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重组“质”比“量”更重要

2010-04-04 01:22产权导刊编辑部
产权导刊 2010年11期
关键词:腐败案国资委竞争力

按照2006年12月国资委《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提出的“到2010年末,中央企业须调整和重组至80~100家”的目标,央企重组已经进入“攻坚”阶段。2003年国资委成立之初,接手的196家央企多是从各部委剥离的,资产规模及经济效益差别很大,实力参差不齐,应对国际市场竞争力有限。国资委自成立之日起就开始按国务院的要求,把央企重组作为重点工作,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有步骤地实施。经过几年的努力,央企数量正在逐步减少这一事实有目共睹。从2003年的196家逐步调整到2004年178家、2005年169家、2006年159家、2007年151家、2008年142家、2009年129家,截至2010年10月中旬,央企数量已缩减到123家。但要在两个月内完成央企整合的预定目标,国资委的任务还相当艰巨。

从196家到100家,不是简单的加减法,真正的目的是要通过企业联合、合并、兼并、收购、破产、承包、租赁等进行企业组织的再造,实现包括企业组织结构、资产结构以及资金结构最大优化,以提高企业适应国内和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这种数量上的“缩水”应是促进央企做大规模、做优质量、做强核心竞争力的行动。所以,尽管只有两个月的时间,压力很大,也还是应以质量为先,不能为重组而重组,为兼并而兼并,变成一场为实现目标的减员游戏。因为,这一目标的实质是央企竞争力的集中提升。

国资委领导的央企重组在优化国有经济战略布局、促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完善、推动我国市场化经济转型中,做出的尝试和努力是有目共睹的。但企业重组不会有穷期。即使今年完成了将央企减少至100家的目标,也并不意味着大功告成,因为国内外市场是在不断变化的,有变化就有谋略的调整,包括企业规模和各类要素的重新组合。

透过眼花缭乱的央企重组,我们要重点关注的其实并非央企的数目是否有所缩减,最本质的是国资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是否得到调整,是否促进市场竞争环境改善,企业经营和约束机制是否得到了优化。此外,央企治理结构的改善问题也应当给予高度关注。近几年,由于央企创造了巨额利润,治理结构问题被社会忽视。但一系列腐败事件还是提醒人们问题的严重性,从早期中石化陈同海的腐败案,到近期的中移动张春江腐败案可以看出,央企利润被内部人侵蚀的现象依然存在,资产被侵吞也未杜绝。央企改善治理结构仍然任重道远。

央企重组已经进入阶段性的收官之战。收缩央企战线,促进竞争,完善治理,提升企业文化应该成为央企重组的一个重要出发点。最近,国务院国资委相继发文或召开会议,在扩大国资监管范围、加强央企内部控制、规范央企境外投资行为、央企文化融合等诸多方面提出更高要求,就是要防止在追求数量减少的同时忽视了质量的提高。应该说,数量上的变化不是判断重组成绩的唯一依据,更应关注的是央企质量上的提高。从这个角度来说,央企重组,永不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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