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丕杰
“鬼斧神工”不能形容天然景物
“鬼斧神工”语出《庄子·达生》:“梓庆削木为鐻(jù,一种像钟的乐器),鐻成,见者惊犹鬼神 。”成玄英疏:“雕削巧妙,不类人工,见者惊疑,谓鬼神所作也。”后用“鬼斧神工”形容建筑、雕塑等制作技艺高超,构思巧妙,非人工所能达到。清·夏敬渠《野叟曝言》七十五回:“以鬼斧神工之技,成天造地设之文。” 孙中山《建国方略》之一:“而其工程之大,成立之速,真所谓鬼斧神工不可思议者也。” 秦牧《艺海拾贝·酷肖》:“这个小故事我想不是无稽的,因为世间的确有许多‘功参造化、‘鬼斧神工的巧匠。”
“鬼斧神工”这条只能形容人工巧妙的成语却常常被用来形容天然景物。例如:
1.鬼斧神工的自然山水,美轮美奂的特色歌舞,气势恢弘的壮丽场景,给游客带来了赏心悦目的别样享受。(《新华日报》,2009年7月10日)
2.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将西藏的山脉、河流、湖泊、草原雕琢成为世上独一无二的景观。(《中国民族报》, 2009年5月22日)
3.在流水侵蚀、溶蚀、重力崩塌的综合作用下,赤壁丹崖、方山、石峰、石柱……等鬼斧神工的地貌造型展现在人们眼前。(《人民日报·海外版》,2009年4月28日)
4.惊叹于大自然的形象万千,叹服于天工开物的鬼斧神工,沉醉于神州大地的美景风光。(新华网,2009年4月3日)
之所以误用,是因为没有弄清这条成语的含义。所谓“鬼斧”、“神工”,与“天造地设”、“天地造化”、“天工”、“天成”等等,实际上表达的是同一个意思,都指天然形成,非人工所为。这里的天地、鬼神、造化,都是相对于人而言的,都是超人的。说人的技艺似鬼神所作,无疑是赞美,而说大自然的美景非人工所为,就不知所云了。如果说美丽奇绝的自然景物是鬼神所造,那么,略逊一筹的自然景物又是谁造的呢?显然是说不通的。
“鬼斧神工”同“巧夺天工”是近义成语,都容易用错。“巧夺天工”是从正面说技艺胜过天造地设(夺:胜过),“鬼斧神工”则是从反面说技艺非人工所为,两条成语从不同的角度表达了同一个意思,都只能用来赞美人的技艺,而不能形容天然景物。
“一笔抹杀”不能只否定缺点和错误
“一笔抹杀”语出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篇·刑部·嘉靖大狱张本》:“遂将前后爰书(记录囚犯供词的文书),一笔抹杀。”意思是一挥笔即把有关文字材料全部抹掉。作为成语主要用其比喻义,《现代汉语词典》释为:“比喻轻率地把优点、成绩等全部否定”。朱自清《文物·旧书·毛笔》:“历史和旧文化,我们应该批判的接受,作为创造新文化的素材的一部,一笔抹杀是不对的。”毛泽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我们对资产阶级民主不能一笔抹杀,说他们的宪法在历史上没有地位。”“一笔抹杀”也作“一笔抹煞”。徐特立《研究历史的目的与方法》:“康有为是否寻得了真理是另一个问题,可是对于他们在某一个时候追求真理的热忱和劳绩,我们现在是不该一笔抹煞的。”从以上书证可以看出,这条成语可以用来比喻把成绩和问题全部否定,也可以用来比喻单纯否定优点和成绩,唯独不能用来比喻只否定缺点和错误。有人没有注意到这个特点,扩大了它的使用范围,以致造成误用。例如:
1.功劳甚巨已如前述,相伴而生的过失也不可一笔抹杀。(人民网,2006年4月12日)
2.这本书(按,指《中国介绍》)一笔抹杀了日本军国主义对中国犯下的罪行,否认南京大屠杀的存在。(新华网,2005年11月21日)
3.很长时间的感情,因为房子问题产生分歧,难道就可以一笔抹杀吗?(《新闻晚报》,2005年8月16日)
4.阿布哈兹人与格鲁吉亚人在一个国家和平共处的希望被格鲁吉亚领导亲手一笔抹杀。(人民网,2008年8月28日)
例1的否定过失,例2的否认罪行,都不能使用“一笔抹杀”是显而易见的。例3是说不承认过去长期存在的感情,例4是说使希望破灭,都无所谓成绩与错误,也不能使用“一笔抹杀”,应该改用“一笔勾销”。“一笔勾销”的意思是从账簿或名单上一笔勾掉,表示账目已清或事情已结,比喻把过去的一切完全取消,不再提起。例如鲁迅《两地书》二三:“三年间的同学感情是可以一笔勾销的,翻脸便不相识,何堪提起!”又《阿Q正传》第八章:“从此决不能望有白盔白甲的人来叫他,他所有的抱负、志向、希望、前程,全被一笔勾销了。”“一笔勾销”用于例3、例4正好合适。
莫把“振聋发聩”混同于“震耳欲聋”
“振聋发聩”原作“发蒙振聩”,意思是使瞎子见到光明,使聋子听到声音(蒙,“矇”的简化字,眼睛失明;聩,耳聋),比喻用言论、文章唤起糊涂麻木、是非不明的人,使他们猛醒。《儒林外史》四十四回:“先生,你这一番议论,真可谓之发蒙振聩。”后多作“振聋发聩”。清·袁枚《随园诗话补遗》卷一:“此数言,振聋发聩,想当时必有迂儒曲士以经学谈诗者,故为此语以晓之。”郭沫若《今昔集·“娜拉”的答案》:“然在革命初期总须得有一二壮烈的牺牲以振聋发聩,秋(瑾)徐(锡麟)二先烈在这一点上正充分完成了他们作为前驱者的任务。”
有些人误把“振聋发聩”同“震耳欲聋”混为一谈。请看例子:
1.“冲啊,冲啊”,一阵振聋发聩的声音从前方传来,抢滩登陆的官兵向目标发起冲击。(《解放军报》,2007年8月17日)
2.类似飞机轰鸣的巨大声响振聋发聩,火箭先竖直而上,穿过云层,身后云朵变幻出一条巨龙的形象。(《信息时报》,2007年10月25日)
3.话剧演员时常手持话筒出现在舞台中间,与舞台上振聋发聩的音乐进行着声嘶力竭的对抗,使整台演出显示出粗犷的质感。(《京华时报》,2007年11月29日)
4.北京广播学院,“北广”,曾是多么辉煌的名牌……“哈军工”那更是振聋发聩的名字了!(《解放日报》, 2008年1月7日)
不必多作分析,就可以看出前三例的“振聋发聩”都应改为“震耳欲聋”。值得说一说的是例4,它不仅把“振聋发聩”混同于“震耳欲聋”,而且把具体的声音引申为抽象的名声,使之成为“遐迩闻名”、“名闻天下”的同义语,在错误的道路上又有所前进,真是越走越远了。
其实“振聋发聩”同“震耳欲聋”的区别是相当明显的。“震耳欲聋”的“震”是震动、颤动的意思,“耳”指正常人的耳朵,是说声音大得把正常人的耳朵都快要震聋了。“振聋发聩”的“聋”和“聩”是同义词,都指聋子;“振”和“发”词义相近,都是启发、奋发的意思。声音再大聋子也是听不到的,所以这条成语根本不是形容声音大,而是比喻唤起愚顽,促人猛醒,与“发人深省”意思相近。“振聋发聩”只用于比喻义,而“震耳欲聋”根本没有比喻义。只要切实弄清这两条成语的区别,就不会混为一谈了。
来源:青年记者2009年9月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