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六大恶习将毁企业
尽管大多数企业的管理者都知道制度管理的重要性,并建立了各种制度,但往往不能持久地执行,有的时候,制度的制定者竟然成为制度的率先破坏者。究其根源,还是企业管理者身上的某些不良管理习惯在作“祟”。
有些企业在制定制度时,不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出发,而是一味仿效成功企业的制度,或者东搬西抄组合而成。这样制订出来的制度,科学性、系统性、准确性都存在问题,一旦执行,问题接踵而来。随着问题的出现,企业管理者又会以类似的方式来增删制度。这样的制度执行起来必然没有力度。
有些企业的管理制度,时常会出现前后矛盾、左右冲突的尴尬状况。大多数企业管理者这时往往不是考虑怎样系统地完善制度,而是告诉执行者: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不能死抱着制度不放,原则性应该和灵活性相结合。言下之意,制度不必事事、时时执行。于是制度执行时往往被打了折扣。
某些业务骨干、爱将出现了违规行为时,企业管理者往往不愿执行制度,或网开一面,或从轻发落,并美其名曰:特事特办,个案处理。管理者也意识到这种做法对企业的制度化管理不利,所以还会补充叮咛一句“下不为例”。
伴随管理者新老交替,企业管理制度也不断变更,名曰体现个人管理风格和经营理念,却忽视建立真正适应并促进企业长远发展的制度。
遇到一些没有把握或不便个人表态的“棘手”问题,企业管理者通常会召开会议讨论,说是尊重集体的决定,其实是将一班人凌驾于制度之上。这是权大于法在企业里的一种表现形式。
有些企业管理者往往会在情绪好的时候轻易承诺奖励下属,或答应一些平时不肯松口的事情,可是冷静下来又会反悔,或装糊涂。这样做的结果,自然只能给员工留下说话不算数的坏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