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金霞
(长沙县水利局 长沙县 410100)
国库集中支付,就是改变现行的财政资金层层拨付的程序,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由财政国库支付中心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采用财政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方式,将财政资金直接拨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号。这也是继预算外资金管理、政府采购、部门预算之后,国家财政运算管理的嚛一项重大改革,是构建社会主义公共财政框架的必然趋势。县水利局将工管单位纳入集中支付核算,资金性质不变,资金使用权限和财务管理权限不变,会计主体法律责任不变,将所有资金都纳入“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单一帐户统一管理。纳入集中支付核算制度对县属工管单位财务管理有如下影响。
工管单位根据年初制定的年度预算指标,实行按月用款计划,使用年度预算资金,从而有效地提高资金的透明度,有利于从制度上解决以往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
工管单位执行“集中支付核算”以来,无论是直接支付还是授权支付,都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克服了以往存在的随意性,大大加快了资金支付的效率和速度,促进了资金拨付的规范化。
实行集中管理后,各工管单位的银行帐户均被撤销,所使用的资金均纳入支付中心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范围,包括水费收入、综合经营收入、其他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凡没经批准遗留和新出现的“集中支付核算中心”以外的帐户和资金都视为“帐外账”“小金库”,从而有效的杜绝“小金库”的设置。
实施集中支付核算后,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各单位严格按制度规定使用资金,依法办理业务,使使用资金由过去的事后监督转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从而有效的阻止财务收支中的违法行为的发生,杜绝不合理的开支,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从而有效地提高内审工作的效率。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是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纳入集中管理以后,制定了一系列资金支付制度、资金管理和监督制度以及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这些制度侧重于经费支出审批程序等会计基础工作,对预算管理、收入管理、财产管理制定的制度过于肤浅简单,忽视财务分析、财务控制等财务管理非常重要职能作用的制度。
纳入集中管理后,在实际工作中工管单位支出标准与具体的实际支出有很大的差距。既要遵守规章制度,节约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又要实事求是处理好实际支出的报销问题,以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对超标开支一律不予报销,则影响各单位的发展。
目前,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主管单位很少组织进行专业知识学习培训,仅仅就是财政部门规定的会计继续教育,有的人还是“应付式”。还有很大一部分人是“半路出家”,根本没有经过正规的专业学习培训,仅靠日常的摸索和咨询其他单位财务人员处理账务。纳入集中管理后,实行报账制,在报账过程“集中支付中心”对相应的会计核算工作进行指导,更加导致某些财务人员放松学习,对财务会计工作的新法规、新制度的理解远远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
由于集中支付中心与银行与工管单位办公位置不在一处,且帐户统一设置在集中支付中心长沙银行单一帐户上,加之并非所有的财务人员都有长沙银行VIP卡,不具备优先办理权,财务人员办理一笔业务往往需要花费很长时间。
按照《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财务准则》的规定,结合水利行业的实际工作,制定一系列详细、具体、可操作的财务管理制度,特别注重预算管理,收入管理、资产管理等制度,使财务管理制度能真正指导实际财务工作中的财务行为。
各工管单位在年初针对不同的项目资金编制完整、细致的预算指标。对公用性经费支出,根据预算目标管理及往年的经费支出情况写出详细具体的使用报告,对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根据上年申报的年度投资计划表、工程时间及时申请预算支出,使所有资金的支付建立在明晰的预算基础上,确保各项资金效益的正常发挥,确保各工管单位健康持续的发展。
培养和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注重抓好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及时根据新颁布的准则、制度、财经法规,结合水利行业财务的特点,对财务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培训。推行竞争上岗制度,让有能力、有资质的财务人员冲在工作的第一线,实现财务人员的优胜劣汰。
各工管单位与核算支付中心建立财务管理网络系统,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开通网上银行,这样能有效地避免办事人员太多时间用于路上,从而提高办事效率。同时期末集中支付中心和各工管单位能随时对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为财务决策、财务分析提供及时、准确的财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