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 凌,李葡阳,毛星芝
(湘潭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5)
洞庭湖上岸渔民面临的四大困境
倪 凌,李葡阳,毛星芝
(湘潭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5)
上岸渔民的可持续发展是当前洞庭湖渔民解困工作最主要的问题。实地调研发现,洞庭湖上岸渔民实现可持续发展仍面临经济收入增长缓慢、转产转业异常困难、缺乏有效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以及社会保障体系仍不完善等困境。为此,应加大教育和文化事业的投入,引导渔民转变观念;加大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保障渔业资源的持续开发与利用;正确认识转产转业,多种渠道促进转产转业;畅通渔民利益表达渠道,保障渔民权益;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渔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洞庭湖;上岸渔民;困境;增收;转产转业;社会保障
湖南省洞庭湖渔民“是特殊的困难群体”[1],他们无田无土,长期漂泊在湖上,以船为家,是曾被历史遗忘的特殊群体。2008年底,洞庭湖渔民的生产、生活问题引起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解决洞庭湖区捕捞渔民生产生活困难的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落实建房、落户、社保、教育、困难救助、就业培训等一系列惠渔政策。2009年初,全省计划帮助2332户无房专业捕捞渔民解决安居房。资料显示,截止到2009年10月,湖区渔民上岸安居2332户,完成目标任务[2]。如常德751户无房渔民全部搬进新居,945户渔民基本完成危房改造,3267名渔民享受到了城乡低保,所有渔民基本加入城镇医保和新农合,1313名渔民适龄子女无一辍学。应该说,经过各级政府、部门努力,“渔民上岸”民生工程取得了较大成效,洞庭湖渔民基本结束“居无定所、学无所教、病无所医、转业无门”的生活。但是,上岸后渔民的生活还面临哪些困境?如何实现可持续发展?这是笔者调研的中心问题。
本次实地调研遵循如下基本程序:首先,走访县、镇两级政府渔民解困工作的负责单位,根据预设的访谈提纲对主要负责人进行深度访谈,获取渔民解困工作的相关资料,了解最新进展情况;再根据最新掌握的资料和实际情况调整在该县或该镇的调研地点。其次,根据预先设计的调查样本进行试调研。发现被调查对象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于是决定以问卷和访谈提纲为主要内容,全部采用结构式访谈的方式进行数据收集,以提高数据收集的有效性。最后,深入渔民新村,追访湖上作业渔民,根据调查问卷和访谈提纲收集相关信息和数据。
本次调研在2010年6月进行,共访谈260户上岸渔民,其中,岳阳县鹿角镇30户、城关镇20户、麻塘镇10户、中州镇10户,共70户;汉寿县坡头镇25户、州口镇25户、沧港镇25户,共75户;沅江市草尾镇20户、万子湖乡70户、南嘴镇25户,共115户。发放问卷260份,实际回收有效问卷254份,有效回收率97.69%。作废问卷主要是由于在访谈的过程中被访谈对象临时有事离开而未能完成问卷所致。另外,共深度访谈6位政府部门负责人,收集相关政策文件资料约10万字。
有效调查样本总数为254人,代表254户上岸渔民。其中,男性159人,女性95人,男女比例约为 3:2,这一比例是随机访问形成的。在受访渔民中,老年人比重较高,50周岁以上的占51.2%,18周岁以下的占0.8%,18-50周岁的占48%。89.8%的受访渔民已婚,0.8%未婚,7.9%丧偶,还有1.5%离婚。被访渔民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89%,高中或中专占11%,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没有发现。
上岸渔民解困之前,洞庭湖区专业捕捞渔民有近3万人。2006年,人均年收入只有3000元左右,为湖南全省农民人均收入的一半。其中,数千户特困渔民,处境更是十分艰难。近年来,上岸渔民生活逐渐解困的同时,经济收入增长却比较缓慢。2009年,上岸渔民平均每户年收入为13383.86元,年支出为12152.65元。按每户3口人计算,人均年收入仅为4461.29元,支出4050.88元。三年时间,渔民收入仅仅比以往增加一千多元。再从数量上看,渔民经济收入水平较低。据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统计,2009年湖南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收入16436.29元,人均支出10259.28元,这两项指标分别是洞庭湖上岸渔民的3.68倍、2.53倍[3]。由此可见,在家庭收支水平方面,上岸渔民不仅总量偏低,而且与湖南一般农村家庭差距明显。因此,在“上岸渔民对自己经济状况的评价”问卷中,有36.2%的渔民认为“较差”或“很差”。岳阳市全国人大代表杨莉2010年4月对15户上岸渔民的实地走访的情况也说明上述观点。上岸渔民主要收入为洞庭湖开禁后的捕鱼期,每年6—9月间,每户捕鱼约20000斤,毛收入约18000元,纯收入约8000元,因为所捕鱼多为普通草鱼白鲶,且多数重量不到2斤,渔家每斤平均售价不到1元;有三家的青壮年劳力闲时在外打工,但因读书少,工作不稳定,每年大致可收入3000—4000元;当地政府给每户解决了4厘菜地,自己种点蔬菜大致可以供应一日三餐所需;有五户渔民转租本地居民渔池养鱼,还未见效益:估计每户每年有2000—3000元收入;有2户试着养鸡,因不懂技术,在2009年遇“鸡瘟”,亏损了7万元。
渔民增收难的瓶颈因素有很多。其一是渔民整体素质不高,影响了渔业的发展后劲和渔民增收的实力。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身体素质不好。据调查,洞庭湖专业捕捞渔民的血吸虫病感染率接近100%,他们长期遭受着血吸虫病的困扰。血吸虫病患者都不同程度存在食欲不振、体型消瘦、腹泻乏力、肝脾肿大等症状,这严重降低了其身体素质。笔者接触的一些中年渔民,看上去身体很壮实,黝黑的肤色、洁白的牙齿,说话响若洪钟。但是他们的健康状况却并不容乐观,经岳阳、常德等地血防医院检测之后发现,许多渔民患有血吸虫病肝,部分患者在B超诊断下发现肝脾已经肿大,疑似晚期血吸虫病患者。由于血吸虫病是医疗技术无法根治的疾病(曾被毛泽东称为“瘟神”),患者只有靠长期保养才能防止病情加重,这无疑会大大增加渔民防治该病的医疗成本,造成经济负担。除了血吸虫病,渔民由于长期处于阴冷潮湿的环境,半数患有不同程度的风湿病,使壮年渔民的劳动力大大减弱,渔民们体质普遍弱于本地居民,因病致贫的现象时有发生。另一方面,渔民群体的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对知识的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中老年渔民大多出生于20世纪70年代以前,当时正处于“文化大革命”时期,人们无心就读,渔民读书的更少。至于他们的后代,由于渔业的特殊性,渔民要追逐鱼汛到处迁徙,使一些孩子仅小学期间就要多次转学,一般勉强读到小学,受教育年限少。这样代代相传,使大部分渔民文化程度低,文盲半文盲所占比例大。这就影响到他们对市场信息的准确把握和对科学技术与知识的掌握,大部分渔民思想比较保守,没有创新意识,凭经验办事,短期化行为较为明显。当被问及“是否支持小孩读大学”时,82.7%的渔民家庭表示“如果能有这个福分,还是支持的”,但也有12.2%表示“不支持”,5.1%表示“无所谓”。可见,大多渔家家长对小孩读书问题不够重视,抱着顺其自然的态度,没有充分认识到知识在改变命运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调查还显示,62%的渔民认为要使自己的生活越来越好关键靠勤劳,仅有7%认为要靠知识,还有9%认为要靠政府发放补贴或救助金,另有22%表示要靠政府领导关心。
其二是渔业资源减少,渔民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危在旦夕。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洞庭湖水域面积存在逐渐变小,生态环境日益脆弱,湖水污染日渐严重的趋势。近年来,尽管国家投入巨资从人口、资源、社会、经济、生态环境以及人湖、江湖、山湖、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关系的全局进行了综合治理,洞庭湖水质也在改良,但非一朝一夕之功。洞庭湖渔业资源的存量减少和非正常繁殖,是短期内难以彻底改变的事实。这使广大专业捕捞渔民的主要收入来源受到严峻挑战。以洞庭湖“四大家鱼”的捕捞产量为例,从1997年到2006年近十年时间里,“四大家鱼”的捕捞总产量从41692.4吨减少到22306.6吨,减少近一半[4]。据调查,除以上外部因素导致渔民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面临威胁外,部分渔民不听劝阻,利用非法捕鱼工具进行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行为也加剧了问题的严重性。这正如廖伏初等人指出的那样:“多年来洞庭湖天然渔业生产进行掠夺式经营,盲目增船添网,非法渔具渔法以及禁渔期的非法捕捞也是导致主要经济鱼类资源衰退的主要原因。”[5]而且,三峡大坝建成后截留长江水流,造成洞庭湖枯水期延长,实际捕鱼期由原来的七八个月,缩短到现在的三个月左右。不仅仅是捕捞期缩短,更令渔民担忧的是洞庭湖超低水位导致渔民无鱼可捕。如2009年8—11月,洞庭湖陷入新中国成立以来罕见的水危机,而每年10月,是洞庭湖渔民捕捞作业的黄金季节。由于大片水域干涸,洞庭湖边多艘渔船搁浅受困,难觅渔民踪影。据访谈,在洞庭湖捕了十几年鱼的众多渔民说,由于无鱼可捕,他们大多已改为捕虾了,收入比以前少了一半。有的不得不考虑另谋生路。
此外,水产品质量下降,价格不稳定;近几年渔用柴油价格一路攀升,使目前拖网渔船生产用柴油支出占生产总成本的比例已从20世纪90年代的30%上升到现在的70%~80%。虽然国家给予部分补贴,但补贴只能弥补燃油涨价的一少部分,远不能解决生产成本不断上升给渔业生产带来的压力;部分基层部门、乡镇、企业仍然擅自向渔民收取码头费、埠头费、排污费、芦苇损失费、水面承包费;渔政管理部门原来向渔民征收的渔民捕捞许可证工本费、渔业船舶检验费和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等各项收费还没有按湖南省有关规定全部取消,渔民负担未完全减轻;渔民上岸搬进新居之后,各项生活开支增加等等,这些也是渔民收入增长缓慢的重要原因。
“渔民上岸定居,实现转产转业是让他们扎根岸上的关键”,这一论断似乎已成为基本共识。但对上岸渔民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调查数据显示,254户渔民中,204户靠捕鱼,占81.5%。其他27户外出打工,5户搞养殖,18户靠其他途径(如政府的各种救济、社会保障、子女赡养费等)。当进一步问及“对捕鱼业的前景的看法如何”时,56.7%的渔民选择“鱼越捕越少,但不得不继续以捕鱼为生”,31.1%选择“正考虑或已经转业”。这说明目前大部分上岸渔民家庭仍靠操持旧业来维持生活,还未能顺利实现转产转业。
事实上,渔民实现转产转业面临诸多现实困境,首先,从现实条件来看,渔民除了拥有居住地这一块土地,再无其他土地进行生产活动,不能像农民一样可以靠经营自己拥有的“一亩三分地”为生。
其次,渔民整体素质较差,缺少转产转业所需的基本技能,就业机会很少,打工转型较困难,导致其生产生活面临更大困境。一来这批渔民多数属于专业渔民,渔业是其世代相传的谋生手段,他们缺乏从事其他工作的科学技术和良好的技能;二来年龄相对较大,加上受教育程度较低,使得他们学习新的技术存在很大的困难,重新就业十分困难,或转业后难以适应新的就业岗位而重新失业。
第三,根据实地观察到的情况,在渔港码头的鱼交易市场中,尽管渔产品价格不高,但其销售目前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只要有捕捞船只回港靠岸,立即就有一伙鱼贩围上前去收购。这在渔民看来,与其上岸彻底转产专业,前途未卜,不如继续捕鱼,获取既得收益。用部分渔民的话说:“外出打工,离家远,又苦又累,自己又没有技术,赚不到几个钱,还不如干老本行,多少总能捕捞点鱼,基本生活是没问题的。”所以,转产转业收益的不可预期与继续捕鱼就能赚钱的鲜明对比严重制约了渔民实现转产转业的意愿和路径选择空间。事实上,就目前的情况来看,重新回到湖上捕鱼是他们大部分人的选择。
第四,政府部门虽然采取了组织就业培训等措施,但是培训的范围和频次都不大,渔民积极性也普遍不高,培训的实际效果不够理想。如湖南省2009年实施上岸渔民就业援助计划,将上岸定居渔民列为就业困难人员,坚持市场就业与政策帮扶就业相结合,通过职业指导、技能培训、自主择业、岗位援助、政策扶持等方式,开展了“一湖四水”上岸定居渔民就业援助活动,促进“一湖四水”上岸定居渔民尽快实现就业和再就业。上岸定居渔民中城镇户籍人员属“零就业家庭”的,纳入当地援助计划;农村户籍人员符合贫困家庭标准的,纳入当地扶贫培训计划。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确实解决了少数渔民的就业问题,但总体效果并不明显,这是因为,渔民参加就业培训的积极性不高,认为即使学了也很难有用武之地。据调查,参加政府组织的就业培训1次以上的渔民占12.2%,而“听说过但没有参加过”和“没听说过也没参加过”的渔民分别占52.4%和35.4%。当问及“如果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就业培训班,你最想参加什么培训班”时,被访问者第一反应是“没有想法”,第二反应是“学了也没有用武之地”,当笔者执意要他们选择两个的时候,“驾驶技术”、“鸡鸭养殖技术”、“养鱼技术”是选择频次较高的项目。据了解,这样有针对性的就业培训并不多。
最后,部分渔民为了得到柴油补贴不愿彻底实现转产转业。对渔民捕鱼所用船只进行柴油等费用的补贴,其政策初衷是为缓解渔民的经济负担而实施的,但补贴的效应显然不利于引导渔民转产转业,反而为渔民继续捕鱼提供了动力。
作为弱势群体,渔民社会竞争力弱,发展权益难以保障。渔民无论以渔业参与社会竞争,还是脱离渔业参与社会竞争,其竞争力都很弱。在渔民以渔业参与的社会竞争中,由于水域具有多功能性,渔业以外的其他水域功能如承载污染、水利工程建设、采砂生产、水域(滩涂)围垦等都损害、排斥水域的渔业功能,使渔民被动地参与竞争。在此过程中,渔民利用水域的合法权益经常遭到损害。据调查,大部分渔民对自己面临的问题感到束手无策,不善于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有的渔民对电鱼、炸鱼和毒鱼等违法捕捞行为深恶痛绝,但大多数都只是一味抱怨、沉默、忍耐,不擅于通过合法的渠道敦促政府有关部门严格执法。究其原因,一方面与渔民的利益表达意识比较孱弱,维权意识缺乏有关,另一方面则与缺乏方便快捷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有关。
当被问及“一般通过何种渠道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时,有66.9%的渔民选择“沉默,不采取任何行动”,26.8%选择“上访”,其余的通过其他渠道表达自己的要求或不满,极少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途径。当进一步追问“怎么上访”时,有的渔民表示主要是通过向所在捕捞队和村委会反映情况。39%的渔民认为村委会或居委会“很有用”,31.1%认为“一般,应进一步完善”,29.9%认为“没什么用”。在和政府部门相关负责人访谈中,我们了解到渔民表达自己的利益需求主要有如下四种途径:一是通过渔场场长或者村长反映情况;二是利用渔业部门信息和技术人员下乡活动时反映情况;三是利用领导下乡考察时反映情况;四是通过信访、市长(或县长)热线等方式。结合实际情况来看,以上这四种利益诉求表达渠道都存在一定程度的缺陷:第一种途径往往因场长或村长手中资源太少,难以解决实际问题;第二、三种途径缺乏制度保障,随意性比较大;第四种途径属于制度内途径,目前还很不完善。因此,在实际操作中过程中,渔民的利益诉求往往难以得到充分表达。
渔民是一个界于农民和城镇居民之间的特殊群体,既无土地依靠,又无稳定的渔业资源依托,从不同社会群体的特征比较来看,渔民的经济状况、生产生活、发展机会、自身能力和综合社会地位等与农民、城镇居民相比都处于弱势,加上群体数量相对较少,使这些渔民容易在社会结构中被边缘化,成为社会弱势群体。因此,当务之急应是将所有渔民(包括专业渔民和非专业渔民)都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自从洞庭湖渔民解困工作启动以来,渔民基本上纳入了社会保障体系,新农村合作医疗、低保、春禁补贴等社会保障内容基本覆盖所有渔民,但仍不完善,最突出的问题有如下几个:一是低保标准偏低,且发放的“条件和标准”各个乡镇之间并不统一;二是春禁期间补助标准偏低,每人每月补贴100元难以保证正常生活,而且补助标准并没有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变化而不断予以调整,许多专业捕捞渔民反映该补助标准太低,无异于杯水车薪;三是新农村合作医疗“门槛费”较高,不利于患有血吸虫病或风湿关节病等慢性疾病的专业渔民就医;四是养老问题十分突出,只有3.5%的上岸渔民购买了养老保险,91.3%没有购买,还有5.1%不清楚什么是养老保险。大部分老年人都是靠拿低保或靠儿女赡养过活。据调查,在让渔民最感担忧的三个问题中,“养老问题”和“看病看不起”赫然前列。
上岸渔民四大困境的存在,必然不利于渔民生产生活的可持续发展。渔民因经济困难无法上岸安居乐业;渔民转产转业困难重重,生活无从着落;渔民缺乏有效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其权益势必受到更大损害;渔民看病、养老等社会保障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难免有后顾之忧。这进而致使渔民对政府产生不满情绪,甚至造成渔民与政府或其他社会部门的对抗,影响渔区社会稳定和安定团结。为此,要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促进渔区社会关系协调,维护渔区社会良好秩序,就必须从渔民面临困境的本质性根源出发,针对不同的问题,从不同的角度多方面采取扶助措施。
文化、科技素养的提高是促进渔民增收的软力量,也是促使渔民转变思想观念,实现由政府外推向自主要求发展转变的关键。首先,应进一步加大教育和文化事业的投入,增强对渔民群体的政策扶植力度。一方面,要加大对渔家子女上学问题尤其是上大学问题的支持力度,千方百计鼓励和帮助渔民后代增长知识、开扩视野,从根本上摆脱思想“贫困”、保守、落后的境况。目前,国家对在校贫困大学生实施了一系列的资助计划,可以对符合条件的渔民子女予以适度的政策倾斜,比如,可以优先考虑将贫困渔民子女纳入贫困生管理系统,优先提供国家助学贷款等。另一方面,要加强思想教育,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引导上岸渔民克服自卑、悲观、不满等不良心态,转变“等、靠、要”等消极依赖观念,树立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敢于拼搏、勇于竞争的精神风貌,积极迎接现代生活提出的新挑战。另外,还要将更多的政策、科技和文化送入渔民家庭,让渔民切实感受到知识的力量,充分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他们崇尚科学、依靠知识脱贫致富。
其次,湖区各级地方政府要进一步完善、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加大对洞庭湖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保障渔业资源的持续开发和利用,为上岸渔民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首先,要调整湖区产业结构,严格控制对洞庭湖的污水排放量。造纸、化肥行业是湖区主导行业,但同时也是洞庭湖最主要的污染源。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洞庭湖的水污染问题,应适当调整产业结构和规模,大力扶植规模化或优质化的生产基地,淘汰或重组那些效益较低、污染严重、治污不力的小企业。其次,进一步规范对专业捕捞渔民的登记、造册、证件发放等管理行为,减少无证非法捕捞行为。最后,严格落实春季禁渔政策,严禁电鱼、毒鱼、炸鱼、绝户网围鱼以及日益恶化的矮围圈摊现象,以保护洞庭鱼类资源的可持续增长。
转产转业是实现渔民扎根岸上的关键,这已成为渔民解困工作的共识,但要注意不要陷入认识误区。转产转业的目标不是要实现“零渔民”,而是要减少渔民对捕鱼的过度依赖,缓解洞庭湖的生态压力。以捕鱼为业的专业捕捞渔民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因而政府在制定有关促进转产转业政策的时候,应坚持政府引导与渔民自愿的原则,切不可为了政绩强制推行。这是做好渔民转产转业工作特别需要注意的地方。关于如何促进转产转业,这是一个长期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可以通过加强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加快实现渔民转产转业。
第一,进一步加强就业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一方面,有关部门在组织就业培训之前应认真调查,认真组织,保证培训的效果。另一方面应创新思维方式,使培训与就业紧密结合,保证培训的实用性。比如政府部门可以与有关企业签订协议,政府出资负责为企业提供免费入职培训,企业负责提供就业岗位,使经过培训后的渔民能够顺利走向就业。
第二,对渔民创业实施适当的政策倾斜,拓展渔民创业空间。根据调查统计,目前上岸渔民有闲置劳动力,无技术,资金分散,有24%的渔民曾想自主创业,但苦无技术和雄厚资金支持而放弃。针对这种情况,政府可设立专项资金,向其提供低息或无息贷款,并提供相关的信息和技术指导,帮助渔民走上自主创业之路;通过划地、围湖等方式,廉价租予或无偿借予有关渔民进行生产活动;还可以考虑办渔民合作社,把闲散的劳动力、资金聚合起来,以公司+项目+渔民的形式,在有效益前景项目的支撑下,带领上岸渔民走出一条可持续发展的致富之道。如湖南省沉江市万子湖乡加禾村抓住康复扶贫项目这一机遇,在上级残联和水产部门的支持下,争取到 40万元贷款,通过采取与残疾人共养、代养、助养的方法,扩大全村的网箱养鱼规模,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该村己发展网箱600多口,仅此一项为养殖户人平增收800元。
第三,结合本地特点和优势,创新就业形式,积极拓宽渔民就业空间。政府应根据渔民自身的特点,充分利用本地资源,积极引导渔民从事水产养殖、水产品加工、渔网渔具加工、休闲渔业等涉渔行业,形成特色优势。例如,沅江市建立了6个较大规模的休闲渔业基地,27户渔民在沿湖一带开起“渔家乐”,带动周边163名渔民实现就近就业,整体带动效应良好。另外,渔民大多只有住房,没有土地进行生产,可以根据这一特点引导和帮助渔民学习简单的手工工艺,在家从事手工作业,比如刺绣、结网等等。再有,可以因地制宜地利用当地浅滩湖面,发展新一代优质水鸭的养殖项目或优良品种黄牛养殖项目,该项目疫病风险小,湖滩荒坡的水草茂盛期较长,而市场上对自然养殖的水鸭、黄牛肉一路看好,市场价格一直在稳定上升,该类项目较合适上岸渔民。总之,鉴于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应该不断创新就业方式,只要是能够增加渔民收入,改善渔民生活的合法合道德的途径,都值得进行探索、完善和推广。
利益表达渠道不够畅通是造成湖上渔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被忽视的重要原因之一。当前,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渔民的生产生活问题得到广泛的关注,领导考察增多,媒体报道增多,学术调研增多,渔民表达诉求的机会也随之大大增加。但是,如前所述,渔民利益表达途径仍存在一定程度的缺陷。因此,政府应该进一步畅通和完善渔民利益表达渠道,注意倾听来自渔民的意见,将渔民真正纳入现代政治文明的怀抱,保障渔民的基本权益。可着力从如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完善渔民利益表达机制:首先,健全信访制度,不仅要让渔民拥有常规的利益表达渠道,而且要保证渔民的意见能够通过信访系统有效地传送到决策机构;其次,进一步完善“市长热线”、“领导接待日”等制度,拉近相关领导与渔民的距离,保证渔民心声能够准确、完整地为领导所掌握;第三,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尽量使渔民群体有自己的人大代表。
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保证渔民可持续发展的基础。鉴于渔民目前的就业能力以及无田无土的现状,捕鱼又属于季节性的创收活动,政府部门应认真调查,把握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渔民各项社会保障具体制度,从根本上解决渔民的后顾之忧。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依赖于一定的经济基础和经济条件,而且是一个十分浩大的工程,因而政府部门应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的实际,有重点循序推进。针对目前渔民普遍关心的养老问题,各地政府一方面要应认真研究,稳步建立适当的养老保险制度,另一方面要创新思维,探索多种多样的适合渔民这一特殊群体的养老保障模式。针对渔民最为关心的“看病难”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消除备受渔民诟病的医保“门槛费”。渔民群体因其长期在湖上作业,大多患有风湿类、关节痛和血吸虫病等慢性病,“门槛费”的存在不利于需要靠长时期的保养和治疗的慢性病病人的医治。另外,政府应根据人们生活水平的变化及时调整低保和禁渔期临时生活补贴,缓解渔民的生存压力,使渔民不至于为了生存宁愿冒险在禁渔期违规捕捞,形成恶性循环。
[1]关于解决洞庭湖区捕捞渔民生产生活困难的意见[EB/OL].http://222.240.131.234:8080,2009-04-14.
[2]李新连,戴乐平,曾斌求,等.发展成效明显基础尚需巩固——前三季度全省经济形势及后期走势分析[EB/OL].http://www.hntj.gov.cn,2009-10-23.
[3]2009年湖南省各市州农民收入平稳增长[EB/OL].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www.hunan.gov.cn,2010-01-29.
[4]李红炳,徐德平.洞庭湖“四大家鱼”资源变化特征及原因分析[J].内陆水产,2008(6):34.
[5]廖伏初,何兴春,等.洞庭湖渔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现状及保护对策[J].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6):36.
Four predicaments facing Dongting Lake fishermen got ashore
NI Ling, LI Pu-yang, MAO Xing-zhi
(Public Management College, Xiangtan University, Xiangtan 411105, China)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the Dongting Lake fishermen got ashore in Hunan Province is currently the most important anti-poverty matter.As the field research shows, there are still many difficulties to achiev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which are mainly caused by fishermen themselves and policy.Based on the field research ,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auses of these difficulties, and proposes some measures.Firstly, to increase the investment in education and culture affairs and guide fishermen to change their ideas.Secondly, to increase the intensity of the Dongting Lake ecological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to develop and utilize fisheries resources sustainably.Thirdly, to understand job transfer appropriately and promote it by multiple channels.Fourthly, to smooth channels for expressing the interests of fishermen and protect the basic political rights of fishermen.Fifth, to increase investment to improve social security system of fishermen.
Dongting Lake; fishermen got ashore; predicaments; increase production; production shift; social security
C913
A
1009-2013(2010)05-0050-06
2010-09-11
教育部立项项目(101053035);湘潭大学科研项目
倪 凌(1986—),男,湖南湘潭人,助教,硕士研究生。
陈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