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丽, 胡 进 (长江大学经济学院,湖北 荆州 434025)
从中美水果贸易看中国水果产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陈 丽, 胡 进 (长江大学经济学院,湖北 荆州 434025)
以中美水果贸易为例,分析了中国水果产业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水果贸易;补贴;显示性比较优势系数
美国作为世界第五大水果生产国,是世界主要的水果出口国,出口产品以柑桔、苹果、葡萄和梨为主。美国水果年产量接近4 000万t,其中,近10% 的水果用于出口,每年出口量接近400万t。中美两国每年水果贸易规模在12万t、1.6亿美元左右。以2004年为例,中美水果贸易量为11.7万t,贸易总额1.6亿美元。其中,进口水果9.8万t,占我国水果进口总量的8.7%,由于进口的产品以单价较高的葡萄干、酸橙、鲜苹果为主,所以进口额达到l亿美元,占我国水果进口总额的16.2%[1]。中国作为世界第一大水果生产国,主要产品有苹果、柑桔、梨、香蕉、葡萄和热带水果,2004年这些水果的产量共占水果总产量的82.5%。2004年苹果产量2 216万t,占当年中国水果总产量的27.5%,柑桔产量占水果总产量的18.2%,梨占12.8%,香蕉占8.0%,葡萄占6.9%,热带水果占9.2%[2]。由此可见,中国和美国之间在很大程度上是竞争者,尤其是苹果和梨,中国都是产量大国,不仅产量第一,而且远远高于其他国家,可是中国的出口却不到其产量的1%,其原因值得探讨。
在国际贸易理论与实证研究中通常引入“显示性比较优势系数”(简称RCA,由美国经济学家Bela Balassa 1976年提出),衡量比较优势和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该系数定义为:i国j产品贸易量占i国贸易总量比重与世界j产品贸易量占世界总贸易量w比重之比。显示性比较优势系数的公式如下:
式中,RCAij表示i国第j种商品的显示比较优势指数;Xij表示i国j种某产品的出口值;Xit代表i国某产品的出口总值;Xwj代表世界j种某产品的出口值;Xwt代表世界某产品的出口总值。RCA反映了一国某产品出口贸易的强度和专业化优势。如果RCAij大于1,则i国家在j商品生产和出口方面具有竞争力;如果RCAij小于1,则没有竞争力。从动态观点看,该系数上升,则i国家的j商品具有比较优势;该系数下降,则i国家的j商品的动态比较劣势扩大。一般认为,若RCAij大于2.5,表明该国该产品具有极强的国际竞争力;若RCAij小于2.5而大于1.25,表明该国商品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若RCAij小于0.8,则表明该商品的国际竞争力较弱。
根据FAO数据库资料及文献[3]计算得出我国水果贸易总的竞争力及我国有代表性水果的国际竞争力(表1、表2)。由表1~表2可以看出,我国水果贸易以及表性水果大多缺乏比较优势,表明中国的水果产业普遍竞争力不强,因此,需要我国在相关政策上作些调整。
从中美两国的补贴政策就可以看出中国对水果贸易补贴的不足。美国每年要拿出巨额的资金用于农
表1 2001年~2004年中国水果贸易总体国际竞争力Table 1 The international competition of thewhole fruit trade of China from 2001 to 2004
注:这里指标按FAO分类方法,干制品、加工品和水果汁并不相互重叠。
表2 2001~2004年中国代表性水果国际竞争力Table 2 two the international competition of thetypical fruit trade of China from 2001 to 2004
业政策型补贴。根据美国农业部估算,按1996年旧法案,2002年农业补贴支出为174亿美元;按2002年5月颁布的新法案,2002年农业补贴支出为208亿美元,当年新增34亿美元,至2007年生效期内,新增农业补贴519亿美元,共达到1 185亿美元[4]。这些巨额支出主要用于农产品补贴(商品计划)、贸易补贴(支持出口)、资源和生态保护、农业基础设施和信息服务、国内农业安全、教育研究和农业保险等方面。
农产品补贴是美国未来几年的政策支持重点,在新增的农业补贴中,商品计划(农产品补贴)占50%,居首位;生态保护占30%,居其次。同时,农产品生产补贴对于降低美国农产品生产成本、提高美国农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起着直接的主导作用[4]。
反观中国,中国的水果不像粮食一样拥有政府的补贴政策,中国一直把粮食生产看得很重,对水果和蔬菜就缺少干预。中国的果农完全依据往年市场的销售额来进行生产,像2007年海南香蕉大量滞销就是范例。
随着关税壁垒的取消,发达国家更多地利用技术壁垒等非关税措施来限制国外产品的进入。据商务部调查显示,中国有90%的农业及食品出口企业受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影响,造成每年损失约90亿美元,出口受阻的产品从蔬菜、水果、茶叶到蜂蜜,进而扩展到畜产品和水产品,其中欧盟国家对中国出口冻虾、水产品、茶叶、禽肉、果汁等产品设限,美国对禽肉、水产品、蜂蜜等产品设限,日本对中国出口蔬菜、蜂蜜、贝类产品等设限。此间专家指出,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TBT)措施由于其形式上的合法性和内涵上的合理性,不仅隐蔽地回避了分配不合理、歧视性分歧,而且各种技术标准极为复杂,事实上目前许多国家都把—些不合理的条款隐蔽在合理的协议中,以保护本国的企业,使出口国难以应付和适应。
综观近年来我国各地日益严峻的水果“卖难”和“烂市”问题,除了果品质量不高、品种结构失衡和采后商品化处理水平低等因素外,另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国果品营销理念和手段落后。由于我国销售大多由农户自己承担,政府在这方面的支持力度不够,导致在国际上的知名度不够,产品大多廉价销售。
我国水果品种结构不合理,而产期又过于集中,且绝大多数是以鲜果消费为主;水果加工业较薄弱,水果大部分以初级产品出售,经济效益较低;我国水果的生产经营主体绝大多数是个体农户,规范性生产管理程度低,导致生产效率低、产品成本高、竞争力不强。
在WTO农业协议条款中,广义农业补贴被定义为“绿箱政策”。缔约方政府可采取对农产品生产、价格与贸易没有或仅有微小扭曲作用的农业支持政策。中国政府对“绿箱政策”的使用力度不够。如前所述,政府应对水果业实施适当补贴。但补贴是否如粮食产业那样,又是另一个问题。但至少该对出口产品采取灵活多样的保持策略,以增强农产品的竞争力。根据钱克明的农业投资优先序的研究,政府首先应该加大对果业科技的支持力度,其次是对果农的技术教育的补贴,最后是增加对果业基础设施的投资。
在进出口贸易策略上,按照国际惯例,积极鼓励出口,有效限制进口。建立农产品出口基金,用于开拓海外市场,对果品出口企业提供信贷担保(美国采取这一做法);制订农产品出口促进计划,努力开拓国际水果市场;允许国内贸易企业向国外进口商实施信贷销售计划,扩大水果出口;实施名牌战略、以质取胜战略和差别优势制胜战略 ,增强果品国际竞争力;实施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有重点地开拓国际水果市场;建立全国水果及加工行业协会,规范行业保护价格和出口行为,积极应对国外反倾销诉讼,稳步扩大国际市场占有率。
标准化生产是成功参与国际化竞争的关键因素。我国没有相应的水果生产质量标准及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是我国水果品质低的主要原因,也是制约我国水果竞争力的根本原因。以红富士苹果为例,在日本,每年刚挂果的季节,农艺师就会给果树剪枝,把可能不达标的果实剪去。在果实生长期,果农在树冠下铺反光膜,使太阳光均匀地反射到苹果上,所以日本生产的红富士通体都是红的,大小也均匀。而我国引进红富士苹果后,“剪枝”、“选果”程序都没有,“铺膜”也被忽略,造成低质量、高产量的现象。另外,欧美许多国家对果品的检疫十分严格,而我国农药和化肥残留现象还比较严重,这使得我国许多水果被挡在国际市场外。政府和企业在制定标准时应该注重标准的先进性,遵循国际通用标准,积极参与国际标准、行业标准的起草工作,并建立有效标准查询网络和执行体系。同时,要积极倡导和推进绿色品牌标志的使用。
发达国家的绿色壁垒具有不断发展的性质,总的趋势是标准越来越高,内容越来越复杂,要及时了解绿色壁垒的最新变化,把握其发展方向,及时向出口企业告警。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作用,通过国外使馆、贸易机构、媒体等各种途径,广泛收集欧盟各国的行业标准、产品质量标准、检验检疫标准和环保要求,并对资料进行整理,建立绿色壁垒信息中心和数据库,加强信息管理和技术交流工作,预测和把握其发展趋向,及时把信息提供给相关企业。同时,要加强对有关环境问题的公共技术的研究,建立咨询点,便于企业掌握发达国家绿色消费浪潮的基本趋势,大力开发绿色产品。检验检疫部门则要加强调查新形势下出现的一些检验检疫问题,研究现行的国际环保规范和国际公约,大量收集国内外疫情资料,趋利避害,防止他们利用现有国际公约及多边贸易体系环境规范不合理地制造绿色壁垒。
水果产品的生产者、流通主体、政府相关部门等,都要牢固树立品牌意识。同时,有关部门、各行业协会以及专门的公益性机构要充分发挥市场监督的作用,有效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维护品牌产品的合法权益。加强水果标准化生产和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监管体系。
制定支持产前、产中和产后三领域有机结合政策措施,建立和发展水果产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果农组织化程度,鼓励建立果农协会、合作社等农民自己利益的组织,降低农产品和生产资料的流通成本,增强农民联合起来闯市场的能力;引导、鼓励和扶持水果合作社、协会、公司或企业等产业一体化组织的发展,大力发展并完善“订单果业”,促进龙头企业或组织与果农形成利益共同体;推广并完善“公司+果场+农户”、“专业市场+基地+农户”、“合作社+企业+农户”、“专业协会+加工企业+农户”等多种一体化组织模式;推广应用契约制、合作制、股份制等多种一体化经营的利益分配机制;通过资本营运和资产重组,形成经营专业公司,实现水果产销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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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20
陈 丽(1982-),女,湖北荆州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农业经济管理(金融方面).
10.3969/j.issn.1673-1409(S).2009.01.024
F752
A
1673-1409(2009)01-S08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