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成效及发展对策

2010-03-07 09:09
湖南农业科学 2010年5期
关键词:长沙市农产品监管

朱 帅

(长沙市农业局农产品质监中心,湖南 长沙 410003)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产品是关系到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商品,而其质量安全更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大问题。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既是顺应广大市民强烈呼声、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又是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以后,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出了更多和更高的要求。近几年来,长沙市农业工作者求真务实,扎实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抓好农业生产、确保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同时,全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长沙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有了比较明显的改善。

1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发展历程

长沙市于2000年开始筹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起初主要针对安全隐患较为严重的主要农产品(如蔬菜)进行监管,监测参数较少。2001年农业部颁发了“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为了落实该计划,长沙市在强化生产过程管理、严格市场准入方面做了大量工作。2003年底长沙市启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活动分3阶段:2004年上半年开展调研活动,下半年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专项视察、督查和整改活动,从2005年起,用3 a时间逐步建立起市、县、基地3级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立健全全市农业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最近几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参数和品种不断扩大,监管力度也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真正做到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控制。特别是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继出台,长沙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入了依法监管的新阶段,对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2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进展与成效

近年来,长沙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积极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突出农业生产源头监管,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加大农业综合执法力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

2.1 强化宣传,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并经常送科技下乡,印发宣传资料,对企业、基地、农户开展多种方式的宣传,提高全市人民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意识,促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发展,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2.2 开展专项整治,重点解决突出问题

为杜绝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对违规违法行为应采取高压态势。近年来,多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重点整治了最为严重的蔬菜中的农药残留,食品加工消毒、保鲜剂滥用等。

最近几年,“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实施力度不断加大,监管品种逐步扩大到蔬菜、水果、茶叶等农产品。2007年,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禁限用农药加强监管,全面禁止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的生产和使用。2008年,开展“保质量、保安全、助奥运——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行动”,强化点对点监控、全程无缝链接监管措施,确保奥运期间无一例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2009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以问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集中解决了突出问题,有力推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

2.3 狠抓检验检测,注重监管工作实效

近年来,扎实开展普查、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工作,农产品监测品种、监测参数逐步扩大,2000年只监测蔬菜品种中的13个参数,目前除了监测蔬菜外还要对水果、茶叶、大米等农产品进行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监测参数也扩大到130多个,监测范围涵盖长沙市六区四县的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生鲜超市。通过监测,及时发现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找准薄弱环节和工作切入点,不断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防范能力。

2.4 加强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从2000年到2009年,相继开展农产品检验检测培训班10余次,培训检验检测专业人员400余人次,建立了一个具有较强检测能力的市级检测机构,在每个县区均建立了农产品质检机构,并在批发市场、各大型农贸市场和超市都建立了检测网点,长沙市已建立了45个检测网点。常规检验和速测检验相配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已经形成。

2.5 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近年来,通过对全市生产和流通领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有计划、有重点的持续监测,较为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为政府部门有效实施质量监管提供了科学依据,为公众及时了解质量安全现状提供了权威信息,督促了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不断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防止农产品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了农产品消费安全。

2.5.1 较为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 在本市开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中,蔬菜农药残留监测主要针对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环节,监测结果基本反映了全市生产和流通中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

2.5.2 为农业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提供科学依据 通过连续多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的开展,掌握了大量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通过对这些信息的汇总、分析、研究,为农业标准化生产提供了大量的科学依据。

经过多年的努力,长沙市农产品安全生产和监管能力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农业部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结果表明(表1):长沙市蔬菜农药残留平均合格率为92.9%,比2003年提高了21个百分点;市检结果为98.8%,比2000年提高了17个百分点。

表1 长沙市蔬菜农残平均合格率 (%)

3 当前面临的问题和发展机遇

3.1 面临的问题

3.1.1 监管任务繁重、监管能力还较薄弱 长沙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相比国内其他先进城市严重滞后,且农业生产经营分散,生产方式比较落后,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消费安全的压力始终很大,任务十分艰巨。农产品生产环节多、链条长,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会对质量安全产生影响。要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就必须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加快对传统农业的改造。目前长沙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监管能力较为薄弱,尤其是县、乡两级的监管能力更加薄弱。

3.1.2 农业环境污染比较严重 一方面,由于化学农药的大量使用,特别是高毒农药的稳定性和不易降解性进一步加剧了其危害后果,农药对大气、水源、土壤、农畜产品和动植物都有不同程度的污染,破坏生态平衡,威胁生物多样性,经常发生农药污染中毒事件,对人体健康更是危害严重。据有关资料统计,长沙市农产品的生产基本上是采用化学肥料,而有机肥施用量仅占肥料用量的32%。化肥的施用,造成农产品中重金属和硝酸盐含量的超标。另一方面,农村及城镇生活污染日益突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严重滞后,绝大部分城镇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而直接排入河道,成为水体污染的主要污染源。大多数村镇没有无害化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被随意抛弃在河塘或低洼地,不仅影响环境卫生,而且造成河道淤积,水体污染。由于资源的过度开发,工业“三废”和生活废弃物的排放,化肥、农药乱施滥用,农业环境受到较严重的污染和破坏。

2009年对长沙市农产品的质量监测结果表明,大部分农产品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部分地方的污染十分严重,特别是重金属和硝酸盐含量超标现象尤为突出。蔬菜中铅抽检180批次,超标率达到了32.0%;蔬菜中硝酸盐抽检200批次,超标率为11.7%,集中在叶类菜上;大米镉超标现象也十分严重,抽检34批次,超标率达到了41.2%。

3.1.3 检验检测体系不够健全 就长沙市目前的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情况来看,长沙市质检机构部分仪器老化、陈旧,专业性、配套性差,影响了实验室的检测效率;个别区、县级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较为薄弱,只能进行单一的蔬菜农残速测;乡镇和基地一级的就更加薄弱了。

3.2 发展机遇

虽然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存在诸多问题,但也应当看到当前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有利因素和发展机遇。一方面,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强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还有“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实施,强化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这样农产品质量安全有了政策上的保障。另一方面,随着《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的相继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从生产到消费有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这为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4 基本对策

4.1 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对市民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的宣贯,加强市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定期对农户进行生产技术培训,加大用药安全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发动基层农技推广人员送知识和技术到农户、到田头,增强农户安全用药意识,切实保证上市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依法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4.2 加强技术指导,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

一是从适度规模的基地入手,以已有的和即将建设的农业示范基地为重点,通过加大集约化、标准化生产,同时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强化监测,进一步提高标准化示范效果,以此带动区域农产品质量水平的整体提高。二是以农头企业和农户为主要实施载体,通过示范带动作用,有效促进农业标准化发展。三是大力发展“三品”,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通过“三品”的品牌效益,带动标准化发展。

4.3 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加大监管力度

集中力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以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投入品为整治重点,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坚决防止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对所有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进行环评和资格确认,对经营农业投入品的人员根据我国农业部和劳动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职业资格技能培训,考试考核合格获得技能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违禁药物和化学物质行为,从源头上控制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流入农业生产领域。加强农民安全用药、科学施肥的技术指导,从生产环节把好质量安全关。抓好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杜绝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

4.4 加强检测体系建设,提高检测效率

要进一步加强检测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长沙市质检机构部分仪器老化、陈旧,专业性、配套性差,影响了实验室的检测效率。随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进一步加强和农产品贸易的日益繁荣,检验检测任务越来越重,特别是鲜活农产品的检测,更是要求“准、精、快”。因此,应进一步加强检测体系建设,及时淘汰和更新陈旧、老化、科技含量不高的仪器设备,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和检测效率。

4.5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建设

进一步摸索探讨长沙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模式,逐步实现生产记录可储存、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平台建设,及时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者、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的个人或企业、消费者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品牌等方面的信息服务,从而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进程。

4.6 强化监管机制,提升监管能力

加大普查、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工作力度,进一步扩大监测范围、品种和参数,提高检测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监测结果的研判,准确把握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和范围,切实做到及时处理、防范风险。强化监测结果利用,完善内部通报制度。同时,根据监督抽查结果,逐步健全抽检与执法联动机制,强化协调配合,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更好地指导生产,健全检验检测体系,强化职能,提高监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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