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渭根 陈天宝
浅析浙江省义乌市生态公益林建设
黄渭根1陈天宝2
(1浙江省义乌市大陈镇林业站 322009;2浙江省义乌市林业局 322000)
阐述了义乌市生态公益林建设的发展过程,并对现有政策及作用进行了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从加大对生态公益林建设资金的投入、建立政策支持多途径补偿、生态公益林区营林措施、做好宣传工作和做好漏登山林生态公益林的资金发放等方面提出生态公益林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生态公益林;问题;对策
生态公益林主要是发挥森林的生态功能,提高生态效益,担负起污染防治、防风固沙、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净化空气,调节气候、保护生物多样性、游憩保健、绿化美化等任务。为了了解和掌握义乌市生态公益林的建设情况,选择了大陈镇、苏溪镇、廿三里街道进行了调查和研究,以期发现其中的问题和原因,进而提出完善生态公益林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建议和措施。
1.1 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面积基本完成
2001年,根据森林分类区划界定的要求和标准,以及义乌市的实际,全市规划生态公益林面积为3.538万hm2,占林业用地面积的61.78%,其中近期规划(1999-2000)年为1.34万hm2,中期(2001-2005)年为1.868万hm2,远期(2006-2010)年为0.33万hm2。据2007年森林资源设计调查资料显示,全市生态公益林面积已达到3.43万hm2,占林业用地面积的60.61%,完成规划面积的98.02%,其中大陈镇为0.72万hm2,苏溪镇为0.35万hm2,这两个镇占全市生态公益林面积的30.84%。
1.2 生态公益林建设经费投资逐年递增
随着义乌市经济的发展,市政府对生态公益林的建设非常重视,资金扶持得力,生态公益林资金的投入逐年增加。从2006年75元/hm2增加到2009年195元/hm2,增加了160%。2004年~2006年,每年投入120元/hm2,其中损失性补助为75元/hm2;2007年为180元/hm2,其中损失性补助为120元/hm2;2008年为225元/hm2,其中损失性补助为165元/hm2;2009年为255元/hm2,其中损失性补助为195元/hm2。除损失性补助外的资金一是用作护林员的工资,额定为30元/hm2,由市里核算,统一发放;二是用作公共管理支出。
虽然,义乌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公益林建设,经过几年的努力已取得很大成绩,但是调查发现目前生态公益林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
2.1 补偿资金使用缺乏监督和管理制度
根据《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该资金用于生态公益林的建设,管理上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往往只重视如何分配,对于资金的使用缺乏必要的监督和管理,往往使经营者的损失无法得到有效补偿。如大陈镇大岺下村的经营者已三年没有领到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原因是集体做路需资金而被村里截留。同时大多数责任山生态公益林补偿费被村集体截留,理由是经营者没有履行合同,上缴承包款。这种做法极大的触伤了经营者的积极性,不利于生态公益林的建设。
2.2 生态公益林林分质量不高,经理管理粗放
目前义乌市已界定的生态公益林,其林分结构和树种结构不尽合理,针叶林多,阔叶林少;单纯林多,混合林少;单层林多,复层林少。并且由于资金补偿的较少,经营管理水平低下,加之群众营造积极性不高,导致个别地方有可能出现新的宜林荒山。
2.3 宣传工作不到位
由于对建设公益林的政策、意义宣传不到位,致使重点生态公益林区域的协议村不愿意将山林划归生态公益林。如苏溪镇的双溪、仙下二个村都是巧溪水库的上游,属水土保持水源涵养重点生态公益林区,就是因宣传和工作不到家,至今未将山林划归生态公益林。
根据调查所知,义乌市公益林建设补偿金靠市财政拨款解决,没有按规定向生态公益林的受益地区、单位及个人征收生态公益林补助金。目前靠市财政拨款满足不了补偿经营者损失的需求。
生态公益林建设不是靠封山育林,没有采取营林技术措施做好调整优化林种、树种、龄级结构等工作。
3.1 加大对生态公益林建设资金的投入
浙江省政府计划“十五”期间,由财政每年划拨5000万元用于生态公益林补助,国家级公益林补助标准为105元/hm2,(其中国家补助75元/hm2,浙江省配套30元/hm2)。省级公益林,有省政府补助30元/hm2,不足部分,有县(市)财政补足;县(市)级公益林由各级政府自行解决。义乌市对生态公益林建设的资金投入逐年增加,2009年市财政拿出200多万元用于生态公益林建设。但从生态公益林发展的长远角度来看,按此标准义乌市对生态公益林建设资金投入还是不足的。据统计资料测算,合理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一般,每年540元/hm2左右。
3.2 建立政策支持多途径补偿
由于个人营造生态公益林所获得的生态环境改善,主要受益者是社会,营林者本人受益相对较少。因此在“谁受益,谁补偿”的基础上,设立多种补偿途径,即内部补偿和外部补偿相结合,国家、社会团体和个人补偿相协调得补偿制度体系。
3.3 生态公益林区的营林措施
要提高林分、植被质量,提高林分单位面积蓄积量,改变混交林少、单纯林多,复层林少、单层林多的林分结构不合理局面,以封山育林为主,保护阔叶林资源;采取营林措施,改变林种结构,使生态工程区林种结构日趋合理。
3.4 做好宣传工作,如期完成生态公益林建设任务
义乌市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要通过会议、广播、电视、黑板报等各种渠道宣传生态公益林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使山区群众从根本上了解生态公益林建设的重大意义,自觉重视生态公益林建设,为如期完成规划的3.538万hm2生态公益林建设任务而努力。
3.5 做好漏登山林生态公益林的资金发放
林业“三定”虽取得巨大成绩,但漏登的山林还是存在,且被划归生态公益林。如华溪公园范围内的山林,仅廿三里街道埠头村漏登山林有6处,面积较大,笔者认为既然已划归生态公益林,补偿费也应该补发,以便生态公益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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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蔡颖萍,刘林思.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政策支持体系研究.华东森林经理,2005(1).
[2] 陈天宝,楼明林, 胡茂灶.浙江省义乌市生态公益林建设情况的调查与对策.华东森林经理, 2004(1).
[3] 葛亲红.福建省生态公益生态效益评估及补偿标准初探. 华东森林经理,2005(1).
[4] 陈天宝,黄渭根,楼明林.义乌市生态公益林现状与可持续发展.浙江林业科技,2001(1).
[5] 王亚光,王思玲,樊喜斌.对辽宁、广东生态建设情况调查报告.国土绿化,2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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