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巴西农产品产业内贸易实证研究

2010-03-13 02:08高金田张晓燕
当代经济 2010年9期
关键词:边际巴西贸易

○高金田 张晓燕

(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 山东 青岛 266100)

随着贸易自由化、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产业内贸易模式在发达国家已经成为主要的贸易形式,也日益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形式。发展中国家要真正参与国际经济大循环,加快本国经济发展,参与产业内贸易是不可避免的趋势。

一、中国与巴西农产品贸易发展状况

自2001年底中国加入WTO后,中国农业对外开放程度大幅提高,中国农业与世界农业的关联程度发生重大变化。我国农产品贸易进出口额不断增长,贸易逆差也在不断增长。据农产品进出口年度总值表(2000—2008年),我国的农产品进出口总额、出口额以及进口额总体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但是进口额比出口额上升地更加迅速,使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不断扩大,而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农产品贸易逆差由2007年的40.8亿美元扩大到2008年的181.6亿美元。

在2008年我国农产品进口来源国总值排位表中,巴西排在美国之后成为我国农产品进口的第二大来源国。其进口额占2008年总进口额的14.98%,比2007年增加82.19%,增长的幅度非常大;而在2008年我国农产品出口消费国总值排位表前20位中,却根本没有巴西。我国的农产品主要出口国为日本、美国、香港、韩国等。可以看出我国与巴西农产品贸易逆差较大,而且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2009年5月,中国与巴西签署协议,同意取消对进口巴西鸡肉的限制,并允许更多的巴西牛肉进入中国市场,进一步促进了两国快速发展的贸易伙伴关系。2009年1—10月,中国已经超越美国成为了巴西最大的贸易伙伴,成为巴西的第一大出口目的国以及第二大进口来源国。

由此可见,中国与巴西的农产品贸易额巨大,而且在不断增长。如何在开放的环境中利用国外的优质资源,同时又能够提升中国农业自身的国际竞争力,是一个必须面对的、紧迫的课题。

二、中国与巴西农产品产业内贸易实证研究

1、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本文在农产品整体和分类两个层面上,利用格鲁贝尔—洛伊德(Grubel-Lloyd)指数、布吕哈特(Bruelhart)边际产业内贸易指数以及汤姆和麦克杜威尔(Thom&McDowell)水平和垂直产业内贸易指数,从静态和动态两个角度对中国和欧盟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水平和结构特征进行综合分析。

(1)格鲁贝尔—洛伊德指数。该指数由Grubel和Lloyd于1975年提出,用以测度产业内贸易水平。Grubel-Lloyd指数(简称GL指数)的计算公式为:

式中Bi表示第i类农产品在一定时期内的G-L产业内贸易指数;Xi和Mi分别代表第i类农产品的出口值和进口值;i为从1到4的整数,分别代表四大类农产品。Bi的取值范围是:0≤Bi≤1,当Bi=0时,即有Xi=0或Mi=0,表明该类农产品的全部贸易都为产业间贸易;Bi=1时,即有Xi=Mi,表明该类农产品的全部贸易都为产业内贸易。衡量全部农产品的G-L产业指数是:

式中B表示一定时期的农产品总体产业内贸易指数,ωi为第i类农产品贸易权重,即(Xi+Mi)/(X+M),X和M分别是农产品出口总值和进口总值,其他式子含义同(1)式。B>0.5表明农产品贸易中的产业内贸易占优势,反之,则表明产业间贸易占优势。

(2)布吕哈特边际产业内贸易指数。为了解决格鲁贝尔和洛伊德的G-L指数不能解释产业内贸易动态变化的问题,布吕哈特于1994年提出了边际产业内贸易指数,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Ai表示第i类农产品在一定时期内的Bruelhart边际产业内贸易指数,Xi和Mi表示两个时期之间第i类农产品的进出口贸易增量。与G-L指数一样,Ai产品指数也可以通过加权方法,计算某一产业的边际产业内贸易指数。

(3)汤姆和麦克杜威尔水平和垂直产业内贸易指数。1997年,汤姆和麦克杜威尔在布吕哈特Ai指数的基础上,提出了AW和Aj-AW指数,以分别衡量水平方向与垂直方向产业内贸易的状况。

其中水平方向产业内贸易指数为:

本文采用的数据主要来源于联合国统计署创立的贸易数据库(COMTRADE)。考虑到数据获取和处理的便利,本文将农产品统计范围界定为HS商品分类中第1—4类(第1—24章)的所有商品。其中,第一类为活动物、动物产品(第1—5章);第二类为植物产品(第6—14章);第三类为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制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第15章);第四类为食品,饮料、酒和醋,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第16—24章)。

图4对比图3,可以清楚地看出两地股市对信息冲击存在持久的后续影响,在第10天作用才逐渐消失,深市对港市冲击的响应轨迹总体呈正负交替,响应幅度不大,但后续影响时间长,在第5天有个0.07的负向冲击后,立即向0回归;港市收益率对深市的冲击依然保持迅速的反应力,当深市收益率增加0.43个单位,随后的响应函数值迅速接近于0,冲击作用依然在当期达到最大,之后存在正负交替的冲击作用,在第4天产生一个明显的0.16的正向冲击。港市具有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价格能充分反映真实信息,波动的响应轨迹会迅速收敛。由“深港通”开通后两地股市的响应轨迹,两地股市的相依性得到加强,冲击的后续影响力作用明显。

2、中国与巴西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指数测算结果及分析

在2004—2008年间,我国与巴西农产品贸易额不断上升,尤其在2008年,进出口贸易额上升的幅度达到87%。中国对巴西农产品的进口需求占到农产品贸易总额的96%以上,贸易逆差巨大。

表1 2004—2008年中国与巴西农产品贸易发展状况

(1)格鲁贝尔—洛伊德指数分析。其一,从农产品总体来看,两国间的G-L指数数值非常小,2004年G-L指数数值为0.03,2005—2008年有所上升,一直保持在0.07,远远小于0.5。表明在这一段时间内两国间的农产品贸易还是以产业间贸易为主,贸易结构呈现很强的互补性。

各类农产品贸易指数不是简单的加总,而是结合各类农产品的贸易权数,对整体的G-L指数做出计算,但是应该看到,第二类农产品——植物产品占了农产品贸易的很大的比重,农产品G-L指数整体走势基本与第二类产品的走势一致。

表2 2004—2008年中巴两国农产品贸易G-L指数

表3 2004—2008年中巴两国各类农产品占全部农产品的贸易权重(%)

其二,从农产品分类的角度进行比较。第一类农产品——活动物、动物产品的G-L指数曲线变化比较大,从2004—2005年处于下降趋势,然后2006—2007年处于急剧上升的趋势,骤升到2007年的0.88,然后又在2008年急剧下降,骤减到0.36。表明第一类产品的产业内贸易发展水平一度非常高,甚至取代了产业间贸易的主体地位。虽然中间有反复但是产业内贸易水平处于上升阶段,是未来发展的趋势。第二类农产品——植物产品的G-L曲线没有明显的上升下降趋势,基本变动不大。G-L指数数值比较小,在0.05左右,表明这类产品贸易模式还是以产业间贸易为主,以要素禀赋和技术差异为贸易产生原因。第三类农产品——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制品,精制食用油脂,动植物蜡等的G-L曲线基本处于0的水平,说明这类产品基本上完全为产业间贸易。第四类农产品——食品,饮料、酒和醋,烟草和烟草的代用品制品的G-L曲线是下降——上升——下降——上升的趋势。其数值从2004年的0.12经过四年的发展,基本保持在0.2上下,总体上是上升的趋势。说明产业内贸易水平在不断上升。

(2)布吕哈特边际产业内贸易指数分析。从农产品整体的角度进行比较,中国与巴西两国在2004—2008年的布吕哈特边际产业贸易指数在2004年达到0.119后,在随后的几年里都没有超过这个水平,说明两国在这一段时间的农产品贸易主要以产业间贸易为主。这与上面的G-L指数的数值说明的两国间贸易类型是产业间贸易形式相同。但是不同的是,G-L显示的是:虽然产业间贸易现存水平不高,但是有缓慢上升的趋势;brulehart指数显示的是在2004年达到最高值后,急剧下降到2005年的0.014,并在随后的几年里缓慢上涨,直到2008年的0.083,这个数值远低于2004年的0.119。

表4 2004—2008年中巴布吕哈特边际指数

从农产品分类的角度进行比较可得,第一类和第三类农产品的brulehart指数在这一段时期里基本上处于0的水平,而第二类农产品在2004—2005年度边际产业内贸易指数一度达到0.481;第四类农产品在2007—2008年度边际产业内贸易指数一度达到0.517,这都说明在这两个阶段、两类农产品的产业内贸易与产业间贸易构成基本持平。四类农产品整体说明我国与巴西间的农产品边际产业内贸易指数不高,产业间贸易为主要的贸易形式。第二类产品的增长方式为整个农产品贸易方式的决定因素。

(3)汤姆和麦克杜威尔水平和垂直产业内贸易指数分析。在2004—2005年间,中巴两国农产品的边际总产业内贸易指数高达0.910,产业间贸易指数为0.09,说明在这一阶段,两国间的贸易形式主要是产业内贸易,其中垂直型产业内贸易指数为0.791,说明以技术差异为主要特征的垂直型产业内贸易为主要的贸易形式。

在2006—2008年间,边际总产业内贸易指数为0.094,边际产业间贸易指数为0.906,说明在这一阶段,两国间的农产品贸易以产业间贸易为主要的贸易形式,这与前面的G-L、Brulehart指数分析所得出的结论一致。

表5 中巴两国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结构变动情况

三、主要结论以及政策建议

1、主要结论

我国与巴西的的农产品贸易以我国进口为主,存在巨额的农产品贸易逆差,且贸易逆差有不断增长的趋势。

我国与巴西的农产品贸易的主要产品为第二类农产品——植物产品,在2004—2008年间占了总的农产品贸易额的70%~80%。它的贸易方式与增长方式是整个中巴农产品贸易方式的趋势。

从总体上来说,在研究阶段中国与巴西的农产品贸易形式以产业间贸易为主。只有在2004—2005年里,中国与巴西的农产品贸易主要为垂直型产业内贸易形式。

2、政策建议

我国与巴西的农产品贸易增长迅速,巴西作为粮食大国正日益成为我国重要的贸易伙伴。一方面我们要充分利用两国自然资源的差异性,加强两国农业的合作与深化。中巴两国的农产品贸易结构有着特定的资源禀赋基础。巴西的农产品为土地密集型产品,而中国的农产品为劳动密集型产品,要充分利用两国农业生产与需求的互补性。另一方面,大力发展两国农产品的产业内贸易,并积极增加水平型产业内贸易。在各种贸易方式中,水平型产业内贸易的贸易利益是最大的。发展水平型产业内贸易,以求在贸易中面对的贸易调整成本最小,从而取得更大的贸易利益。

为了实现产业间贸易与产业内贸易的互补,在国际贸易中获得更多的利益分成,政府部门应该积极重视中国与巴西的农产品贸易,拓宽双边农产品贸易的基础,加强双方的贸易合作,减少不确定因素对双边贸易的影响。同时加大对农业的扶持力度,积极促进农业的结构调整、升级。企业要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深化加工的深度,提高出口产品的附加值。同时发挥好行业中介的沟通作用,增强整个行业的凝聚力,促进农产品贸易整体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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