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俊
2009年5月1日新 《消防法》实施以来,长江航运公安局黄石分局以宣传贯彻落实新《消防法》为抓手,牢固树立 “依法治火、规范执法、有效监督”的指导思想,坚持 “简单、实用、高效”的消防宣传工作原则,依托水上联合执法机制平台,联合机关职能部门,强化对内培训,注重对外宣传,使新 《消防法》的贯彻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并在消防宣传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全员化、常识化上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为提高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明确责任,齐抓共管,突出消防宣传的群众性。实践证明,只有将消防宣传工作特别是以新 《消防法》为重点的消防法制宣贯工作贯穿联合执法工作的始终,广泛发动广大船东、船员、职工群众共同参与消防宣传工作,才能形成齐抓共教的消防宣传教育责任体系。近年来,黄石分局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以宣传贯彻新 《消防法》为契机,深入开展了消防宣传 “五进”(进企业、进场所、进船舶、进码头、进厂站)活动。在 “五进”工作中,黄石分局制定了 《消防宣传 “五进”工作指导意见》,明确了相关工作职责和宣传内容,并针对不同季节、不同水位,不同时段研究部署消防宣传教育工作重点。为充分发挥辖区各水上执法单位的作用,加强协同配合,真正做到齐抓共管,目前,黄石分局辖区各涉水单位和港航企业已将消防宣传教育内容纳入层层签订的 《消防安全责任书》中。
(二)区别内外、区分层次,突出消防宣传的针对性。2009年,在新 《消防法》实施之初,黄石分局就将宣传贯彻落实新 《消防法》作为全年的重点消防工作来抓,制定了 “《消防法》宣贯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强化对内培训、注重对外宣传的工作措施。
在对内培训工作中,黄石分局采取 “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先后组织4人参加上级消防机构组织的 《消防法》宣贯培训班、1人参加公安部3个配套规章 (公安部106号令、107号令、108号令)的培训;还邀请消防专家和法学教授到黄石分局为科所队长、消防监督员培训授课,共开展各类消防安全知识讲座2场次、参加人员48人次。在对外宣传教育工作中,为增强消防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保障宣传教育的实效性,黄石分局消防部门将受众人群划分为消防安全责任人 (企业法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等10大类,并将其分为水上和陆地两个层次,针对每一类人群的特点,采取不同形式、不同方法、分层次、分类开展宣传教育。一年来,黄石分局共召开消防宣传教育座谈讲座3场次、参加人员48人次,开展集中消防安全知识培训2场次、参加人员108人次,现场宣讲38场次、受教育群众570人。
(三)拓宽渠道,多种途径,突出消防宣传的社会性。一年来,黄石分局将新 《消防法》的宣贯工作作为消防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消防部门共订购 《消防法》单行册100本、 《消防法》释义及实用指南50本、 《消防监督执法手册》20本、 《水上消防》800册、翻印 《消防法法律法规简明手册》100本,发送 《长江水上消防通讯》260册,编写消防宣传标语100条、消防安全短信20条、制作消防宣传光碟21盘。在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中,黄石分局在不断巩固完善传统消防宣传形式的同时,还利用公益广告、长江水上安全信息台、手机短信、滚动屏幕等新型宣传平台,最大限度地扩大消防宣传教育覆盖面。在时间上,充分利用 “119”消防宣传日、 “安全生产月”等重点时段集中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据统计,一年来,黄石分局共开展消防咨询4场次;会同黄石市消防支队发送手机短信2000余条;设户外公益广告2块;组织职工群众观看消防宣传光碟15场次、1500余人次参加;办板报墙报展板26期、张贴悬挂宣传标语162条、在报纸上发表文章2篇、广播投稿3篇、安全信息台播报信息18条,基本形成了 “报纸上有字、电视上有像、广播上有音、短信有平台、户外有广告、信息台有信息”的立体化消防宣传格局。
(四)规范管理,强化措施,突出消防宣传的实战性。为了全面准确地贯彻实施新 《消防法》以及公安部三个配套规章,黄石分局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局、长江航运公安局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完善了 《黄石分局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制度》,并以分局文件的形式下发督促落实。一是进一步明确了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单位范围,开展消防监督工作的权限、程序及消防行政处罚权限;二是按规定配齐了消防监督人员 (每所有1名以上持证上岗人员)、明确了派出所所长为所消防监督工作责任人;三是规范了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5种基础台账,落实了月度工作报告制度和年中、年终考核制度;四是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全面纳入派出所等级达标考核范畴,并作为主要内容进行考核。
黄石分局始终注重消防监督和消防执法工作,要求消防部门每月定期到派出所对消防监督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和消防执法服务,统一规范了9种消防基础工作台账。消防部门将监督和服务相结合,重新制定了10项消防便民、利民服务措施,规范了消防工程审核程序,实行了主审责任制,有力地促进了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与此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全局灭火救援整体实战能力,黄石分局还投入专项资金16余万元,将一艘公安巡逻艇改造成一艘集消防监督、灭火为一体的消防艇,填补了长江干线黄石水域水上灭火救援手段的空白。据统计,一年来,黄石分局消防部门共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2起、备案工程2个,为辖区企业单位提出消防合理化建议10条,节省消防投入4万余元,开展行风评议活动2次、船东满意度达99%。
(一)辖区单位消防责任主体意识明显增强。辖区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逐年增强,消防责任主体意识明显提高,各级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进一步明确,依法治火的理念不断强化,基本形成了由过去 “要我安全”向现在“我要安全”的转变。
(二)辖区水域防控火灾能力逐步提高。长江航运公安局黄石分局开展的一系列新 《消防法》普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有力地推进了港航企业、涉水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的提高,有效地增强了职工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夯实了消防工作的社会根基,为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的持续平稳提供了有力保障。2005年以来,辖区火灾保持稳中有降的良好态势,2009年未发生一起火灾事故。这一成绩的取得,是与黄石分局扎实开展新 《消防法》的宣传教育以及辖区单位重视消防工作分不开的。
(三)职工消防安全素质显著提升。通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得辖区广大职工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普遍增强,基本掌握了消防安全技能,“会排查消防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应急疏散逃生”的 “三会能力”明显提高,进一步提高了火灾隐患的整治效果,有效遏制了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四)服务消防现实斗争能力明显增强。一年来,随着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职工群众的防火意识明显增强,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的能力提高了,单位通过自查发现并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据统计,辖区单位年均自查火灾隐患400处,2009年职工群众举报消防违法行为4起。
一年来,长江航运公安局黄石分局始终坚持狠抓新 《消防法》的宣贯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新 《消防法》宣传教育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需要,难以满足广大船东和职工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为此,要进一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引领消防安全工作,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大局意识,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更有力的举措,深入推进 《消防法》宣贯工作,全面推进消防执法规范化、服务企业标准化,为构建 “四个长江”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