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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工程质量控制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措施。本文就如何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控制工作,提高工程质量的力度和深度浅谈几点体会。
建设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各方共同活动的结果,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有关机构的质量行为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必须严格规范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尤其是建设单位,有选择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权力,在整个建设活动中属于主导地位。如果建设单位提出不合理要求,客观上处于从属地位的其他责任主体单位往往选择服从而放弃了原则。因此,建设单位的质量行为和质量责任位于首要地位。为确保工程整体质量,应首先规范建设单位的质量行为:
1.对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违法肢解分包、对承包单位的建设活动进行不合理干预:使用于未经审批的施工图纸设计文件的行为严格监督,严肃查处。对建设单位违反其质量责任和义务以及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行为,记入不良记录,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2.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人员到位且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按图纸施工,按规定进行检查评定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对其选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以及质量不合格的要责令整改,必要时可进行处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施工图未经审查批准的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用于施工。
1.建设单位办理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证时,无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准书不予办理。
2.在施工过程中,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大设计修改变更和技术处理方案,必须重新报审,未经审查和审查不合格的,不得用于施工。
通过严格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可使勘察、设计质量有保证,确保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从源头上有效地控制工程质量。
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理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1.明确进行见证取样检测的范围: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还有用户敏感且直接影响使用效果的材料。如:用于承重的混凝土试件、砌筑砂桨石块、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水泥、掺加剂和防水材料、节能材料等。取样数量不少于规定检测数量的30%,节能材料为100%。
2.确保见证取样检测的程序: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将“见证取样检测备案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工程施工中,见证人员对试样的采样、留置以及送检要全程见证,并如实填写见证记录。
3.不定期抽查见证取样检测的执行情况,核查见证记录是否及时、真实、准确,对违反见证取样检测有关规定的要下发问题处理通知书并督促整改。
工程检查中要根据结构部位的重要程度及施工现场质量情况对工程结构实体质量进行随机抽样,科学定量分析其内在质量,及时发现和消除质量隐患,确保工程结构安全。
1.配置钢筋扫描仪,数字显示式回弹仪、混凝土快速测定仪、激光测距仪等结构质量检测设备。特点是快速、准确、智能、便携,非常适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2.确定工程监督检测范围、监督检测程序,监督检测项目,监督检测抽样方法及数量、监督检测记录及报告形式、不合格检测结果的处理办法等。
3.用科学数据对结构实体质量进行判定,实现由人工定性判断向仪器定量检测的转化,维护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通过加强监督检测,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强化过程控制。
1.严格审查竣工验收条件:审阅设计文件,设计变更和施工合同,掌握工程是否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审查质量控制资料。审查建设单位制定的工程验收方案。审查日常监督抽样中所发现质量问题的处理整改报告。
2.严格对各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进行监管,重点控制:是否按所提交的工程验收方案进行验收,验收参加人员是否到位。审查工程质量,查验的工程部位要有代表性和一定的数量。通过严格竣工验收监控,可确保工程质量,杜绝不合格工程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