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古:2009-7-11 06:10
给大家看一条公安部交通局发的信息:今年上半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07193起,造成29866人死亡、128336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4.1亿元。
鱼骨头:2009-7-11 21:51
江宁“6·30”惨案仍历历在目,可这么大的惊天惨祸带来的教训仍旧有人视而不见。
爱国者:2009-7-12 18:52
酒驾已经成为常态了,到底如何才能治本?这恐怕是现在我们的最大的难题。
果子:2009-7-13 22:05
酒后驾车应严惩,与国际接轨。美国有醉酒记录者,汽车保险费用将上升近10倍。醉酒驾驶当场吊销执照和入狱一年,对造成生命伤害的酒后驾驶员可以以二级谋杀罪起诉,最高可适用死刑。
夹生饭:2006-7-14 23:55
应该学习美国,嘿嘿,二级谋杀,这个爽。
虾米:2009-7-15 15:00
凡酒后驾车及无照驾车者按危害公共安全罪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终身不得驾车。造成死人事故者按故意杀人罪可处无期、死缓直至死刑。
精灵鬼:2009-7-16 22:31
恶病就得恶治,希望终身禁驾!
沙砾:2009-7-16 23:01
一次次的车祸实在是惨不忍睹……
蚊子:2009-7-17 17:26
我们国家的法律已经到了不得不修改的时候了!!!
北斗星:2009-7-18 21:45
酒后驾车撞人后应以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论处。
老宋:2009-7-18 19:52
出厂车辆驾驶室必须强制安装酒精检测仪,一旦酒精度超标,按相应的超标比例延长停驶时间,如有汽车卸去这一系统,查到者可按“XXX罪”判刑。
卡巴不死机:2009-7-19 21:09
现在我国的法律,适用于酒后杀人,可以作为杀人方法的最佳选择。
沫沫:2009-7-20 12:59
我认识的一个人,两年前酒后开车撞死了人,只赔偿了二十多万,住了二十多天拘留所就完事了。出事后只老实了两个月,就又开始酒后驾车了。
三道蜜:2009-7-20 20:03
如果法律的力量不足以惩处那些漠视他人生命的人,我们的生命权谁来保障?仅仅依靠道德吗?
沫沫:2009-7-20 21:41
道德算个P,撞死了两个人,现在提起这件事他只是心疼那花的二十多万,丝毫没有为夺走一条无辜生命而愧疚。
我是谁:2009-7-21 08:33
最好按照驾驶车购车额罚钱,设定最低额和最高额,简单、明显。造成损失的,追刑责。我应该把这个意见发给全国人大,希望能遏制住。
行走的骆驼:2009-7-21 17:12
无论是交通设施、道路还是法律都对有车族很宽容,老百姓的声音太微弱了,当官的听不进去。
生鱼片:2009-7-22 18:53
一句话:一定要重罚,罚得他胆战心惊。
乐乐:2009-7-23 15:02
对,喝酒后开车,是对自己也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只有严惩,才能让喝酒后还想开车的人有所警戒。
绿豆汤:2009-7-25 23:08
要让这部分人明白,漠视他人生命,自己也要以生命为代价,不是只赔偿可以解决的。生命不能用金钱来度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