肖传国教授,这一事件把学术界的造假与反造假、学术空气的污染与反污染推向顶端。

从这些事件留给我们深刻反思:为什么能造假成功?从论文写成到发表到被 SCI收录,是要经过一系列环节的,既在国际学术期刊刊发,且被学校认可,作者固然负有主要责任,其他环节如果能够把关,这假能造出来吗?如果学术造假人人喊打,学术造假能持续发展、遍地开花吗?学术造假是有着鱼龙混杂的天然土壤。

(一)学术道德的沦落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科学和文化事业进入快迅发展的时期,也是学术科研的粗放式发展时期,注重数量的扩充,放任了学术质量的保证。在这个时期学术、科研环境里充斥着“窃书不算偷”一脉相承的思想:学术论文和科研成果抄袭、剽窃、杜撰、请人代笔成风。有的作者自己就公开说自己的文章由某某代写,人们也不在乎别人的文章是否本人所写,是否有抄袭现象,有的论文因为抄袭水平高而在各种场合评为优秀论文。大量的科研论文、科研成果因而存在“似曾相识”的重复现象。有学者总结出目前我国科研环境中的十种学术腐败行为:粗制滥造、拼凑抄袭;造假浮夸、虚假引进;“跑步钱进、钱权交易;近亲繁殖、学术乱伦;师生沆瀣、互通利用;内定奖项、关系评审;买卖论文、互搭便车;热情社交、注重创收;学霸横行、排除异己;派系恶斗、互相倾扎。这种不正常的学术氛围是学术道德的沦落。

(二)职称评定的引导机制

我国科研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和职称是紧密挂钩的,职称的高低不仅决定了科研人员的生活水平,而且和科研项目申报、科研经费的投入存在直接的关系。我国的学术和科学研究以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的力量为主,这些院所和院校职称评定是引导学术和科研成果的最大动力。职称评定有两种现象导致学术不正之风:(1)职称评定中以成果数量的多寡取胜,而不以成果的质量取胜。有的作者为了在有限的时间里多出成果,或抄袭,或剽窃、或者把自己的一项成果分拆成多项,或干脆请人代笔买成果。有的作者一年能写出几十篇论文,这些论文的质量很难保证。(2)重权威。只要在核心期刊或者某些权威刊物发表,就不仅给职称通过,而且给予重奖,这样也诱发一些作者为此铤而走险,不惜学术造假。

(三)学术和科研成果评价引导机制

学术和科研成果的质量由谁来定夺,目前没有一个绝对权威的机构。实际中对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学术和科研成果质量往往以外来的一些比较公认的机构、刊物作为标准。如社会科学以《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高校文科学报文摘》和其他核心期刊为准;自然科学以 CSI、EI(工程索引)、ISTP(科学技术会议录索引)为准,SCI(《科学引文索引》,英文《Science Citation Index》的缩写,)是国际上广泛承认的一种比较权威、相对客观的科研成果评价体系,已被越来越多的科学家所接受。但国内某些科研评审部门几乎把 SCI收录的论文看成评价科研工作的唯一标准。即使这样,CSI由于伪引、漏引、引用率在学科间的不可比较性、来源期刊地域分布不平衡、语言障碍、以及存在着大量引用率与质量不一致的情况等原因,简单绝对地使用 SCI作为科研成果的主导性评价标准,存在很多局限性,因而也可能造成诸多不可靠的评价结论,钟华和刘涛学术造假事件就是一例。

学术和科研成果所出单位应当是防止学术和科研造假的前沿阵地,但是往往是这些单位部门为了面子、或者人假我假的心理而对本单位、部门的学术造假行为听之任之,如西安交大的六位老教授举报该校长江学者李连生时,学校有关负责人对举报人说“现在高校弄虚作假成风,你们不要大惊小怪”,“这涉及到的不只是西安交通大学的脸面,也涉及到国家的脸面”,“你们这个举报,弄得校领导 50天来日夜不得安宁,你们是始作俑者”。这些单位负责人的举动只会助长学术不正之风。

二 如何净化我国学术科研环境

近几年学术丑闻的爆发引起了对科研环境改善的关注,如何提高学术道德、净化科研环境引起了社会广泛的重视。中国知网建起的“防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可以通过对被检测文章与知网数据库里海量文章的快速比对,检测出文章的在 15字以上相同的抄袭行为,这为打击文章的抄袭剽窃行为建立了现代化的技术手段。

(一)提高学术道德和学术自学性

要营造一个洁净的科研环境。全社会都要提高建立良好科研环境的重要性认识,相关部门对积极开展对科研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科研人员的科研道德水平;学校教育要从中小学抓起,让人们从小树立正确的科学研究方法和手段,相信任何的研究都是经过自己辛勤的劳动、潜心的研究取得的结果,而不是随意拿来别人的东西东拼西凑起来的。通过不断的潜移默化的长期影响,固化人们的正确的科学研究意识,形成良好的学术道德,提高科研人员的学术自觉性。

(二)建立正确的科研成果评价机制

建立一个好的客观公正的科研成果评价机制是防止学术腐败行为、引导正确的科研方法和手段、营造良好科研氛围的制度保证。

评价机制引导不唯成果数量论。科学研究特别一些重大项目、基础理论的研究是长期性的任务,不仅科研人员要静得下心、坐得下身、耐得住孤独和寂寞,更重要的是科研管理部门要提供相应的科研制度保证。科研管理部门不能只以研究人员的成果数量来决定科研人员的职称、工资和其他生活待遇,不能引导科研人员为追求成果数量而缩短研究时间、产生焦躁情绪,采用不正当的研究手段而产生造假行为。

评价机制引导不能唯“权威”、SCI论。SCI的发明者曾告诫人们,不要对这些数据不加区分地使用, SCI的数据使用尽管很方便,但很危险。国际上对一名数学领域的科研人员科研水平进行评价,要看他获国际大奖的情况、参加国际高级学术会议的情况、论文被引用的情况和同行评议等。同时,这几个方法也要综合起来使用,因为没有哪一个指标能够单独衡量一个科学家的研究水平。

机制评价应根据不同科研性质、不同研究领域来制定科学合理的科研评价指标体系,简化科研评价环节,适当延长评价周期,使评价工作与科研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相适应,改变科研评价工作中急功近利的倾向,逐步培育和依托社会中介组织开展评价活动,建立独立的社会化科研评价体系。

(三)利用信息技术甄别学术腐败行为

现代计算机的广泛使用、信息处理的飞速发展,为检测科研科研成果、防止学术不端行为提供了技术支持。如中国知网利用自己海量的数量库资源开发了“学术不端正文献 (期刊)检测系统”、“中学生作文检测系统”和“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这些系统的使用对于当前的抄袭之风起到了很大的遏制作用。但是由于一个资源库是一个有限的电子资源数据库,由于收录的有限性,不可能包含所有的文献,如没有电子版之前古籍、书籍等文献资料,那么经过检测后的结论也不可能是百分之百的正确。另外,检测系统也只能检测文字上的雷同和重复,对于其他的学术不端行为等如买卖论文、钱权交易、关系评审等无法检测。

随着我国巨型计算机的研究成功,信息技术的发展,信息量的收集扩大,文献资源的采集也更为广泛,这样会大大提升不端行为的检测效果,应加大在此工作的研究和开发;应利用电子资源库快速、便捷的特点加大各个资源库的整合,各资源库应各有特色,互通有无;应利用网络的广泛使用性特点,增强科研环境的信息公开性和透明度,加强对科研成果道德性的监督。总之,要充分利用现代技术的平台为甄别学术腐败行为服务。

(四)建立学术腐败行为的法律制裁

科研行为的实行、科研成果的实现主要靠科研人员的自觉自律行为,但由于现在的科研更加倾向职业化和功利取向,与各种利益之间的关系日益密切,对科技资源的竞争空前加剧,对学术荣誉及与之密切相关的各种利益的追求引发了科学共同体内部的道德冲突和行为失范,因此必须利用他律的手段——法律来规范科研领域的活动,打击学术腐败行为。

我国有与此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 (试行)》、《《中国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2010)》《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高等学校社会科学科研管理暂行办法》,这些法律法规对防止学术不端行为有一定的作用,但需要不断的完善,并加大惩处的力度。

[1]张书晔,余学华,史玉.学术腐败治理与科研成果评价机制的完善[J].西北师大学报,2009,(6).

[2]周永红.《科学引文索引》作为科研成果评价标准的局限性[J].中华医学科研管理杂志,2003,(2).

[3]王晓莉,叶良均,徐飞,姚政权.SCI作为科研成果评价标准的局限性研究 [EB/OL].http://www.guoxue.com/ws/html/wsjh9/ 20040429/811.html.

[4]熊丙奇.没有学术共同体就难免“拳头学术”[EB/OL]http:// view.news.qq.com/a/20100923/000004.htm.

[5]方舟子.井冈山大学教师学术造假事件调查 [EB/OL].http:// check.cnki.net/Article/topics/fzz/2010/05/127.html.

[6]沈海燕,黄奇.自律与他律,科研不端行为的道德与法律分析[J].中国高等教育,2009,(3、4).

B822.98

A

1008-4614-(2010)06-0046-03

2010-11-29

刘寒辉(1964-),女,湖南宁乡人,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副编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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