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星煜
《上海戏剧》6月号刊发了陈云发的《(西厢记)中的崔夫人形象谈》与《<元杂剧选解>校勘有感》二文。前者系作者对崔夫人形象的艺术分析,观点与前人均不同。这当然是见仁见智,很难说他的分析是精辟的卓见或故作惊人之笔,我相信是会引起讨论的。而后者牵涉到元杂剧的版本与标目问题,属于基本知识,乃是“硬件”。作者引述了不少关于元杂剧的论著,其中包括我主编的《元曲鉴赏辞典》和我任分科主编的《中国戏曲曲艺辞典》,因此,我觉得有必要作一番说明。
首先,“五四”以来有关元杂剧的全集、选集或论著甚多,一般以赏析为主,对版本、异名、异文都不多谈,而是着重研究其思想性、艺术性至于考证性质的论著,版本、异名、异文的比较,乃是至关重要的问题,而且都要以第一手材料为主,否则就说不到点子上。
所谓第一手材料,是指元杂剧的原始版本,主要有《元刊杂剧三十种》、《脉望馆钞校古今杂剧》、《息机子元人杂剧选》、《元曲选》等版本。而中州古籍出版社的《全元曲》、河北教育出版社的《关汉卿全集校注》、中华书局的《元曲选》等等,都是第二、第三手材料,这些书对剧目、作者的表述不尽相同,却也各有依据,不能强求其统一,也就不值得引用。
作为辞典,在力求内容正确之外当然要尽可能详尽,或是诸说并陈,以便让读者作进一步的思考,知道何去何从。但《中国戏曲曲艺辞典》是在改革开放之初应急需而出版的,内容十分简单,对其中许多内容只提供最主要的一种说法。而《元曲鉴赏辞典》的目的在于鉴赏,自然没有进行考证。稍后出版的齐森华、陈多、叶长海主编的《中国曲学大辞典》,篇幅浩繁,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以上两种辞典的不足,但陈云发并未引用。
陈云发依据中州古籍出版社《全元曲》所转引的《寒山堂曲谱》,定《白兔记》为刘唐卿之作,说服力也不强。元代钟嗣成的《录鬼簿》、明代朱权的《太和正音谱》著录刘唐卿名下的作品,仅有《李三娘麻地捧印》,这个戏的题材固与《白兔记》相同,但无《白兔记》字样。今存的佚曲有人认为是诸宫调而非杂剧,更何况元人杂剧题材、剧目相同者甚多,要下定论非详加考证不可。
此文举出《生死交范张鸡黍》一剧中“佥破”或“佥判”之异文加以辨析,我觉得不举亦可。因为这类异文大量存在,日本京都大学教授田中谦二生前带领一大批中青年教授、副教授用十多年编印了《新校订元刊杂剧三十种》,正好包括《范张鸡黍》在内,其中列举的异文不止“佥判”一处。我认为,陈云发的著作既是“选解”而非考证著作,可以不涉及这些问题。若要谈这些问题,也应说明仅举一例而已。
以上短文仅是《<元杂剧选解>校勘有感》的读后感,并非对《元杂剧选解》一书妄加评议。
陈云发在任《上海戏剧》编辑时,一再鼓励、组织我为刊物写稿,盛情高谊,难以忘怀,我十分感激。他在《元杂剧选解》中说我对他有所关注、帮助,则是客气话。事实上,我们并未就此书的内容以及对《西厢记》之艺术分析进行过任何形式的讨论,我不能掠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