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婷
摘要:随着200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的正式实施,我国的公务员制度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目前公务员分类模式仍然存在诸多不足之处, 本文试图从分类模式入手, 对公务员分类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若干建议,以期推动我国公务员制度不断完善,使之成为一项现代意义上的国家人事制度。
关键字:公务员;分类制度;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2851(2009)09-0120-01
一、我国现行分类制度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行的分类模式概括起来就是以职位分类为主导, 职位上包含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以公务员所任职务为主并考虑工作表现、资历等确定级别。职位、职务、级别由此紧密结合起来。这是极具中国特色的分类模式, 对国家政治体制改革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当然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缺陷和弊病, 尤其是对公务员选拔晋升的影响很大。
(一)职位分类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公务员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 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1. 划分方法过于简单 , 且没有统一规定 , 实施情况混乱。我国《公务员法 》对公务员制度的分类模式只作了极为简单的原则性规定, 而下位法又未及时跟进。导致的结果是各地区、各部门按照自己对法规的理解进行职位设置以及选拔, 造成各地区选拔标准不一, 规范不一, 区域和部门不同的公务员地位也不公平。
2. 配套法规不完善导致不同职位之间选拔、晋升规定缺失, 无章可循, 无法衔接。例如, 会计人员在职位分类上属于专业技术类, 如果其晋升为领导人员时, 就并非仅是执行决策, 而是获得了一定的领导、决策权力, 这在职位分类上则属于综合管理类。这个晋职的过程尚无相应法律规范加以规制。公务员转职无法可依, 加大了晋升提拔的主观随意性, 可能造成不公平的现象发生, 挫伤公务员工作积极性。
(二)职务分类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行公务员制度将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这种职务分类方法实施有利于调动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 但随着实施深入, 问题也出现了。
1. 区分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本意是为公务员提供‘两个跑道 , 但作用甚微。现实情况是, 非领导职务晋升除了极少数的向上一级领导职务晋升外, 助理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大都由担任领导职务者转任或晋升来担任。”专业技术人员、职责较大的公务员很难沿着非领导职务向上晋升。高层次的非领导职务成了给领导职务公务员解决待遇的 “虚职”。
2. 区分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不利于消除公务员“官本位”思想。“官本位”思想在我国源远流长, 人们对“官”有特殊的崇拜。公务员手中握有一定的、基于其身份而获得的公权力。领导职务相对应的权力自然要多于非领导职务相对应的权力。法律将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严格区分开来, 无疑将加强这种权力的分配不均。
(三)级别分类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国家公务员除了按照职位、职务分类进行管理, 还相应进行级别分类的设置。原《暂行条例》规定, 国家公务员分为 15级, 职务与级别有数字化的对应关系, 《公务员法 》将这一规定删去,取而代之的是第十九条:“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 “公务员的职务和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这些有关级别过于原则性的规定直接导致了公务员晋升制度的混乱。
二、完善我国现行分类模式下公务员选拔晋升制度的对策
(一)职位设置应该合理, 细致, 统一, 配套法规要完善。我国的职位分类虽然由《公务员法》明确规定 , 但具体实施细则并未跟上。与之配套的《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工作实施办法》, 既不适应时代的需要也未对职位分类作出统一详尽的设置规定。具体操作起来各地各部门均不尽相同, 随意性大, 影响了职位分类的稳定性, 也影响了公务员队伍的稳定性。我国急需一部职位分类设置详尽统一的法律文本。
(二)取消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的职务划分方法, 辅以更为合理的职务名称。
取消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的分类, 直接规定不同职务以及在高低不同的职务之间晋升, 这样有利于消除“官本位”的思想, 有利于减少公务员对领导职务的过分热衷, 转而注重提高自身素质、专业水平, 以优化公务员的选拔晋升环境。
特别指出的是, 应该立即完善与级别晋升相协调的级别降低制度。目前, 职务可升可降 , 属于正常的职务变动, 而级别制度基本上处于一种只升不降的状态, 或者只有在行政处分的时候才降低级别, 是一种变相的级别终身制。这形成公务员晋升以后就缺乏进取意识, 造成人浮于事的状况。如果能够完善级别降低制度, 就能有效的激发公务员的工作热情, 为选拔晋升制度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参考文献
[1] 姜海如.外公务员制度比较 [M ].商务印书馆 , 2003,(4).
[2] 杨波.西方国家公务员监督的改革动向[J ].公共行政,2004,(5).
[3] 张强.当代美国联邦政府绩效评估的层级体系分析[J ].公共行政,20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