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题材
有广州作者来访,谈及小说题材。
问:我查阅了最近几届的“鲁迅奖”获奖作品的题材,为什么绝大多数是农村题材,即使是城市题材,也是剑走偏锋——写边缘人物,诸如农民工、小市民、流浪者甚至是乞丐者为多呢?为什么不正面出击呢?
答:这涉及一个写作对象是否具备审美可能性的问题。
与城市人的城市生活相比,农村生活,或者城市边缘人物的边缘生活,通常更具备一种审美性质。这是由他们那种缓慢的,曲折的,委婉的,自由漫流式的,随偶伸出一些关于现代文明的触角,但边缘又比较模糊的形态,或者说是形式所决定的。
在这个审美领域里,他们低质量低效率低水准的生活,为我们提供的却是高质量的审美可能,于是聪明的作者,或者是占得天时、地利的作者,就把审美的触角伸向这里,从而取得事半功倍的成果。
而现代化的都市生活则不然:
城市为了追求效率,往往是从出发点直奔目标,把中间环节(即过程)能省略、能压缩的,统统加以省略、压缩,把劳动与享受抽象为简单的生产与消费,并以制度化的方式保证了其功能。在这里,文学(小说)赖以存在的细节,被人为的制度给简约了,抽象了,剥尽了血肉,变成一具干枯的僵尸。而问题恰恰是所有的形式都在过程中,过程缩简了,形式便简化了,没了形式也就很难组织起好看的故事,所以,目前写城市题材小说的作者,只好把现实提供的资料罗列拼凑,讲出一个司空见惯的老套故事。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这不是写城市题材作家的过错。
那么,我们还是回到农材去,回到边缘去。
本期头题推出的是安庆的《青春期》,这是一个讲述理性与欲望的故事。男女之间的情感纠葛曾引发了世间多少催人泪下的悲喜剧,而这个农家故事则写得从容,实在,又不失健康。之苦所以能如此,盖源于作者常犯的由理性出发,图解概念的错误做法,通过一件小事,把一位来自农村的既慈爱又自尊的父亲写得活灵活现;文字的表现力值得一提;刘笃仁的《归乡记》写得纯粹是农村里的小人物,活泼、健康、饶有风趣。惟有《鱼儿不上网》可以算作城市题材,却又是边缘人物,暗合了上面的判断。
应该说,这是一种不幸。
我们真诚希望南市题材力作的雄健展示。我们期待着。
(易家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