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英 邱 涛 陈丽红 于 辉 王冬梅
1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黑龙江科技学院医院药剂科(150027)
2 辽宁省北票市中医院药剂科(122100)
药品是关系到老百姓的用药安全和健康的特殊商品,一经售出不得退还。但是在平时的实际工作中,药品的退药情况时有发生给药房工作带来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还增加了药房人员的工做量[1]。根据黑龙江科技学院医院的处方退药分析从中找出原因,从而使退药更加规范化和减少退药。
2008年3月至2009年2月的101例退药处方。
在101例退药中,因不良反应退药的47例,因不对症或者禁忌证太多的28例,不合理用药的12例,其他原因的14例。
3.1 药品的不良反应是退药的主要原因,一些不用做试敏的药物,由于存在个体差异而发生不同程度的过敏反应和胃肠道反应。
3.2 患者自身的原因,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对药品的认识和使用也有了进一步的提高,患者取完药后阅读说明书就会对照自己,觉着不对症或者禁忌证太多产生恐惧心理而自行的要求退药。
3.3 其次,有的患者医师给开了5天的药,点了3天自己觉着好了就不点了,剩下的药就非退不可,不退就投诉你,弄的你哭笑不得。还有的患者,医师根据他的病情和临床症状开的药取完后听别人说其他的某某药效果好,也不管是不是对症就非退不可。
3.4 医师的字迹潦草,患者看不明白投完药后才发现自己有或者过敏而要求退药。
3.5 不合理用药,医师不注意用药的适宜人群,如18岁以下的儿童使用氟奎诺酮类的药物,患有青光眼的老年人使用阿托品。
3.6 药房人员的工作失误,患者交完款后发现药房没药。
3.7 由于患者的病情而退药,随着病情的不断变化医师临时改变医嘱,不可避免的就要换药就要退药。
4.1 增加医师以患者为中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求医师要多与患者沟通,多询问家族史和过敏史和是否用过此药,使因为不良反应而退药的概率降到最低。
4.2 对于特殊的药物售出后一概不退,例如生物制品、血液制品,要求特殊保存的药品和避光的药品。
4.3 制订一套完整的退药程序,明确各部门在退药中的职责,各尽其职,使药品的退药期限尽量缩短,把退药的原因注明,主治医师签字,如有必要可有上一级领导审查签字才能办理。
为了我们的用药安全和人们的身体健康,让我们把好药品的发放这一关口,尽量的做到少退药,不退药使我们的百姓用药更加的安全有效。
[1]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Z].卫药发[2002]第24号.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