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炳全
(肇庆学院 教育学院,广东 肇庆 526061)
温家宝总理在2010年的 《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其中的“一切为了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加有尊严”是继“为人民服务”之后,中国共产党和政府执政理念和宗旨又一次具体生动而又刻骨铭心的凝练表述,也是“为人民服务”最为直接、具体表达。那么怎样才能做的这一点呢?关键和首要的是人们心理和谐。
幸福与尊严是人的心理感受,而感受既取决于生活水平、生活境遇等因素,更取决于人的认识、态度和体验。而后者与心理和谐密切相关,甚至可以说它们源自于心理和谐。正是心理和谐,才使得人们感到幸福和有尊严。常言道:“和则利,离则损”、“和气生财”等,其中的“和”实质上就是和谐心理。这说明,心理和谐是财富、事业、幸福、尊严等的基础和必要前提。有人甚至认为,只要和谐了,幸福、尊严、成功、财富、健康、平安等什么都有了[1][2][3]。当今社会,为什么许多人财富越来越多,但幸福感却越来越少?为什么沟通越来越快越便捷,而沟通却越来越难?为什么认识的人越来越多,而能交心的朋友却越来越少?为什么居住条件越来越好而人却愈感孤独?为什么物质生活水平愈来愈高而幸福家庭却愈来愈少,家庭裂痕愈来愈大?为什么人们愈来愈注重健康饮食但不健康的人愈来愈多?为什么人对自然的开发利用能力愈来愈高而自然条件却愈来愈不适合人居住?为什么科技愈来愈发达,物质愈来愈丰富,而人的生活质量却在下降?为什么社会愈发展,而人的心理问题却愈来愈多愈严重?等等诸如此类,究其原因,主要就是缺乏心理和谐。
心理和谐是个体心理健康的重要指标,它指个体能恰当处理或协调好与自然、自身、他人、群体以及社会等的关系,始终保持平和、宁静之心态,恰当对待成败、荣辱、顺逆境尤其是困难或挫折。其实质是心理以及直接影响心理的各要素之间在总体意义上的协调统一、相互促进、健康发展。它包括人与自然的心理和谐、自我心理和谐、人际心理和谐、人与社会或群体的心理和谐、人与事的心理和谐等诸多方面。这些和谐都可以使人感到幸福,有尊严。其特点是:(1)心理构成要素上的协调性;(2)为人处世上的理智性;(3)心理体验上的愉悦性;(4)自我同一性;(5)持续时间上的稳定性[4][5]。
幸福有两个最重要的条件:生存与自由。凡是适合人生存或使人能够更好生存的如健康、财富、平安等都可能给人带来幸福。但这只是幸福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这一条件要发挥作用,还要以自由为前提。倘若以失去人的自由为代价而换取生存,这样的生存多半不会使人幸福。自由是幸福的必要前提,通常人在觉得自己自由时会感到幸福。这一分析表明,要使人感到幸福,就需要使人有生存权和自由权。而生存与自由来自和谐。实际上,和谐①“和谐”是指“不同事物之间的相辅相成、互相合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关系。”(见百度百科)不过,当代许多学者如高尚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会长,见“新浪//财经纵横//产经观察2006-01-12”)、吴定富(中国保监会主席,见《西部大开发》2006年第3期)、翁礼华(浙江大学特聘教授,见“衢州新闻网//人文大讲堂”)等从字形与字义出发对和谐作了类似本文的解释。的本意就有使人有生存权和自由权之意。从字源上分析,和谐中的“和”字左边是“禾”,右边是“口”,意思是人人有饭吃,即生存权;“谐”字左边是“言”右边是“皆”,就是人人都有话讲、可讲话、能讲话、敢讲话、自由讲话,质言之,人人都有言论自由即话语权与民主权。由此可以说,要想使人民感到幸福,就应赋予人民生存权、话语权和自由民主权,而它们是心理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集中体现。可以说,只有心理和谐了,才会有幸福。
尊严是指人和具有人性特征的事物,拥有应有的权利,并且这些权利被他人和具有人性特征的事物所尊重。简言之就是权利被尊重。它有两个重要条件:权利和尊重。有了权利才可能有尊严,而人的最基本权利就是生存权和自由权。而这是心理和谐的内容与体现。当然,有了权利并不必然有尊严,要有尊严还需要尊重。尊重包括尊重他人和被他人尊重两个相互联系的方面。懂得并会尊重他人,才会赢得他人的尊重;而被尊重,就更能懂得和会尊重他人。它们都是心理和谐的内容和表现。可以说,只有心理和谐,人才能够有尊严。
上述分析表明,幸福和尊严既是心理和谐的内容和体现,又通过心理和谐来获取。下面从心理和谐的几个方面加以更为详细论述。
自我心理和谐是指构成个体心理的各组成部分之间的相互协调和统一。人的心理是一个整体,其各组成部分如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以及人格的构成因子等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系统。自我心理和谐不仅是心理健康的一个重要指标,而且也是个体内在心理要求或近乎本能的需要。当个体自我心理和谐时,个体就会觉得幸福、有尊严。反之,当个体心里充满矛盾或冲突时,个体就会觉得痛苦,甚至自己瞧不起自己。内心矛盾或冲突愈多、愈剧烈,其内心煎熬或痛苦就愈强烈。
通常情况下,当知、情、意、行发生冲突时,个体就会不由自主地产生紧张、不安乃至痛苦,这些情绪又会发挥动力作用,激发或驱动个体自觉不自觉地消除冲突,达到心理和谐。研究表明,自我心理和谐的人善于平衡心理,理性、乐观、豁达。其基本特征是:知情统一;情意协调;主导心境愉快,乐观,有主观幸福感;欲望需求适中,动机适度,人格统一等;善于立足现实的我,追求理想的我,借鉴过去的我和反射的我,充满自信,悦纳自我,有自知之明;能恰当认识并利用自己的能力;性格和能力互补:若自己能力低,就以“勤能补拙”自励,用性格上的勤奋弥补能力的不足[5][6]。这些特点,都能够使人感到幸福和有尊严。现从以下两方面作较为详细论述:
(一)德心和谐与幸福和尊严
所谓德心和谐,是指修德与修心并重。修德不仅是维护心理健康的重要途径,而且是获得幸福与尊严的重要条件。这是因为:
1.修德可以强化心理平衡,为幸福与尊严奠定基础
害止利为是任何人都应坚持的重要原则。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认准对自己有利的事情要去做,而有害的则不要做;二是做有利于社会、群体或他人的事情,而不做对社会、群体或他人有害的事情,正如三国时期的政治家刘备所云:“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其中后者是人的良好品质的体现,它最为重要。这样做,不仅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条件,而且也是个体自身避免许多心理困扰的重要途径,所谓“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一般而言,道德高尚的人,心里踏实、处事泰然,会经常保持平和乐观的心态,由此能免除焦虑与恐惧,做到“仁者不忧”(《论语·宪问》)和“坦荡荡”而不“常戚戚”。日常生活中,一些人做了对社会、他人不利的亏心事,既可能经常受到自我内在良心的谴责和担心天谴或遭报应,感到愧疚不安;又会担心社会、他人对自己背离、排斥乃至惩罚性报复,感到心神不宁,充满焦虑或恐慌,以至于疑神疑鬼、草木皆兵;同时又会导致人际关系的恶化,使自己处于不良的人际氛围之中。所有这些,都会使人感到痛苦。
2.修德可以为自己营造获得幸福与尊严的和谐心理氛围
一般而言,道德品行好坏与否,主要在于是否利他,道德品质高的人往往事事、时时、处处为他人考虑。这样做:(1)能避免因他人嫉妒而对自己造成的伤害或破坏和由此而形成矛盾心理。中国的俚语“枪打出头鸟”、“树大招风”、“人怕出名猪怕壮”等,道出了人们有较强的嫉妒心和对嫉妒心的恐惧。人们之所以害怕嫉妒,是因为他人的嫉妒会给自己带来伤害或破坏,这样的事情屡见不鲜。但是,人们又存在“出人头地”等心态。这就会形成害怕遭致嫉妒和想突出自我的矛盾。这一矛盾处理不当,就会导致心理失衡,产生焦虑等心理问题。但有良好道德修养的人通常不会如此。其原因一是他们比较谦虚,并不认为自己比别人出色;二是他们通常把成功归功于群体或他人,而把失败、过错、挫折归咎于自己,不抢功争功,敢于、勇于甚至替他人承担责任;三是他们通常把自己的成果与他人分享,使他人从自己的成就中受益;四是他们非常内敛,“不显山不露水”,以极其平常的心态对待成败得失;五是他们不争名夺利,只注重自己内在修养的提高。(2)获得有益于健康的积极心理体验。品行好的人由于乐于助人等原因,他们常会赢得他人尊敬,从而满足尊重或自尊的需要;会因不追求或竞争功名利禄反而赢得较高的社会地位和身份,获得并体验人生价值感、成就感与自豪感;会因只讲付出不求回报的行为和自己内在修养的不断提升而产生积极的情感体验。所有这些心态或体验,既是心理健康的标志,又是预防和消除心理问题有效途径,更是人感到幸福和有尊严的必要条件。(3)在施报心理的作用下,品德高尚的人也常常会获得他人的支持或帮助,从而更为有效地克服人生旅途中自己难以克服的困难或挫折,使自己更健康顺利地发展。由于单个人力量的有限性,即使是能力很强很全面的人也难以做到“万事不求人”,也会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需要他人帮助,而他人往往会在最困难最需要的时候发挥难以取代的作用。倘若如此,个体就容易获得成功,赢得幸福与尊严。
(二)淡泊宁静和欲望适度与幸福和尊严
淡泊宁静、欲望适度是自我心理和谐的重要标志,也是人获得幸福与尊严的重要条件。常言道:“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其基本含义是:不看轻世俗的名利,就不能明确自己的志向,没有身心宁静就不能实现远大理想。反之,过分追名逐利、生活奢侈、内心躁乱、易于激动,就会迷失人生方向。不仅如此,还可能导致心理疾患,使自己经常为得失而苦恼,因计较而失去尊严。淡泊宁静、欲望适度,不仅能使人临危不乱、处变不惊,坦然对待失败与挫折,增强对心理问题的抵御能力,而且也是预防和治疗心理问题的有效措施。事实确实如此,日常生活中,人的许多苦恼、不安以及尊严的丧失等都是因为欲求过高过多和过分追名逐利。而内心祥和宁静可以使自己始终体验到快乐与幸福,并因使自己有远大人生目标和不与人斤斤计较而获得他人的尊重,使自己有尊严。因而可以说,淡泊宁静、欲望适度是幸福与尊严之源。中国先民们早就认识到这一点,把之作为君子的重要品质。中国历史上无论哪家哪派都对之非常重视,把“省身”作为培养自己内在“定力”唯一途径。而内在“定力”的提升可使自己心胸坦荡,不受外部刺激纷扰,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保持良好心态。正如孔子盛赞颜回那样:“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论语·雍也》
中国人为人处世历来坚持“中庸”原则,认为幸福的最大障碍是太过或不及,因此获得幸福的基本措施是消除太过或不及,使心理保持平衡。如增强期待过低的信心或期望,降低太过强烈的欲望等。依据这一原则,个体若想获得幸福与尊严,应做到:(1)平和中庸,心态平和,不要太过于重视结果;(2)淡泊名利,不要太过于追求功名利禄;(3)活动适中,既不应过于劳累,也不能无所事事;(3)追求适度,既不要什么都想得到,也不能无所追求;(4)为人平和,与人为善、为利,和气生财、生福;(5)心胸坦荡,不过于计较;(6)摒弃杂念尤其是对生理或物质需要的贪求,在物欲横流的社会保持心神宁静。
人与自然和谐是指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合理利用自然,而不是凌驾于自然之上滥用或破坏自然。用现在的话讲,就是遵循自然规律,依据自然条件正确合理地保护和利用自然条件,即保护与开发利用相结合。人与自然和谐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被称为天人合一,它作为一种哲学思想,影响广泛且抽象,它为人们的实践活动提供了一个指导性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影响着人们的思维方式[7]和活动方式。与西方不同,中国传统思维不是为了征服和驾驭自然,而是为了把握“自然的人化”和“人的自然化”的契机,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它一方面使中国传统文化期望在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关系方面维持一种动态平衡状态,另一方面把人与自然的和谐作为获得幸福与尊严的重要途径。
历史与生活实践表明,人的幸福与尊严,并不只关乎个体自身,而涉及个体与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和谐与否。人与自然和谐平衡是幸福的重要组成要素和幸福之源之一,它能产生出一种被称为健康的自我与自然相互和谐的积极状态。
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适应使人幸福,保护得到尊重与尊严。不管在身体上,还是在心理上,人只有适应环境,恰当利用环境提供的条件即善假于物,才能更好地生存与发展,进而获得幸福。否则,不能适应环境,就无法生存,就更谈不上发展与成就,进而谈不上幸福与尊严。人们常说的“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就是这个意思。当然,要使人们更好生存与发展,不只是对自然的开发与利用就够了,更重要的是对适合人生存的自然的保护与改善。只有保护好自然,改善自然状况,维护生态平衡,才能使人有更适宜的生存环境。正因为如此,保护和改善环境的人,容易得到人们的尊重,获得人生尊严;而破坏环境的人,则不仅会遭到自然的报复,而且会遭到人们的不齿与唾弃。
当代生态心理学思想把人的心理乃至整个人看作是生态环境的一个组成部分,要求人的心理和行为顺应自然,与自然相互协调。惟有如此,才会心理健康,保有幸福。如有人因环境不适产生心理问题;有人会因对气候态度不正确产生认知偏差;有人怨天尤人,总认为老天和他过不去。正因为如此,通过引导或调整,实现人与环境的和谐统一——天人合一,就成为提升幸福、尊严等积极心理状态的有效途径或措施。其目的是要求人顺应自然规律,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
这里的顺应与和谐有下列多层含义:(1)与自然保持一致,根据气候、季节等自然变化对自己加以调整。(2)模仿自然,从自然现象中得到启示或启发,找到养心或保持健康的理念、途径与方法。(3)顺其自然,对什么事情都能看得开、想得开,做到“气顺”、“心顺”、“耳顺”,心不烦、气不躁。(4)不“逆天行事”,把自己无法控制或改变的东西尤其是自然的东西视为合理,按照客观规律安排自己的生活与工作。(5)不要把自己凌驾于自然万物之上,随心所欲,为所欲为,不合理地对待或滥用自然,这样会害自然、害人、害己。(6)合理利用自然界中的东西,用它们来调理自己的身心,如食疗等。(7)按照生理与心理活动的规律来处理问题。(8)不要与自然过不去,用消极或不良的心态看待自然。如认为阴雨天不好,一遇阴雨天就心烦。这种心态本身又会成为一种心理暗示,形成心理与环境因素的恶性循环。(9)做到“人神”与自然的息息相通,使机体外环境与内环境保持动态平衡。
“平和使人幸福,勇敢使人有尊严”,这里的“平和”和“勇敢”是人们在遇到事情尤其是挫折或困苦时的心理表现或状态,它是幸福与尊严之源,其实质就是人与事的心理和谐,人与事心理和谐,是指人们在遇到事和处理事时能保持积极良好的心态,变不利为有利,变逆境为顺境,胜不骄,败不馁。有人认为是“人在对待和处理事情或事件时的理智、冷静、适度和乐观,善于‘息事’”[5]。“息事”,不仅仅是平息事端,而且包含临事心态、面对事情的态度和做事的方式与方法;“不是消极意义上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凡事都做和事佬,而是能够积极主动并理智地处理事情,不为事情或事件所奴役”[5]。其实质是人们在遇到事情、处理事情和做事后的良好的积极的心态。
生活实际和心理学研究表明,在遇到事情尤其是紧急事情、挫折、失败或逆境时,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心理反应和处理的方式、方法。有的人沉着冷静,有的则惊慌失措;有的愈挫愈勇,有的则退缩失落;有的信心十足,有的则悲观失望;有的坚信方法总比困难多并积极探寻方法,有的则认为困难总是不能被克服;有人总是去分析原因,有人则总是抱怨;等等。不同的反应、态度和处事方式,导致事情对人们的心理影响、人生轨迹和心理体验不同。遇事冷静、平和、想得开的人,能够“荣辱不惊,去留无意”,事情尤其是坏事情对其心理的消极影响小甚至无乃至积极,人生富有成效,常感到幸福;遇事慌张、冲动、看不开的人则会与此相反。勇敢面对困难、迎难而上、勇于拼搏、敢于抗争、不屈不挠的人,能够赢得人们尊重;而懦弱退缩、被困难击倒乃至吓倒的人则被人们看不起,更没有什么尊严可言。
关于人与事的关系,美国心理学家艾利斯(Ellis)创建了ABC理论模式[8]。其中A是指诱发性事件;B是指个体遭遇诱发事件之后而产生的信念,即他对这一事件的看法、解释和评价;C是指特定情景下,个体的情绪及行为结果。该理论认为,A只是引起情绪及行为反应的间接原因,B才是引起人的情绪及行为反应的最直接的原因。A相同,B不同,A对人的心理影响的结果也不相同。B合理,则会引起人们对事物的适当或适度的C(结果);而B不合理,则会导致不适当的C。当人们坚持某些不合理的信念,长期处于不良的情绪状态之中时,最终将会导致情绪障碍的产生。艾利斯认为,个体陷入情绪障碍之中(如感到不幸福、不快乐、没尊严等)的真正原因是他们自己,是他们自己使自己感到不快,是他们自己选择了这样的情绪取向,正是由于人们常有的一些不合理的信念才使其产生情绪困扰。如果这些不合理的信念持续下去,久而久之会引起情绪障碍。依据ABC理论,人与事和谐与否,是影响人们幸福与否和有否尊严的重要因素。如果人们能够做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妥善处理喜事与悲事、乐事快事与愁事忧事、顺境逆境、好事坏事、利事难事等等,对所有事都能想得开,坦然对待,就会给自己带来不尽的幸福。
综观当代人的众多心理问题,其重要成因之一是人与事不和谐,集中表现是追求多而杂和过分迷恋某方面如金钱、美、健康等。追求多而杂,会使自己茫然无所适从,形成多趋冲突,最终一事无成。过分迷恋于金钱等某一因素,既会使自己忽视其他各种有益因素,使生活单调乏味;又会形成偏执,失落人生目标,一旦自己所迷恋的东西不能完全得到,就会失去生活意义与勇气。
人际心理和谐简称人和,指人与人之间有和谐人际关系,在心理上相融、相和、相互亲近、帮助与尊重、关爱,和睦相处。有人认为是“人与人交流和相处的默契和融洽,善于‘宁人’。所谓‘宁人’,指‘自宁宁人’和‘自娱娱人’,善于主动积极和理智地化解人际矛盾,让自己和他人都得到心灵上的安静和幸福。”[5]任何人在社会中生活,都不可避免地要与他人发生关系。良好的人际关系,可以满足人的多种需要,使人体验到幸福与尊严。它不仅可以为人创造良好的心理氛围,使人获得成功,更是人的幸福与尊严之源。尤其在中国更是如此。中国文化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把和谐的人际关系作为社会发展、取得成功和过上幸福生活的重要前提条件。中国人常说的“和气生财”,“家和万事兴”,“同舟共济海让路”,“和则利,离则损”等等都是对人际和谐的表现与强调[9]。人际心理和谐,不仅能缓解各种压力,对维护健康、预防心理问题和心理治疗十分有益;而且能使个体更有动力和积极性,有助于个体成功,避免挫折或失败,从而降低产生心理问题的可能性;也能使个体心里踏实,感受到关怀与温暖,而这些是预防和治愈心理疾患以及体验到幸福的良药。
在中国,天时、地利、人和历来都被看作是成功三要素,其中“人和”最为关键和重要,起决定作用。“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说的就是这个意思。“人和”实质上就是人与人之间心理和谐、和睦相处、荣辱与共。人与人的心理互融和谐,使大家都有一个幸福安康的环境,在这样环境中生活的人都能够体验到幸福。同时,人与人的相互尊重与帮助是“人和”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相互尊重可以使人感到有尊严。另外,“人和”又是繁荣昌盛、兴旺发达的重要条件,而无论是国家、地区或群体还是个体,繁荣昌盛和兴旺发达会给人带来幸福与尊严。从这一意义上可以说,人际心理和谐是幸福与尊严之源。
综上所述,可以说幸福和尊严与心理和谐关系密切,在很大意义上可以说心理和谐是幸福与尊严的基础和源泉,因此,要使人民感到幸福和有尊严,就有必要采取措施使人们心理和谐。由于心理和谐是多方面的,因此应从多方面入手:(1)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提升人的心理素质,使人掌握维护和提升自我心理和谐的方法、途径或措施。(2)做好心理问题乃至心理障碍的预防和治疗,采取有效措施,维护人的心理平衡,促进自我心理和谐。(3)把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作为重要的社会责任,切实把之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帮助人们建立人际心理和谐。(4)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教育、引导人们正确认识并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理念,掌握保护自然、合理开发利用自然的方法和技术手段。(5)引导和教育人们恰当处理人与事的关系,形成人与事的心理和谐。(6)引导人们处理好个体与群体、社会、国家等的关系,在心理上摆正自己的位置,即恰当地为自己定位,建立良好的心理氛围,形成和谐的心理关系。
[1] RAY J A.和谐财富:吸引幸福和财富的秘密[M].英属维京群岛商高宝国际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2009.
[2] 许志功.中央电视台《新闻会客厅》:让政治课生动起来[EB/OL].新浪网,(2007-04-02)[2007-04-02].http://news. sina.com.cn/c/2007-04-02/193412676677.shtml.
[3] 翁礼华.态度改变人生[M].杭州:浙江文艺出版社,2009:1.
[4] 马莉岩.基于心理和谐理论的个体需要特征研究[J].科技风,2009(5):104.
[5] 石国兴,高志文.心理和谐结构探析[N].光明日报,2007-07-19.
[6] 张敏,刘发生.论和谐心理状态的结构[J].企业家天地:理论版,2009(10):231-232.
[7] 高晨阳.中国传统思维方式研究[M].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2:69.
[8] ELLIS A.The Practice of Rational Emotive Behavior Therapy[M].Springer Publishing Company,1997.
[9] 汪凤炎,郑红.中国文化心理学[M].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04:7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