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宇
中国首个基于碳强度约束设计的市场
——天津民用建筑能效市场
□/丁宇
根据发达国家经验,随着城市的发展,建筑最终将超越工业、交通等其它行业而位居社会能源消耗的首位。提高能效被认为是成本最低、最可靠、最环保的节能减排措施。
进行建筑节能改造,既能实现节能减排,帮助国家完成单位GDP碳排放下降40%~45%的国际承诺,又能产生直接经济收益,还能带动低碳产业发展,是发展低碳经济的重要方向。
我国积极推行环保节能降耗减排低碳,已经建立了法律、行政和经济等方面的管理体制。在此基础上开展能效交易,可以将约束性节能减排指标转变为企业内在的经济性节能减排需求,帮助企业获得先进的节能环保技术和改造资金,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环境资源配置优化。
天津排放权交易所早在2009年初就组织了交易所及瑞碳新能源等会员单位的能效市场研究小组,对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的能效市场设计进行广泛调研,走访政府主管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在半年之内,天津民用建筑能效市场实施方案就已初具雏形。此后,由天津市建交委牵头,以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为基础,研究制定了《天津市民用能效交易实施方案》,于今年3月由天津市政府办公厅颁布实施,随后又相继制定了《天津市民用建筑能效交易注册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天津市能效方法学管理规则(住宅建筑供热系统)》,形成了建筑能效交易监管模式。在天津市政府、天津市建交委的大力支持下,今年2月9日,选取居住建筑计量供热等作为试点项目,组织了能效市场首批示范交易,引入花旗集团环球金融有限公司等国际买家参与,完成了我国第一笔基于国家民用建筑能效标准的能效产品交易。
天津市民用建筑能效交易采用了目前国际碳交易市场中最为成熟的“能效达标与交易”机制,即限定单位面积的能耗和碳排放量,未能达标的建筑可以购买节能量/减排量来完成达标。各类建筑的能效目标由政府制定。当建筑的能效高于政府制定的能效目标时,说明建筑节约了能源、少排放了二氧化碳,可以获得并出售节能量/减排量;当建筑的能效低于政府制定的能效目标时,说明建筑浪费了能源、多排放了二氧化碳,必须进行提高自身能效改造,或者购买节能量/减排量以满足目标。
民用建筑能效交易的用能主体分为两类。一类为强制类主体,包括供热单位和公共建筑用能法人单位,执行强制性节能目标。一类为激励类主体,指不承担强制性节能目标的法人单位,鼓励实施民用建筑节能项目并出售经核证签发的项目减排量。减排量交易价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并参照市场价格执行。试点初期由交易双方自行商定。
建筑能效市场具有如下优势:(1)“能效达标与交易”机制给各类建筑业主带来减排的经济压力和激励;(2)由于交易为节能减排带来了经济收益,所以节能资金将会投向单位减排成本最低的技术和改造机会,从而实现资源优化配置;(3)所有交易的减排量都是经过标准的方法和设备进行测量,由专业第三方机构核证并由建委签发,具有科学性和权威性,为业主和节能服务公司提供了签订节能合同的基础。
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将是建立完善的制度和标准作为市场运行的基础,通过市场的经济激励推动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实施,带来实质性的减排效果。具体工作包括:(1)建立相关行政管理制度,包括民用建筑用能指标定额和定额考核制度、超用能指标和定额抵扣制度等;(2)将能效交易、合同能源管理等手段融合到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商业合约中,解决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和绿色建筑示范推广等面临的投融资瓶颈问题;(3)扩大交易范围,选择具有技术/经济可行性的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进行实施,形成以能效交易为驱动力的建筑节能改造商业生态体系;(4)组织大规模的民用建筑能效交易方法学研究,形成符合我国气候和建筑特点的民用建筑能效交易方法学和交易规则,使更多类型的建筑节能技术可以获得签发减排量;(5)开发民用建筑能效交易相关的交易、登记、结算等信息系统。
天津排放权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