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金融危机时代中国绿色金融体系的发展趋势

2010-01-19 09:35巴曙松吴大义
杭州金融研修学院学报 2010年2期
关键词:信贷金融绿色

巴曙松 严 敏 吴大义

后金融危机时代中国绿色金融体系的发展趋势

Green Financial System

巴曙松 严 敏 吴大义

在全球气候变暖的背景下,“低碳经济”、“低碳技术”日益受到各国关注,金融危机的冲击,迫使全球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从此双重意义上,发展低碳经济逐步成为全球共识。刚刚结束的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与会各国讨论的焦点和达成的共识,就是降低碳排放。

一、背景、机遇和挑战

当前,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已经上升为关系国民经济全局的重大战略任务。受这次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全球经济金融运行模式的调整才刚刚开始。在国际经济金融体系处在艰难复苏的进程中,随着全球在气候变化、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问题上不断形成共识,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为特征的绿色经济、低碳经济理念方兴未艾,正在成为不可逆转的潮流。以低碳经济为代表的新增长模式,已日渐成为后危机时代全球经济复苏的“曙光”。

低碳经济的实质是能源高效利用、清洁能源开发、追求绿色GDP,是人类社会继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的又一次重大进步。通过低碳经济模式与低碳生活方式,使价值观发生变革,为迈向生态文明走出一条新路,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发展低碳经济的机遇和挑战并存。从长远看,探索低碳发展之路不仅符合世界能源“低碳化”的发展趋势,而且也与我国转变增长方式、调整产业结构、落实节能减排目标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一致性。从近中期看,中国受到发展阶段的制约,实现低碳转型面临经济快速增长、国际贸易分工的低端定位、巨大的就业压力、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技术水平相对落后,以及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障碍。因此,中国正处于经济增长机遇和低碳转型的两难选择之中,我们必须既遵循经济社会发展与气候保护的一般规律,顺应发展低碳经济的潮流和趋势。同时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国家利益,寻找一条协调长期与短期利益、权衡各类政策目标的低碳发展路径。

由于低碳经济相关产业还处在产业发展的初期阶段,全球范围还存在行业标准和技术不成熟的问题。即使现在采用了所谓最新的装备和工艺,也可能会被迅速淘汰。产业的持续巨大投入,相比其有效产出,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也隐含着信用风险,从而为相关低碳企业的融资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如何把更多的资金资源配置到相关低碳经济产业发展上,已是当前在低碳经济起步阶段需要努力破解的课题。

二、体系构建的必要性

低碳经济的前景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希望,催生了低碳金融。低碳金融将赋予低碳经济新的内涵。金融作为一国经济的核心,在引导资源、优化配置方面发挥着核心作用。一国的金融越发达,其资源配置的效率就越高,越能促进经济的发展。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为前提的循环经济要大发展,自然离不开金融的支持,金融的绿色化经营就是对这种经济发展模式最好的支持。

2009年以来,以风电、太阳能、核电和新能源汽车为代表的低碳产业形态跃入视野,作为“节能减排”、“优化能源结构”和承担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角色,如何形成完整而持续的产业发展形态,成为决策层战略议题。其广阔的市场应用前景和发展空间,受到金融市场的持续关注。

“绿色金融”这个概念在国际上已经流行了多年。所谓绿色金融指的是,金融业在投资行为上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对环境污染的治理,增强对环保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的支持,通过对自然生态资源的引导,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的协调发展。也就是说,在金融体制改革进程中,应当从金融和环境的关系入手,将生态环境观念真正引入金融领域,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降低能耗、增加效益、改善环境的增长模式。同时将资金调配的重心,有目的地向绿色产业倾斜,为环保产业发展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务,促进绿色产业的发展。

就目前我国低碳产业发展现状来看,绿色金融亟待发展:首先,我国发展低碳经济,解决能耗问题,研发新的节能产品和新能源,会引起大量的资金需求,靠国家的有限财力支撑,显然远远不够,这些都需要绿色金融的支撑,低碳产业巨大的经济效益可以使得资金回流有保证,实现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双赢;其次,从金融业本身来说,以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前提,在全球经济走低碳经济道路的背景下,金融业不得不走绿色金融道路,银行作为特殊的企业,要考虑经营风险和收益,环境风险已经越来越被金融企业所重视,不良的环境表现,会引起金融投资客户的盈利能力下降,最终危及债务安全,增加客户偿还债务的风险;最后,金融业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通过为环保产业提供融资服务,引导资金流向绿色产业,支持新技术、新发明研发,成果用于被污染环境的治理,改善生态环境,以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2007年以来,国家环保总局(现国家环境保护部)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相继出台“绿色信贷”、“绿色保险”和“绿色证券”,掀起了一场旨在保护环境的“绿色金融”风暴。由于后三者刚刚起步,且规模和作用比较有限,绿色金融主要方式是绿色信贷。

绿色信贷是指金融机构对研发、生产治污设施,从事循环经济生产、绿色制造的企业或者机构,提供优惠利率的贷款扶持,对高能耗和高污染的企业贷款实施限制,并以高利率实施惩罚。2007年7月,环保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标志着绿色信贷全面进入到我国污染减排的主战场。在具体案例方面,如2006年兴业银行基于品牌和市场价值与IFC合作签署了《能源效率融资项目(CHUEE)合作协议》(即《损失分担协议》),成为国内首家推出“能效贷款”的商业银行,也是国内首家遵循赤道原则的银行。兴业银行先后开发并成功运作了节能减排企业直接融资、EMC(节能服务商)、节能减排买方信贷、节能减排设备制造商增产信贷、融资租赁公司和公用事业服务商等6种节能减排业务模式。中国工商银行率先提出建立信贷“环保一票否决制”,对不符合环保政策的项目不发放贷款,对列入“区域限批”、“流域限批”地区的企业和项目,在解限前暂停一切形式的信贷支持,初步形成了客户环保风险数据库,现有贷款余额的近6万法人客户中,约4.7万户录入了环保信息标识。2008年浦发银行在银行业内率先推出针对低碳经济的整合服务方案《绿色信贷综合金融服务方案》,涵盖包括IFC能效融资、AFD能效融资、CDM财务顾问、绿色控股融资、专业支持方内的五大解决方案,旨在为国内节能减排相关企业和项目提供综合、全面、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截至当年末,退出高污染高耗能行业贷款量约150亿元。截至2009年6月底,对于绿色、环保类项目,当年发放的绿色信贷总额达到220多亿元,近3年来,绿色信贷贷款累计发放达到1000多亿元以上,涉及能效项目、可再生能源项目和其他环境保护类项目。

关于绿色保险(即“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方面,2007年12月4日环保总局出台的《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已经正式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路线图。

从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现状看,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第一,绿色信贷的标准不完善,机制体制不健全。一是绿色金融的行政管理体制没有理顺。二是企业内在激励约束机制不足。三是信息沟通机制亟待完善。四是目前“绿色信贷”的标准不够细致,缺少具体的绿色信贷指导目录、环境风险评级标准等。商业银行难以制定相关的监管措施及内部实施细则,降低了“绿色信贷”措施的可操作性。五是银行缺少专门的绿色信贷人员、机制和制度。

第二,绿色保险的法律法规相对缺乏,对道德风险行为的规避存在困难。首先,法律法规严重滞后,难以推出强制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其次在绿色保险实施后容易出现道德风险,缺少相关的监督机制。

第三,绿色证券政策的资本市场环境尚未成熟,环保核查和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很不健全。首先,由于我国资本市场本身所具有的“新兴加转轨”的双重特征,本身存在结构问题,使得市场功能的有效性发挥受到限制,导致资本市场弱有效,使得资本市场环境准入机制尚未成熟,对于绿色证券实施的有效性产生重大影响。其次,我们缺乏对公司上市前的环保检查和上市后过程控制的环保监管体系,导致一些企业在成功融资后不兑现环保承诺。最后,资本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及其导致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导致环境信息披露的质和量都不能够得到有效的保证。

四、政策建议

第一,健全推进绿色金融的法律法规保障体系,为利用金融手段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提供保障。当前,我国在绿色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相对于市场需求滞后,应根据经济形式的变化,适时调整、完善、修订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推进绿色金融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和法律支撑。

第二,完善环保和金融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共享机制。金融部门获得及时和有效的企业环保信息,是绿色金融开展的前提。环保和金融部门应该明确分工,加强彼此间的合作和交流,加大相关人员的环保知识的培训,通过信息平台和企业征信系统等方式,规范信息共享程序,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政府要加强推进金融行政管理体制的创新,建立中央垂直管理为主的双重领导模式,可以由环保总局牵头成立高层次的协调机制,解决整合各方力量,实现绿色金融行政管理体制的创新。

第三,在绿色金融融资体系中引入环保因素,推进绿色金融实施有效的标准体系。具体来说,一是金融企业在开展其业务时候,必须把环境风险作为投资考察的重要目标,并进行项目的环境风险管理,利用国际上比较成熟的环保信贷准则,研究制定中国的绿色信贷指南。二是在金融机构信用考核评级中加入环保因素,建立科学的金融机构环境信用评级标准。三是研发上市公司的环境绩效评估体系,并且定期发布中国上市公司环境绩效指数及排名细则。四是制定绿色保险的相关制度,包括保险费用、赔付的程序等工作细则。

第四,设计并创立企业的环境会计制度。利用环境会计制度向政府环保监督部门和金融部门提供企业的环境会计信息,金融机构据此对企业的未来财务状况的影响,对自己的绿色信贷策略作出判断。

第五,加强国际的交流和合作,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一是加强和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合作,在和这些国际金融组织在开展能效项目合作的同时,加大在碳市场、碳基金、气候保险等方面的交流。二是加大和跨国银行的合作,吸收跨国银行在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方面的先进经验,发展中国自己的绿色金融。三是加强国际温室气体排放和交易领域的合作,参与清洁发展机制(CDM),积极吸取国际温室气体排放交易所取得的经验,加快发展国内的温室气体排放交易市场。

第六,激励加快绿色金融服务产品的创新和推出。创新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支持绿色产业的发展,促进金融业业务结构的调整。

栏目主持:薛谷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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