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 林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中国语言文化学院,广东广州 510420)
略论认知信息对处所名词句法位置的影响
沈 林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中国语言文化学院,广东广州 510420)
文章认为,在动词后由介词“于(於)、在”引入转移处所,表示因转移而在新的地点出现新的存在状态,所以才导致“N(转移物)+V+于(於,在)+转移处所”在不同场景中传达出不同的信息重点:或强调转移处所,或强调转移后的存在状态。对于一个动词来说,引入转移处所时采用哪种结构有两个非常关键的因素:一是动词本义的信息链,二是言语环境透露的信息。
认知;信息;转移处所
汉语表述中,在动词后由介词“于(於)”或“在”引入转移处所,是最常采用的方法。如:
出自幽谷,迁于乔木。(《诗经》)例句中介词“于”引入的是迁居地,也即是转移处所“乔木”。但这不等于说,它们引入的地点就一定是表示转移处所。如:
公及郑伯结盟在越。(《左传》)例句中介词“在”引入地名“越”,表示的是“公及郑伯结盟”发生在“越”。“越”不是转移处所,而是事情的发生地点。
同样是“V. +Prep. +地点N.”的句法结构,却有两种迥然不同的结构意义——既可以表示事物的转移地,也可以表示事情的发生地,难怪有时会产生理解上的歧义。如:包背在身上。如果没有言语环境的补充信息,单就此例句而言,我们根本无法判断“身上”表示的是“包”的转移地,还是表示的是“背”这个持续状态的发生地。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与引入地点的介词“于(於)、在”有着极重大的关系。
《段注》认为,“於”是古文“乌”的后出字,“此字既出,则‘于’、‘於’为古今字”;凡言“於”皆自此之彼之词。“自此之彼”即是一种转移。
“在”之义,古训为“存问”,今义但训为“存亡”之“存”。可见表示“存亡”并非“在”的本义,其本字应是“才”,“卜辞皆用为‘在’,而不用其本义”。《说文》云:“才,艸木之初也。从丨上贯一,将生枝叶也。”《段注》云:“才有茎出地而枝叶未出,故曰将。……凡艸木之字,才者,初生而枝叶未见也;中者,生而有茎有枝也;者,枝叶益大也;出者,益兹上进也。此四字之先后次弟。”“才”所反映的是艸木初生时的变化状态,而变化也就是一种转移。
从《说文》及《段注》可见,“表示转移趋向”是“于(於)”和“在”共有的词义特征。而无论什么样的“转移”,必然会导致新的情况发生。因此在虚化为引入地点的介词时,应是先虚化为引入转移处所的介词,再由此发展而成引入发生地点的介词。
不同的句法表现是以传达不同的信息为目的,传达“将某事物转移至某处”这种信息的句法结构应该是和转移过程本身相互吻合的。在人们的认知中,一个完整的转移过程应该包括以下的要素:动作施为者、转移动作、转移物和转移处所。其中,转移处所是整个过程的终结点。那么,在句法结构中,由介词“于、於、在”引入转移处所的介宾结构当然应放置在表示转移动作的词之后。而当它们进一步虚化而能引介入发生地点时,自然会沿袭这种“后置型”的空间方位关系表示方法。就这而论,是与汉语空间方位关系从后置型向前置型演变的过程相吻合的。
转移物,有主动转移的,有被动转移的。前者是转移动作的施为者,后者是转移动作的承受者。而无论对于哪种“转移物”,转移过程的结束其实就意味着旧的存在状态结束,新的存在状态产生。所以,当动词后由介词“于(於)”或“在”引入地点时,只需要看动作的施为者或承受者在动作完成后,是否在引入的地点有“新的存在状态”即可。如有,则引入的是转移处所;如无,则引入的是发生地点。如:黄鸟于飞,集於灌木,其鸣喈喈。(《诗经》)“黄鸟”是“集”的施为者,当“集”完成后,“黄鸟”出现在新的地点“灌木”,所以“於”引入的应是转移处所。
玄德感叹不已,令收其尸首,葬于金雁桥侧,以表其忠。(《三国演义》第64回)孔明定计捉住张任后,在军寨中“斩之以全其名”。上句中的“其尸首”指的是张任的尸首,它是“葬”的承受者。当“葬”完成后,出现在新的地点“金雁桥侧”,所以“于”引入的应是转移处所。
她(心霞)会滚在她怀中,撒娇撒痴地拉住她的衣服不放她,嚷着叫:“不许妈走,陪我睡!”(琼瑶《星河》)“她(心霞)”是“滚”的施为者,当“滚”完成后,出现在新的地点“她(妈妈)怀中”,所以“在”引入的是转移处所。
价值上万元的大钢琴,放在教学楼的走廊里,课间谁都可以弹一曲。(《北京青年报》)“价值上万元的大钢琴”是“放”的承受者,当“放”结束后,出现在新的地点“教学楼的走廊里”,所以“在”引入的应是转移处所。
公及郑伯结盟在越。(《左传》)“公”、“郑伯”是“结盟”的施为者,当“结盟”结束后,二者与“越”就毫无关联了,所以“在”引入的是“结盟”的发生地点。同理,“秋,七月庚午,宋公、齐侯、卫侯盟於瓦屋”(《春秋》)中,“於”引入的是“盟”的发生地点“瓦屋”。虢公败戎于桑田。(《左传》)“败”之义是“打败”,“戎”是“败”的承受者。当“败”完成后,“戎”与“桑田”就毫无关联,所以“于”引入的应是“败”的发生地点。
俄罗斯自由党党魁被人杀死在家中。(《路透参考》)“俄罗斯自由党党魁”是“杀死”的承受者,当“杀死”完成后,他的尸首仍然留在凶杀现场“家中”。可见“在”引入的是凶杀发生地点。
不论是主动转移者,还是被动转移者,由介词“于、於、在”引入转移处所就表示它们因转移而在新的地点出现新的存在状态,所以才导致“N(转移物)+V+于(於,在)+转移处所”在不同场景中传达出不同的信息重点:或者强调转移处所,或者强调转移后的存在状态。而在上下文中,一定会有一个信息结或明或暗地为听话人指引理解的路径。如:此外大书小书的位置也是有讲究的。大书最好还是摆在地上,小书最好还是摆在台面上。(《经商之初体验—售书》)此例中“位置”一词为听话人指引了理解的路径:“大书最好还是摆在地上,小书最好还是摆在台面上”,强调的是“书”摆放的位置,也就是转移处所。
厚厚的两本报告书摆在每位参会者的桌上,这是世界冬季城市市长协会委员会历时4年的心血:《可持续发展的冬季城市建设的小委员会报告书》和《反恐委员会工作报告》(华商网:《新文化报》)
此例中两本书的书名为听话人指引了理解的途径:“厚厚的两本报告书摆在每位参会者的桌上”强调的是“两本报告书”现在处于“每位参会者的桌上”的这种静态的存在。
有时候,介词“于、於、在”后只需引入转移处所就可,即“V+于(於、在)+转移处所”。如:阿拉法特不能葬在耶路撒冷。(《北京娱乐信报》)
有时候,则必须在转移处所后加上方位名词,即“V+于(於、在)+转移处所+方位名词”。如:
一口气吹在脸上。
而有时候,还可以在转移处所前面加上表示定指的限制语,即“V+于(於、在)+定指限制语+转移处所”。如:一个俯身抄起了赵信仁的刀,递在左手。(《十六少年之山猫》)
当然,转移处所的引入不是一定要依靠介词。上面的三种结构也可以不用介词,形成如下结构:
V+转移处所 V+转移处所+方位名词V+定指限制语+转移处所
对于一个动词来说,引入转移处所时采用哪种结构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其中有两个非常关键。
一是受动词本义的信息链的影响。一个完整的转移应该包括:施为者、承受者、转移动作、转移物、转移地点。由动词本义的信息链所强调的“转移要素”,可以大致确定它适用什么结构。譬如“钉”的本字是“鐕”的假借字,其本义的信息链里强调的是动作的承受者和转移地点。所以,当转移物作主语时,引入介词“在”和方位名词都不是必须的;当施为者作主语时,没有介词“在”,就必须有方位名词,否则转移地点容易和承受者混淆。
二是受言语环境透露的信息的影响。言语环境有两层含义。狭义的语境就是上下文,在上下文中,一定有一个信息结点明或暗示地为听话人指引了理解的路径。如:生在苏杭、葬在北邙,是流传非常广的一句话,话里反映出洛阳的北邙山,是一块风水宝地。事实也是这样,不仅历史上有十三个朝代在这里建朝,这里还有全国最大的古墓博物馆。(新华网:《生在苏杭 葬在北邙——探访洛阳古墓群》)
此句透露出的信息重点在于:北邙山是一个墓葬的风水宝地,所以没有必要强调北邙山在何处;而民间俗语中的“北邙山”所指非常明确,所以也没有必要用表示定指的词语进行限制。
(宝钗)说着便挪近前来。宝玉亦凑了上去,从项上摘下来,递在宝钗手内。(《红楼梦》)
一个“挪近”,一个“凑”,已见二人当时的亲密无间。由“在”引入的具体方位“宝钗手内”,更见其情状之暧昧,也就难怪会“探宝钗黛玉半含酸”了。而在下面这则例句里,方位名词的出现更见其妙用。
我递他一颗葡萄——不,我用嘴衔着一颗葡萄递到他的嘴里。(李碧华《青蛇》)
“我递他一颗葡萄”强调的重点不是转移地点“他”,而是转移物“一颗葡萄”;我(小青)“衔”着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将衔着的东西“递到”许仙的嘴里而造成一种易引起误会的亲密。在这里,转移地点的具体方位成为强调的重点。
所有的马兰人,无论军人还是家属,死了都可以被葬在这个烈士陵园。他们大多都算不上牺牲,只因为他们在这里工作了,和这片有点寂寞的土地一起生活了。也许是想感激他们的付出,也许不是,只是、想让他们永远住在马兰。(《军旅之行——新疆马兰基地实践报告》)
“这个”将马兰人安葬的烈士陵园和其他的烈士陵园区分开,它所包含的意味在下文中作了充分的阐释。
广义的语境是自己的认知经验。听话人会根据自己的知识图式选择一个与现实契合的意象,过滤掉与现实相悖的意象。如:
*黄瓜拌盆。 *你拌盆。
这明显与现实常识相悖,自然会被淘汰。而当知识图式中转移处所的方位已是约定俗成时,除非必要,否则具体方位注明与否于文义没有关碍。如:
其实,“香妃”就葬在清东陵。——孝庄文皇后被葬在清东陵风水墙外。
清东陵是清朝皇室陵园,除孝庄文皇后外,其余的皇帝、后妃都葬在风水墙内。“香妃”就是乾隆皇帝的后妃容妃,死后葬在风水墙内是不言而喻的,所以无须说明;反之,孝庄文皇后的安葬地就需要特别注明,因为这打破了常例。
[1][汉]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1963.
[2][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
[3]徐中舒.甲骨文字典[M].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1990.
On the Influence of the Cognitional Information on the Location of Its Noun
SHEN Lin
(Chinese Department, Guangdong University of Foreign Studies, Guangzhou510420, Guangdong)
Introducing diverting site by prep“于(於)、在” after a verb shows that there is a new condition in a new site. So there are different emphases——diverting sites or a new condition. The chain of a verb’s original meaning and information among the vocal content are very vital to sentence structure adoption.
cognition; information; diverting sites
H146
A
1009-8135(2010)04-0120-03
2010-02-13
沈 林(1973-),女,重庆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中国语言文化学院副教授,汉语言文字学博士。
(责任编辑:郑宗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