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移民与社会工作介入
——加拿大新移民妇女社会支持网络的重构

2010-04-07 13:00秦阿琳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2010年1期
关键词:加拿大移民妇女

秦阿琳

(湖南女子大学 女性教育研究中心,湖南 长沙 410004)

性别、移民与社会工作介入
——加拿大新移民妇女社会支持网络的重构

秦阿琳

(湖南女子大学 女性教育研究中心,湖南 长沙 410004)

在国际“移民女性化”浪潮下,移民妇女在移居国的生存与发展困境问题值得关注,文章通过对加拿大的实践经验分析,提出社会工作介入是重构移民妇女社会支持网、促进其社会融入的有效途径。

性别;移民;社会工作

20世纪下半叶以来,全球化与一体化的推进,形成了新一波的跨国移民浪潮。根据国际移民组织的报告,截至2007年底,全世界约有2亿移民。1990年到2005年之间,作为总体,高收入国家的国际移徙者人数增长最多(4100万)。另一新的趋势是,女性移民数量增多。2005年,女性移徙者占移徙总人数的大约一半(49.6%),而自1990年以来,发达国家的移徙者中女性多于男性。[1]这一新动向被称之为“移民的女性化”浪潮。在流动过程中,移民面临的风险与挑战是多重的,尤其是对于移民妇女来说,“外来者身份”与“性别身份”的双重交织,使其更易于陷入困境之中。加拿大是世界上移民最多的国家之一,同时又是性别政策的先行者,探讨其在移民妇女问题上的社会工作经验,对于我国应对当前的移民问题有着十分重要的启示意义。∗

一 双重困境下的外来移民妇女

(一)作为“外来者”的移民妇女

加拿大是一个移民大国,社会文化氛围十分包容,然而对于新移民来说,迁移不可避免地会带来文化上的碰撞,尤其是异质性文化的移民,如霍米•巴巴所言,移民是“文化和政治性流散者”。这种“外来者”身份使其处于一种边缘的、疏离的状态,难以融入当地主流社会。许多新移民生活在极端贫困、住房拥挤或极低收入地区,同时还面临着城市适应方面的种种障碍,包括能否使用当地语言进行交流、准入劳工市场和就业、熟悉风俗习惯、接受移入国的社会价值与道德等。相对于当地居民,她们都是一定意义上的弱势群体。

除了面临文化冲击、语言、就业、贫困等问题外,外来者的困境还在于有可能受到歧视,包括制度性歧视及非制度性歧视。在劳动力市场准入方面,加拿大规定,要获得专业人员资格就必须申请执照,并接受二次认证,许多高学历移民劳工都面临这个问题,这种做法造成了劳动力市场的分化。加拿大咨议局统计指出,加拿大有40万移民学历、资历不获承认,找不到专业对口工作,浪费人才,找到工作的,也是收入及社会地位低的职位,收入低微。来加拿大5年的新移民就业率为65.8%,而土生的加拿大人就业率达81.8%,收入则为本地人的60-65%。[4]这一问题在移民妇女的身上更为明显,其失业率也比本国出生劳工要高。根据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OECD)的2007年度国际迁徙展望报告,加国境内有27.6%的外国出生妇女屈就低层工作,加国本土出生的妇女只有21.7%,外国出生男性则有23.2%,本国出生男性又只有20.9%。这种鸿沟或者差距使不少移民妇女体验到社会地位的下降。此外,新移民也可能在其他层面受到排斥与歧视,如许多居民认为新移民的迁入是造成当地失业率上升、社会环境动荡和房价上升的主要原因,这些因素都妨碍着移民妇女融入城市主流社会。

(二)“他者化”的移民妇女

男性在把自身界定为自我的过程中同时建构了女性的“他者”地位,在移民过程中,性别身份与阶层、种族、职业等其他维度交叉渗透,形成了不平等的机制,从而加重了对于新移民妇女的剥削和压迫。

在家庭领域内,新移民妇女的“他者”化身份是显性的。从移民类型来看,通常妇女似乎比男子更可能因为要与家人团聚,因为要陪伴家人,或是因为结婚而移民,此外,还有不少妇女是以难民身份或通过非正规化途径移民。在欧洲、北美、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归入家庭团聚类的移民明显是以妇女为主的。显然,在这一过程中,移民女性大多是居于从属或依附地位的。而且,一旦妇女作为“家属”进入移民国,可能陷入难以找到与自己资格相符工作的困境。此外,有研究者发现,对于某些来自发展中国家的移民而言,迁入到一个男女关系更平等的社会的冲突反而导致了对传统性别角色和男权的强化。一方面,移民女性从事带薪的工作仅被看作是家务劳动的延伸,无法得到较高的社会评价;另一方面,移民女性的行动仍然受到家庭中男性的束缚。[2]

在社会其他领域,新移民妇女的“他者”化身份是被遮蔽的。从经济领域来看,虽然加拿大实行无差异的性别中立政策,但由于职业的性别隔离以及劳动力市场对不同技术工人的需求,使得对男性和女性的影响是不一样的。例如雇主对于熟练工人的要求使移民妇女很可能被排除在外,因为大多数妇女属于“无技能”的类型。从有关统计来看,一个显著的事实是,家政服务业、娱乐服务业、护理业等低端或底层的行业是国际妇女移民较为集中的领域,而还有为数不少的移民妇女由于各种原因不得不从事非正式工作。根据相关研究,20世纪90年代,在北美国家根据出生地和性别划分的所有群体中,国外出生的妇女成为正式劳动力的可能性最低。[3](P123)非正规就业渠道使移民妇女面临更高的流动风险与就业风险,劳动权益难以保障。

(三)亟待重构的社会支持网

移民妇女在新环境的适应过程中,面临着多方面的压力,同时,伴随着地域空间的转换,其原有的社会关系日渐削弱,难以有效地发挥社会支持功能。因而,在迁入地区重构社会支持网络对于移民的生存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有学者认为移民成功地重建社会网络可减轻心理压力和抵消“连根拔起”的消极影响。[5]通过社会支持网,移民妇女还可以获得包括经济支持、培训、信息、心理辅导以及其他支持等。

然而,如何帮助新移民妇女重建社会支持网仍然是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在加拿大,专业化的社会工作被视为帮助新移民获得正式社会支持、促进其社会融合的一个有效途径和方法。这既是由社会工作的使命决定的,也是由社会工作的实践性所决定的。一方面,社会工作以助人为价值目标,以弱势群体为重点关注对象,以此修正不公平的社会制度与环境;另一方面,社会工作的确在消减社会贫困、增进社会福利、缓和人际关系、提高弱势群体能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社会工作已经成为加拿大不可或缺的一项福利制度。

加拿大以移民为取向的社会工作实践有着多年的历史,并形成了一套形之有效的工作模式:从行动领域来看,移民社会工作的涉及内容十分宽泛,涵盖了教育、培训、住房、医疗、照料等各种社会服务项目;从承担主体来看,政府、民间团体以及社会组织多元结合、相互协作,分别从不同层次来开展社会工作;从实施地点来看,社区是开展社会工作的最佳场所,移民问题通常被纳入到整个社区的发展与服务体系之中。

二 以移民妇女为取向的社会工作领域

(一)注重为移民妇女排忧解难

目前,加拿大移民主要来自发展中国家。从加拿大的移民类型来看,大致分为三类,即经济类移民、家庭团聚类移民和难民。在加拿大2002年获准入境的229091名移民中,经济类移民占60%,家庭团聚类移民占28%,难民占11%。从1980年到2000年,约有370万人获准移民到加拿大,其中,经济类移民占46%,家庭团聚类移民占36%,难民占16%。迁入之初,许多新移民不得不面对贫困、住房、医疗、教育、儿童照料等一系列问题,由于来源地域和身份层次的较大差异,部分移民处于更为劣势的境地。加拿大以移民为取向的社会工作分别从不同层面出发,注重为其排忧解难。

廉租房制度定位于满足城市低收入者以及弱势群体基本的居住需求,移民是其中的受益者之一。通过政府出资与拨款,加拿大修建了大量的经济“廉租房”。例如,仅安大略省就有27万个“廉租单元房”。在多伦多市,有多处高达15层至30层的公寓大楼作为廉租房,那里集聚了大量的移民以及低收入者。加拿大的廉租房费用十分低廉,移民仅需交纳极少的租金即可居住,同时为其配备的各项设施一应俱全,还能享受到与此相关的各项社会服务。可供移民选择的廉租房类型十分多样,除了大型的公寓楼和单元廉租房外,还有供多人同时居住的院落及套间,可以满足不同类型移民家庭的需求。此外,考虑到廉租房造成的居住隔离问题,部分社区还计划在附近修建不同档次的住房以吸引其他中、高收入人群居住,打破社区低收入群体单一聚群居住的状况,以避免贫富日益分化、促进移民融入、增进社区和谐。

提高语言能力有助于移民的日常生活和工作,同时语言学习对不同文化背景移民融入加拿大社会至关重要。为了帮助移民妇女克服语言障碍,加拿大各级政府部门以及其他非政府组织为移民妇女提供各种类型的语言培训,其中大部分是免费的,在许多地区,新移民补习英语、法语还能够获得政府发给的补助。鉴于加拿大移民妇女在就业方面所处的困境,技能培训也成为移民社会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例如,加拿大移民与公民部除了负责移民的日常管理与事务外,也为移民妇女提供语言及技能方面的培训。不少机构还针对移民妇女推出了“职前工作坊”等类似活动,帮助移民妇女掌握相应技能,获得求职经验。另外还有些部门将技能培训与岗位介绍相结合,帮助接受培训的移民找到合适的工作。

(二)关注女性移民的性别化特征

移民内部存在分化,不同的移民类型有着相异的特点。性别作为一个重要分化的维度将移民妇女与其他移民群体区分开来,但同时又与种族、职业、教育程度等维度彼此交织,进一步强化了移民妇女的弱势地位。移民妇女除了与男性一样可能在异国他乡受到经济剥削、种族歧视之外,还可能遭遇性骚扰、家庭暴力、心理压力等问题,相应对当地的社会工作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

一般而言,新移民妇女遭受暴力侵害的风险更大。文化差异、贫穷和语言障碍,容易影响新移民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令很多新移民妇女受到家庭暴力的威胁。加拿大卡加利援助移民机构组织经理穆萨维指出:移民妇女以新移民身份来到加拿大不久,或是在来加后头6个月内,出现很多家庭暴力事件。为了帮助新移民妇女应对这些问题,政府部门以及非政府组织等分别以不同的形式来开展社会工作。例如安大略省妇女理事会采取项目资助的方式为移民妇女提供教育培训,主要包括防止针对女性的暴力行为以及提高女性经济独立。此外,加拿大还有数目众多的妇女庇护所,仅安大略省就有50多家类似的机构,其中70%的资金来自于政府资助。妇女庇护所旨在为本社区范围内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儿童提供庇护场所,同时还为受侵害女性提供培训,移民妇女也是其服务对象之一。

性别以不同的方式影响社会网络的重建,新移民妇女的女性性别角色形构了她们的交往机会。[6]由于移民妇女大承担着家庭照顾者的身份,交往范围和对象十分有限,而男性亲属对于移民妇女的交往限制也影响到新移民妇女扩大社会网络的努力。此外,受语言、文化背景、生活习惯以及文化素质等因素的影响,新移民妇女在城市适应方面面临着更大的障碍,难以融入当地生活。围绕这方面的社会工作主要是以提供培训的方式展开的,其涉及的内容十分具体细致。例如,加拿大“城市妇女国际组织”为移民妇女开展以日常生活为主要内容的城市适应性培训,包括帮助移民妇女熟悉当地的交通线路、学习辩认交通地图以及选择安全的出行方式、躲避危险与求助、了解当地的风土人情等,具有非常实用的意义。加拿大“人权教育国际中心”则通过教育培训来培养移民妇女保护自己和他人权益的意识与技能,并通过参与式的工作方式来赋权弱势群体等。此外,还有一些心理咨询以及培训类的项目,旨在帮助移民妇女学习处理自身面临的压力以及婚姻关系、家庭关系等。

三 立足社区、多元合作的社会工作模式

(一)以社区为基点,构建移民妇女社会支持网络

加拿大各项社会工作都是以社区为基点来开展的,新移民作为社区成员亦被纳入社区的发展与服务框架之中。一方面是因为社区是移民最基本的生存空间与活动区域,社区工作的开展具有可操作性的意义;另一方面是因为社区层次的移民和难民服务组织对于移民的现实需求更为敏感,有助于解决新移民面临的迫切问题。围绕新移民妇女,社区工作通过调动社区资源、协调各方关系、整合社区力量的方式,帮助新移民妇女构建有效的社会支持网络。

加拿大每个社区都设立了社区服务中心,并视移民需要提供不同类型的服务项目。蒙特利尔为移民提供的社区服务既包括一般性的项目,如政府服务、图书馆服务、地区地图提供、公共花园、儿童照顾、法律和社会治安、家庭医生等等,也包括特定的服务项目,如新移民信息服务与安家服务以及新居民俱乐部等。渥太华市的某些社区则将新移民照顾列为当地优先考虑的社区工作领域之一。在移民较为集中的城市,政府还会拨出专款支持社区组织为移民提供诸如心理、法律、住房、就业、子女教育和照顾等多方面的指导和咨询。位于加拿大多伦多市的瑞杰特公园社区是一站式社区资源中心,是多伦多市最有代表性的低收入社区之一,人口中有一半以上是移民,其利用社区资源为当地移民妇女提供社会服务的模式十分值得借鉴。瑞杰特公园社区利用社区内的日托中心及公立学校,不仅为移民妇女解决了照料儿童的实际问题,同时也借助学校现有的教育设施,为移民妇女提供语言培训和课程教育等,创立了移民妇女与子女同校学习的模式。通过这一家长网络,还为移民妇女创造充分的交流沟通机会,帮助其消除由于文化疆界、风俗习惯所产生的隔阂感,促其尽快适应与融入当地生活。

(二)以政府为主导,多元社会力量共同参与

为加拿大新移民妇女提供社会支持的主体来自政府、非政府组织、社区组织、社会企业以及其他社会团体等,其中,政府是重要的主导力量。政府的主导性主要体现两个方面:一是提供资金来源。加拿大的社会福利基本上由政府部门买单。加拿大政府部门包括联邦、省级与地方三级,联邦政府主要通过资金支持社区服务的发展,省、市政府对社区服务的供应负有直接责任。同时,联邦政府与省和地方政府签订分担服务的协定,根据一定的比例分担服务项目的经费开支。例如联邦政府的国家性补助计划规定在多数服务项目上与省按1:1的比例分担经费开支,1990年对此政策又进行了一些调整,将安大略省、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和阿尔伯塔省等经济较富有的省承担份额扩大到2/3。为了避免各级政府部门任务重叠、资源浪费,联邦政府将权力进一步下放给地方政府,区分政府的“核心”与“边缘”责任,地方政府逐渐承担起提供地区公共服务的责任。二是评估服务项目。为了降低成本,提高运作效率,加拿大各级政府部门多数情况下并不直接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而是以签订合同、提供经费的方式,将大量服务项目承包给相应的社会组织或社区机构进行具体操作。同时,政府部门还会对项目承担机构进行定期评估与监测,以了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绩效。

权力下放改变了过去由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单一模式,减少了各级政府的重复任务,避免了多头管理以及资源浪费;同时,由于各级政府主要是通过财政、法律和行政手段来规范服务供应行为,并不直接提供社区服务,因而有助于培育社区内的各类非政府组织与社会机构。目前,加拿大的非营利性、非政府性社会服务机构发展已十分成熟,并形成了专门的领域、专业的管理方式和从业队伍。立足于社区,非政府组织、社区机构以及其他社会力量等与政府构建起密切的合作伙伴关系,共同为新移民妇女提供社会支持与服务。

[1]联合国秘书长报告.全球化和相互依存:国际移徙与发展[R]. 2006.

[2]张桂霞,何新发.加拿大移民状况与趋势分析[J].南方人口, 2004,(1).

[3]吉赛尔·勒高,董屹.女性移民问题与女权主义干预[J].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07,(6).

[4]联合国社会发展硏究所.男女平等:在不平等的世界里争取公正[N].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7.

[5]Kuo,W.H.&Tsai,Y.M.Social Networking,Hardiness and Immigrant's Mental Health[J].Journal of Health and Social Behavior,1986,(27):133-149.

[6]何雪松.新移民妇女的网络建构:移居香港第一年的纵贯质性研究[J].妇女研究论丛,2004,(6).

(责任编校:张京华)

Gender, Imm igrants and Social Work——Reconstruction of Social Support Net of the Woman Imm igrants in Canada

QIN A-lin
(Hunan Women’s University, Changsha Hunan 410004,China)

With the international trend of more and more women’s emigrating from their own countries, the difficulties which the woman immigrants face on the existence and development in their residence countries are worth notice.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phenomena in Canada from the practical experience, the author proposes that social work is the effective way to reconstruct the social support net of woman immigrants and impel their social integration.

gender; immigrant; social work

book=42,ebook=595

D523.8

A

1673-2219(2010)01-0042-03

2009-09-30

本文为湖南省哲学社科规划课题“社区工作视野中的女性农民工社会支持研究”(项目编号08YBA100)课题前期成果之一。

秦阿琳(1976-),女,硕士研究生,湖南女子大学女性教育研究中心讲师,女性学教研室主任,研究方向为应用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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