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艳波
体育教学不仅担负着传授体育知识、技术、技能,增强学生体质的任务,而且还担负着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和对其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任。体育教学中的思想教育是按照体育教学特点进行的。教学是通过教学方法来完成的,教育是借助教育方法来实现的,二者不能截然分开,又不能混为一谈,更不能用教学方法代替教育方法。在体育教学中,教学法的研究是比较多的,教育法的研究则还没有受到人们应有的关注,因而在体育教学中,结合体育教学的特点,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的教育更加值得我们去研究探讨。以下简要介绍几种较为有效的教育方法供参考。
一、规范训练法
体育的特点之一就是很多活动都是在一定的制度和规则要求下进行的。这就为利用制度和规则作为行为规范来教育学生提供了有利条件。有明确制度和规则的竞赛活动固然可以充分发挥它的作用,就是非竞赛性的活动也可以制定相应的规则作为教育的手段。例如游戏、教学比赛、各种基本动作的教学,都可以作出某种规定要求学生遵循。此外,除了活动本身所包含的规则之外,还可以就课堂纪律和教学内容提出这样那样的要求作为学生行为的准绳。要发挥制度和规则的教育作用,教师必须严格要求,认真执行。否则,规范不能变成行为,反而在心理上出现惰性,导致教育上的失败。因此,要求教师经常观察和判断学生行为,正确的加以强化,错误的加以分化。对符合规范的行为给予维护和支持,对违反规范的行为进行批评抵制,这样学生的道德情感就会上升为道德意识,自然也就会自觉地遵守制度和规则,使个人的行为在符合并遵守规范的前提下,得到认可和发展。
二、集体训练法
体育教师应当在采用集体项目的教学中,例如球类训练,团体操训练等,让学生意识到在集体项目中,不顾集体利益,不与其他队员配合,一味过分“表现自己”,都会给他人、给集体带来损害,将受到集体舆论的批评和指责。由此可见教师有意识地对学生进行集体主义思想教育,培养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集体主义精神,帮助学生处理好个人与集体的关系,使学生个体的行为与集体荣誉相联系,使他们认识到荣誉来自集体成员的共同奋斗和团结协作,来自个人对集体的奉献和刻苦训练而作出的不懈努力。
三、对抗与竞赛训练法
各项体育运动项目都具有对抗性和竞争性,尤其是在比赛状态中,其对抗和竞争因素体现得更为强烈。它往往使参加者承受高强度的心理负荷和生理负荷,并且还必须在这种强负荷的情况下去争取达到自己的目的。有意识进行对抗性、竞争性较强的教学与训练,就可以使学生的身心承受力提高,获得勇敢拚搏、顽强进取的心理和行为品质。例如短跑训练,仅在“预备—跑!”这短暂的时间里,为了比别人更准确地抓住起跑时机,学生就要集中全身精力,在一面提高自控能力的同时,一面又要全力准备果断行动,一刹那松劲就意味着难以挽回的失败。在长跑训练中,采用竞赛形式,形成竞争对抗,这就自然意味着学生不仅要坚持跑完全程,而且要有一定速度,使长跑训练实际上变成为一场意志力的较量。
四、表率示范法
体育教师与学生接触多,一举一动对学生都有示范作用。体育教师的身教常比言教能够产生更大的影响。其形象也给学生的印象十分深刻。所以体育教师的仪表言行,都应该考虑到它可能的模范性和感召力。凡是要求学生做到的自己应首先做到,然后才能要求学生,要充分用自己的性格和人格作表率,使学生从中领悟和产生道德概念,从而乐于接受和效仿。这样长期坚持下去,学生经过亲身实践,必然会认识到它的正确性,从而建立自己的道德信念,形成自己的性格和品质。
作者单位:河北省固安县第二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