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祷”与中国孝道思想发展

2010-03-21 18:09单晓琳
文化学刊 2010年1期
关键词:孝经曾子长辈

单晓琳

(西南科技大学文学与艺术学院,四川 绵阳 621010)

中国自古以来就传承了“孝”的思想,《孝经》载:“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孔子给“孝”最早的界定。孝是道德的根本,一切教化从中而来。而《说文解字·示部》中“祷”字承载并延续了中国伦理之孝思想。

《说文·示部》中表求福之意的字甚多,我们可以“祷”字为例。《说文》曰:“祷,告事求福也。从示,寿省。”[1]示,神事也。段玉裁根据“祷”字篆文,释为“以真致福意。疑下从夂,非 也。”[2]也就是说,段玉裁认为:“真,乃真心诚意也。”夂,即致,得到意。示,神所赐福也。先人们通过告事求神的手段祈求福气。“示”为部类,表神事,而“寿”才是“祷”字所蕴涵的意义。寿,久也。从老省,声。我们认为许慎并未解释出“祷”之本义,而“祷”为祈寿求福的行为。杨树达先生在《积微居小学金石论丛》中认为,祷,从示,寿声,盖谓求延年之福于神,许君泛训为告事求福,殆非始义也。《书·洪范》列举五福,首即曰寿。诗三百篇屡有万寿眉寿寿考之文,殷周鼎彝殆无一器不言万寿眉寿寿者,人类重视久寿,古今固无异质矣。[3]古今的释义虽有差别但都表达了先人为长辈求福延寿的心理,体现了中国自古以来的“孝”思想。

一、亲子之孝

中国的文化传统传承了“孝”思想,历史上的孝子贤孙不可胜数。孔子开创了以孝道为核心的宗法伦理,形成了中国两千年的封建社会的核心意识形态。“孝”思想源于家族血缘观念,长辈是生命的缔造者,是经验、智慧、真理的象征。后代应对其爱戴和尊敬。而在先秦时代,“孝”主要体现在亲子之孝上,具体表现为“敬”行为。

在先人们看来,长辈是一切经验和智慧的代表者,违背长辈就是违背天理。所以要对长辈“敬”,这主要体现在“不违”。先秦时的儒学已有了很大的发展,它已不仅仅停留在对鬼神的敬畏,尊先敬祖也不再是受外界的压力强迫的,而是人们内心情感的反映和道德自觉。《孝经·纪孝行章》载孔子曰:“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孔子提出了“孝”的准则。曾子将“忠恕之道”作为自己的行为基础,并认为,“忠者,其孝之本也?”、“君子之孝,其忠之用,礼之贵”、“善必内始”。孝是一种感恩的行为,只有发自内心的孝道,才能“事父母,能竭其力”。曾子将“孝”看成是“善之本”。《孝经·开宗明义》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损伤,孝之始也。”先秦儒学强调的“孝”是建立在敬心的基础上。即使身在外也要努力做到“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作为子女要为父母的添寿而欣喜,同时也要为父母年迈而“惧”。孔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无论长辈在与否,都要与父母的意向为生活目标,并能长期坚持父母的意向,称之为孝。

孝也体现在父母的祭礼上,《礼记》在宣扬“孝”道的问题上,主要表现在“祭礼”上。子路曾说:“吾闻诸夫子,丧礼,与其哀不足而礼有余也,不若礼不足而礼有余也。祭礼,与其不足而礼有余,不若礼不足而敬有余也。”对这一观点,儒家认为,其祭也敬,敬则境内之孙,莫敢不敬矣。”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力,祭之以礼。”也就是说,孔子强调了父母离世后子女应该按照严格礼节的规定行孝道,无论生前死后都应竭尽全力。正因为如此,孔子对宰我认为“治丧三年”为期过长的观点进行了严厉的批评。

关于“孝”,曾子提出了他的看法。曾子曰:“孝子之养老也,乐其心不违其志,乐其耳目,安其寝处,以其饮食,忠养之孝子之终身。终身也者,非其父母之身也。是故父母之所爱亦爱之,父母之所敬亦敬之。至于犬马尽然,而况人乎。”《礼记》体现了作者所倡导的“事亲有隐无犯”的原则。儒家把是否爱父母之所爱,敬父母所敬作为衡量孝子贤孙的标准,这也充分体现了统治阶级建立政权后,作为社会的细胞和基础的单个家庭将宗族的统治更加的神圣化。这主要是因为只要用以维系孝道的宗法血缘关系不被破坏,封建统治就能万古留存。

与此同时,长辈们已经创造了物质生活,而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更需要精神愉悦及满足。孔子提出孝敬父母不能仅仅停留在物质的满足上,更应该给予父母精神上的慰藉。《论语·为政》载:“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就是说赡养父母如果不建立在敬心的基础上,就没有真正表达出孝的真正含义。另外,先秦儒家也提出,一味地盲从也是不对的,对于父母的错误应该及时地予以劝诫和指正,这才是孝的真谛所在。

二、忠君报国之孝

随着国家机构的建立,疆土的巩固,以及制度的完善,统治者意识到了“政治”的力量。“孝”不能仅仅局限于家庭伦理道德中的亲亲之道,统治者将其意义扩大到了“忠君报国”的层面上。《礼记·丧服》载:“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也就是说,孝敬父亲同样要敬君主,以自己的才干和胆识报效国家。“亲亲之道”对封建统治的巩固起到了如此大的作用。《礼记》中将“孝亲”与“忠君”合二为一。“亲则父也,尊则君也;对父之亲,有君之尊,然后兼天下而有之。”而这种“亲亲之道”与“尊尊之道”相结合,形成了我国早期的具有封建社会特色的伦理思想,对我国传统文化有着深刻的影响。在对“孝国”的阐述上,《孝经》记载得最为详实,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和庶人各有孝道的要求。

首先,统治者认为必须要以身作则,“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而将“孝”思想广播于天下,“爱敬尽于事亲,而德加于百姓,刑于四海。盖天子之孝。”

其次,诸侯之孝体现在保国爱民上,“……然后能保其社稷,而和其民人。”《孟子·离娄上》:孟子曰:“人有恒言,皆曰天下国家。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

再次,卿大夫是王朝政令的执行者,“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口无择言,身无择行;言满天下无口过,行满天下无怨恶。”这也特别强调了卿大夫要为人民作出表率,才能保住社稷。

最后,《孝经·士章》载:“以孝事君则忠,以敬事长则顺。”这也指出了士“孝”的关键要以事父母的态度去事君主,才能保住自己的俸禄守住家中的基业。我们从《孝经》对“孝”的阐述中可以看出,先秦时的“孝”已经不仅仅局限于“亲亲之爱”,已经扩大到忠君效国的层面上。由早期的封建伦理上升到政治的过程也反映出了古代先民们思想的发展。

另外,天子诸侯各尽其孝说明了当时的等级观念已经深深地在社会上扎根。

曾子曰:甚哉,孝之大也!子曰:“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统治者将孝看作是天地运行的规律,本质就是强调孝是人本性应履行的事。正因为“孝”是天经地义之事,统治者认识到了它的巨大作用,才“教之可以化民也,是故先王之以博爱,而民莫遗其亲;陈之于德义,而民兴行”,“先之以敬让,而民不争;导之以礼乐,而民和睦;示之以好恶,而民知禁。”

我们不难看出“孝”所真正体现的就是希望自己所尊敬爱戴的祖先长辈及国家的生命力长久,事父母扩展到事君主、事国家,它们都有相同相通之处。

三、结论

综上所述,“祷”乃延寿求福也。“祷”字承载了中国最为传统的孝道观。随着国家政权的建立,祷所承载内容的范围也在不断地扩大,这种由“亲亲尊祖”→“尊祖敬宗”→“心报社稷”→“忠君报国”的思想发展的过程,体现了中国特有的伦理道德观念的发展。中国的汉字形体的变化相对稳定,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它所承载的内容也在不断地扩大。而在这其中原因有三:

首先,社会的发展。“孝”自古以来就是衡量人道德水平的标准,血缘亲情是维系宗族的血统的重要纽带,一代一代的传递形成了最早的人类社会,同时社会的形成,也保护了宗族的稳定。使“孝”成为长辈与晚辈人之间的特殊情感。

其次,人类思维的发展。文字是记录语言的工具,语言无形的稍纵即逝,而文字却是有形的,它记载了人类思维的结果。“祷”从它的字体组合来看,“寿”表达了造字时的真正本意。

第三,人类情感的要求。《大戴礼记·曾子立事》:“善必内始”。祖先最大的恩德就是给予了后代生命,而后代将对长辈的孝道看作是天经地义之事,重要日期要为其求福、病重为之祷告延寿求福、离世时要为其“尽力行孝”。

陈芳在《先秦儒学孝道观的现实启示》中指出人行孝的原因,一方面是内心的对父母之恩的感激;另一方面,人若想在自己的晚年得到子女的孝养,就必须孝养自己的父母。这也正体现了曾子的“礼以将其力,敬以入其忠。饮食移味,居处温愉,著心于此,济其志也”。这也是人类感恩精神的源头所在。《说文解字·示部》中“祷”所蕴涵的孝思想在文字的发展过程中意义不断地扩大,这也使得中国汉字记载了中国的社会、文化、政治等多方面的内容。中国文化博大精深,但是岁月的流逝,有些古文化流传至今也很少留有原始的痕迹。我们可以通过挖掘文字的本义来了解中国从古至今一些特有的文化现象。

[1] 许慎.说文解字[M] .北京:中华书局,1963.

[2] [清]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M] .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6.

[3] 杨树达.积微居小学金石论 [M] .北京:中华书局,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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