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宪玲,尹雯捷
(1.山西师范大学城环学院,山西临汾041004; 2.苏州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苏州215000)
为了加快中国外向型经济发展以及中国经济与国际经济接轨,在1994年外汇改革成功的基础上,又进行了一系列新的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实施了银行结售汇制、汇率并轨,建立了外汇交易市场等一系列举措,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促进了贸易投资便利化,为中国经济发展和对外经济贸易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使中国经济真正融入到国际经济大主流中。
新中国成立60年来,中国经济和金融形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与此相适应,中国外汇体制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统收统支逐步走向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市场调节占主导的历史新阶段。在此过程中,我国的外汇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2008年全年交易额已超过3万亿美元,外汇储备则从新中国成立之初的1.57亿美元猛增到2009年9月的22 726亿美元,增长了14 475倍。随着我国与世界经济接轨,社会发展与经济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不断提升,要求外汇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快改革,以适应社会与经济发展的需要。总的来说,中国外汇体制改革的过程可分为四个阶段,计划经济体制下统收统支、高度集中的外汇管理阶段(1953~1978);改革开放后经济转型时期的外汇管理阶段(1979~199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时期的外汇管理阶段(1994~200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调节机制进一步完善时期的外汇管理阶段(2002年以来)。
一是人民币经常项目实现可兑换,资本和金融项目部分实现可兑换。企业可以将经常项下交易所取得的外汇卖给银行,也可以开立外汇账户,自主支配。二是人民币汇率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参考一篮子货币、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我国在人民币汇率的安排上,始终坚持“主动性、可控性、渐进性”的原则,力求保持国家经济、金融的平稳发展。三是实行统一规范的全国银行间外汇市场。目前,中国外汇市场的网络交易平台日趋发达,产品工具日益增多,交易机制和交易方式不断创新,市场参与主体大幅度增加并更加多元化。四是实行与国际接轨的收支统计申报制度。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一直重视国际收支相关数据报表的编制质量和公布频率。我国国际收支相关数据报表从无到有、从少到多,报表质量不断提高,公布频率加大。五是实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对于外汇业务,我国仍然采取市场准入的监管制度。国家外汇管理局与相关金融监管机构对所有金融机构的外汇业务实行监管。六是外汇管理法规体系不断完善。近年来,我国修订完善并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外汇管理框架和法规进一步健全。
总体而言,我国现行的外汇管理体制是适合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为社会与经济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支持。但我们也应看到,随着我国与世界经济的接轨以及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发展的内在需要,外汇管理体制应进一步主动加强改革,以适应社会与经济发展的需要。金融危机的反复轮流爆发提醒我们,居安更应思危,需要不断主动地坚持改革,以适应新的挑战。一是继续促进对外贸易投资便利化。外需、投资、消费是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但此次国际金融危机使得我国的外需大幅下挫,从而对国内就业和经济增长造成重大冲击。相关管理部门必须按照中央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工作部署,及时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采取有力措施改进本职工作,推进对外贸易投资便利化,尽可能减少外需下降所带来的影响。二是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纵观中外历史,金融危机中一些国家因为宏观经济政策不协调,加上过早开放资本项目,结果马失前蹄,遭受严重打击。而中国却因为当时及时进行宏观调控并实行了符合中国国情的外汇管制政策,受到的冲击相对较小。三是要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维护经济金融安全。历次金融危机均表明,资本具有逐利的天性,短期资本更是具有波动性、投机性、脆弱性等特点。四是进一步发展外汇市场,按照中央确定的“主动性”、“渐进性”、“可控性”的原则不断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逐步扩大人民币汇率弹性,使汇率更加贴切地反映市场需求,让价格形成更具合理性。五是提高外汇储备经营管理水平。外汇储备经营应坚持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的管理原则,但今后在确保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同时,要比过去更加重视收益性,要通过完善内部管理、改善管理方法等方法提高效率。
第一,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度,取消外汇上缴和留成,取消用汇的指令性计划和审批。从1994年1月1日起,取消各类外汇留成、上缴和额度管理制度,对境内机构经常项目下的外汇收支实行银行结汇和售汇制度。除实行进口配额管理、特定产品进口管理的货物和实行自动登记制的货物,须凭许可证、进口证明或进口登记表,相应的进口合同和与支付方式相应的有效商业票据(发票、运单、托收凭证等)到外汇指定银行购买外汇外,其他符合国家进口管理规定的货物用汇、贸易从属费用、非贸易经营性对外支付用汇,凭合同、协议、发票、境外机构支付通知书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兑付。为集中外汇以保证外汇的供给,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除国家规定准许保留的外汇可以在外汇指定银行开立外汇帐户外,都须及时调回境内,按照市场汇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
第二,汇率并轨,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1994年1月1日,人民币官方汇率与市场汇率并轨,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并轨时的人民币汇率为1美元合8.70元人民币。人民币汇率由市场供求形成,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每日汇率,外汇买卖允许在一定幅度内浮动。实行汇率并轨以来,人民币汇率基本稳定略有上升。
第三,建立统一的、规范化的、有效率的外汇市场。从1994年1月1日起,中资企业退出外汇调剂中心,外汇指定银行成为外汇交易的主体。1994年4月1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在上海成立,连通全国所有分中心,4月4日起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系统正式运营,采用会员制、实行撮合成交集中清算制度,并体现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宏观经济政策目标,对外汇市场进行必要的干预,以调节市场供求,保持人民币汇率的稳定。
第四,对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管理政策保持不变。为体现国家政策的连续性,1994年在对境内机构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度时,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收支仍维持原来办法,准许保留外汇,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买卖仍须委托外汇指定银行通过当地外汇调剂中心办理,统一按照银行间外汇市场的汇率结算。
第五,禁止在境内外币计价、结算和流通。1994年1月1日,中国重申取消境内外币计价结算,禁止外币境内流通和私自买卖外汇,停止发行外汇兑换券。对于市场流通的外汇兑换券,允许继续使用到1994年12月31日,并于1995年6月30日前可以到中国银行兑换美元或结汇成人民币。
总之,外汇体制改革对我国经济的影响是积极的、深远的,这项改革对我国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使中国经济真正融入到国际经济的大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