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新资助体系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思路

2010-03-22 15:37赵璞
统计学报 2010年2期
关键词:奖学金助学资助

赵璞

(山西财经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山西太原030006)

高校新资助体系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思路

赵璞

(山西财经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山西太原030006)

目前我国已建立起了高等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提供了基本保障,但现行的资助管理体系还存在缺陷,需要进一步完善。完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资助体系的思路主要有:建立科学合理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体系;调整资助项目比例,发挥资助的整体效益;建立国家资助贷款信用记录;采取多种形式,增加勤工助学岗位;推动捐资助学,广泛筹集资助经费;确立助困育人工作理念,坚持经济资助与育人相结合。

高等院校;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体系

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高等教育的成本也逐步提高,导致我国高等学校在校经济困难学生的数量日益增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已成为热点问题。为了解决绝大多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难的问题,国家制定了相应的资助政策,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减免学费、师范生免费教育等,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困难。但是,实施中也暴露出许多问题。本文就此展开分析,以期找出解决办法。

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资助体系的构成

(一)奖学金

奖学金是指国家、学校、社会各界设立的各种形式的奖学金。国家设立的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旨在为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本专科学生提供学费和生活费。

(二)助学贷款制度

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为6 000元,是解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问题的重要途径。在新资助体系中,进一步明确了学校、各部门和学生在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工作中的责任,既考虑了广大贫困生“方便贷款”的迫切愿望,也考虑到了金融机构“降低风险”的实际需求,有利于保护和调动学生、学校以及金融机构多方面的积极性,并方便各方面操作实施,是对国家助学贷款机制的行政调整和创新。

(三)勤工助学制度

勤工助学作为高校教育收费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配套措施,是高校通过组织生活困难的学生参加适当的劳动来获得相应报酬,用以支付学费或生活费并完成学业的一种资助方式。

(四)特殊困难补助制度

作为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辅助性措施,特殊困难补助是在经济困难学生面临特殊性、突发性困难时,学校给予的临时性、一次性的补助,是除了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资助方式外,由政府、学校、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出资,由学校管理和评定,向家庭经济困难或因突发事故导致生活困难的学生发放的各类现金和物质援助。

(五)其他补助及减免制度

新资助体系中还包括学费减免、校内助学奖学金、师范生免费教育、“绿色通道”等内容,以上制度和措施都是新资助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二、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资助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缺乏合理机制

在新资助体系中,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存在诸多问题,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认定标准不明确。由于我国不同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生活指数差异较大,加上申报制度、家庭经济状况评估、统计制度等还不健全,使得制定全国统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界定标准十分困难。

第二,认定方法的可信度低。高校主要依据学生所在生源地政府或民政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及学生提供的家庭经济收入状况,来判断和认定学生是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是否应该得到资助和获得资助的程度。然而由于贫困证明可信度低,影响了高校对学生经济状况的准确判断,给认定工作造成了困难,因而使得有限的助学帮困资源并未完全落实到真正困难的学生身上。

第三,存在着资助不到位的情况。还有一些真正贫困的同学因强烈的自尊,往往不主动向学校如实地反映情况,他们宁可节衣缩食,忍饥挨饿,也不愿意接受救助,导致一部分应该得到资助的经济困难学生得不到资助,出现了资助的真空。

可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机制尚不完善,需要从高校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逐步加以改进。

(二)各种资助项目间缺乏协调整合

国务院制定了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新资助政策,各省级人民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和高校负责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但由于政出多门,实施细则相互矛盾,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评选条件脱离了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例如,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对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奖励性资助,一些高校在评定此项奖学金时将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作为重要条件,规定学生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均应在全班排名的前20%(含),而大多数经济困难学生由于地方教育水平落后,学习成绩较差,使得此类奖学金对于他们来说可望而不可及;二是对奖助学金及其他补助未能有效地协调与整合。国家规定“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并且各高校还设置了其他形式的奖学金和补助,由于相互之间缺乏整合,导致现实操作中功能重叠或缺漏的现象。有的经济困难学生几项资助同时获得,而其他人则得不到资助,使得资助缺乏公平性,资助面过小。尤其是对于一些特别困难的来自偏远农村地区的学生,难以获得资助,容易形成自卑,进而影响学习成绩。

(三)国家助学贷款缺乏规范性,信用体系建设不健全

第一,统一设定助学贷款最高金额。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限额为每生每年6 000元,根据我国现行的学费制度,我国高校不同专业的收费存在着巨大差异,因此,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高学费专业经济困难学生的问题不能靠助学贷款得以解决,这种“一刀切”的作法显然是不合理的。

第二,银行贷款积极性不高。银行开展贷款业务的动机在于谋求经济效益,而国家助学贷款作为一种长期的无担保信用贷款,成本高、风险大,银行普遍是将其作为政治性任务来完成的,缺少认真推行的动力。

第三,助学贷款的信用体系有待完善。国家助学贷款作为一项无担保的信用贷款,必须以个人的信用系统和国家的信用体系健全完善为开展前提。然而,我国目前尚未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体系和国家信用制度,有的学生诚信意识缺失,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甚至毕业后不还贷款,致使国家助学贷款的顺利推进和长远发展受到直接影响。

(四)勤工助学岗位较少,工作内容缺乏技术含量

一是学校能够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岗位十分有限,并且大多停留在体力劳动层次上,以后勤服务岗位居多,学术型岗位较少,不能很好地发挥大学生的专业优势。二是由于学生缺乏专业劳动技能,因而校外勤工助学岗位大多只能是家教、助销、市场调研、勤杂之类的临时性岗位,再加上学生自身学业的影响和社会上大量剩余劳动力的存在,使得社会能给学生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更显不足。三是现行高校管理制度限制了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机会,学生边学习边工作的时间有限,而劳动时间过长又会影响学习,不能实现勤工助学和学习的双收效果,从而影响了勤工助学的正常开展。

(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来源狭窄

国家拨款、学费提成及社会捐助三个部分是目前我国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主要资金来源,其中前两项占了较大比例,企业、集团、社区及个人等社会主体共同资助的模式尚未形成。社会各方较少主动支持高校教学事业,社会力量参与很薄弱,热情度不高,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资助学的很少,少数几个能说出名字的助学金对高校来讲只是杯水车薪,无法从结构上和制度上根本解决日益突出的贫困生问题。

(六)对困难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不足

资助体系既具经济功能,又具教育功能。目前,高校的资助工作大多只停留在经济层面上,对贫困生由于经济困难造成的心理问题认识不够、重视不够、研究不够,没有很好地将国家的资助政策和学校培养人才的根本任务结合起来,没有形成解决问题的整体思路和方法。高校经济困难学生是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由于家庭经济状况相对较差,在学习和生活中和一般大学生相比,他们更可能产生各种心理障碍,如人际交往障碍、抑郁、焦虑、缺乏自信等。对贫困生进行经济上的资助可以解决他们一时的物质之需,但却难以解决他们因贫困而产生的各种心理问题。长此以往,不仅不利于他们正常的学习生活,妨碍其健康成长,而且严重时还可能造成社会问题。因此,要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关键在于要坚持“助困育人”的工作理念,做到资助与教育并举,济困与扶志并重,将物质资助、心理帮扶和思想教育紧密结合,努力构建资助工作的新模式。

三、完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资助体系的建议

(一)建立科学合理的认定体系

建立一套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体系,可从四个方面着手。

首先,应当从生源地入手,建立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生源地人民政府负责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信息资料库,并出具贫困证明。为了保证材料的可信度,地方人民政府应留存备查证明,对违规出具证明的负责人实施责任追究制度。

其次,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体系,指标体系既要定性,又要定量。可建立三级指标体系:一级指标为家庭情况、学生情况;二级指标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自然资源、经济资源、社会资源、学生素质等;三级指标为家庭人口、家庭总收入、总支出、社会资助、日常消费、学习态度与成绩等,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规范化考核。

再次,应建立动态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高校应当对学生所提供的证明资料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区分不同的贫困程度,建立学生家庭经济困难信息库,对其实行动态管理,并以此作为资助工作的基础。

最后,规范贫困生认定审批程序,做实做好资助工作。高校应采用班级、年级、院系、学校逐级认定的程序,在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或学生家庭困难证明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学生之间相互了解的优势,针对有争议的对象进行专门的调查研究,力求将贫困生工作做细、做实、做好,确保家庭经济真正困难的学生能够获得资助。

(二)调整资助项目比例,提高资助整体效益

1.各高校应从实际出发,制定出各资助项目的评定条件。在设置评定条件时应当考虑本校具体资助项目、困难学生状况、学习风气等因素,所制定的条件既不过于“苛刻”,使经济困难学生经过努力可以达到,又不过于“宽泛”,而使非贫困学生能够滥竽充数。通盘考虑各方面的情况,以使评定条件达到最佳。

2.适当调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比例。目前有很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到了大学后抵制不住诱惑,沉迷于网络,拿到国家助学金后没有用在学习、生活方面,而是投身于网吧,学习成绩不理想。鉴于这种现象,为了更好地激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上进心,应当对国家新资助体系做出一些调整。

首先,增加国家奖学金的资助面,鼓励优秀的学生。适当提高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资助强度,使获奖学生的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有充分保证。同时,进一步增加资助名额,鼓励更多的贫困生通过努力学习获得国家奖学金以及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资助。

其次,减少国家助学金的资助金额及比率,将其转为专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主要针对高校中的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思想道德品质优秀,学习也很刻苦努力,但因为地区差异或突发状况而未能拿到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再次,设置不同额度、不同形式的助学贷款,体现公平。一方面,取消国家助学贷款的上限设定,根据学生所学专业学费的差异,设置不同额度、不同偿还期限的国家助学贷款;另一方面,不断丰富助学贷款形式,不仅对贫困学生发放助学贷款,还可以向学生家长发放享有国家优惠政策的商业贷款,用于解决学生上学带来的家庭财政困难问题。

(三)建立国家助学贷款信用记录

在加强学生诚信教育的同时,应建立完备的学生信用记录,建立银行与学校的诚信机制和共享信用记录机制,将大学生的信用记录在全国所有银行系统联网。凡是有不良信用记录者,今后所有的金融行为都受限。同时,可以将每个受助毕业生的国家助学贷款偿还记录发布到网上,作为用人单位的参考条件,用制度规范来培养高校毕业生的诚信品格。

(四)采取多种形式,增加勤工助学岗位

高校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大勤工助学岗位的覆盖范围。首先,在分配勤工助学工作岗位时要考虑学生的特长、爱好以及年级差别,在岗位与经济困难学生之间做出最合适的安排。其次,要引导学生加强社会服务,开拓服务领域,为更多未能在校内申请到勤工助学岗位的学生提供助学机会。学校相关部门要与接收勤工助学学生的用人单位制定相应合约,以合理控制学生的工作时间和报酬,并使学生能够正确处理好勤工助学与学习的关系。

(五)推动捐资助学,广泛筹集资助经费

近几年来,虽然我国经过不断的探索与实践,资金来源己具有多渠道的发展趋势,但国家、政府和高校的资金投入仍然几乎是新资助体系的全部资金来源,社会资助所占比例很小。高校经济困难学生问题是一个社会性问题,需要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国家应从多方面着手,推动社会捐资助学。要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引导企业和个人资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要发挥媒体的宣传作用,对捐资助学的先进事迹大力表彰,将捐资助学的传统美德发扬光大,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文化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寻求各种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支持,争取多渠道筹集资助基金。

(六)确立助困育人的工作理念,坚持经济资助与育人相结合

经济困难学生承受着巨大的经济和生活压力,相当一部分人背负着沉重的思想包袱,进而导致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障碍,严重影响着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和发展。因此,有必要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辅导工作。

第一,高校帮困助学工作者应当认识到,帮困的最终目标是将经济困难学生培养成具有良好综合素质的人才,使他们能够承担起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

第二,经济资助只是帮助培养学生的一种手段。同时,要从多方面入手加强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首先,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通过举办心理健康讲座、宣传等活动,对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深入的心理咨询和辅导工作,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的作用,帮助其调节心理,勇敢面对现实,克服心理障碍,以乐观和自强的态度面对困境。帮助学生学会情绪调节的方法,提高情绪调节能力,形成健康的心态。其次,要引导经济困难学生正确对待自己,帮助他们坚定自尊、自立、自强的信念,确立通过自己奋斗改变生活的信心和决心,提高学生自我认识、自我调整的能力。再次,注重诚信和感恩教育,如组织感恩主题班会、看感恩电影、召开座谈会、给捐资助学者写感谢信等,使受捐助的经济困难学生树立社会责任感,从而在申请或接受经济捐助的同时,真心去感受社会、学校、老师和同学对他们的关爱,在点滴生活中学会理解、心怀感恩、受助思源、诚信做人,这也是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组成部分。

[1]王晖.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2):156.

[2]吕文飞.走出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困境的对策[J].改革与战略,2007,(5):162-163.

[3]李静.高校贫困生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J].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6).

[责任编辑:李莉]

Problems and Improvement Guide on the New Funds System

ZHAO Pu
(Institute of Information Management,Shanxi University of Finance&Economics,Taiyuan 030006,China)

At present,China has established the subsidization policy system for the financially-chanlleged students in institutions of higher learning.It alleviated the study and the life difficulty of the students with the home economic difficulties to a great extent,but the present subsidization management system also has certain problems.The improvement guide to perfect the funds system of university financially-chanlleged students students is mainly to:Establish science and reasonable recognizing system to the students with economic difficulties;Adjust the proportion of financing projects,display the overall benefits of subsidization;Establish the credit record of country's subsidization loan;Take kinds of forms to increase the post of hard work to support study;Give impetus to contributing money to assist students,widely collects the subsidization funds;Establish the working theory of helping and educating,insist to unify the economical subsidization and nurturing.

institution of higher learning;financially-chanlleged students;national funds system

book=2,ebook=74

G647

A

1008-7362(2010)02-0072-04

2010-04-03

赵璞(1982-),女,山西五台人,山西财经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教师,研究方向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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