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 宇 叶铁桥 孙海华
与他弟弟张国庆行被行政拘留的情况不一样,他是被商州区警方以“涉嫌毁谤罪”刑事拘留。
一位名叫张国庆的人发给新闻媒体的邮件称,今年3月,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严重刑讯逼供致死徐梗荣事件发生后,他在网上跟帖发评论,指出商洛公安队伍的素质问题,同时“提及商洛市公安局党委书记何铁虎在发生该事件期间还顶风违规提拔几名公安‘带病干部”。
结果,“我因此被商洛市公安局人员违法从西安异地抓到商州,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500元罚款。”
网上发帖导致被拘10日
3月26日,当4个不速之客出现在张国庆位于西安市雁塔区后村居住地时,这个46岁的汉子还以为是“搞计划生育的找上门来了”。张国庆是三个孩子的父亲。
然而对方表示来自商洛市公安局,其中有一位是商洛市商州公安分局的樊永生政委。“他们没有依法出示任何法律文书和相关证件,也没穿警服。”
张国庆这才意识到不久前的一次发帖可能闯祸了。
2009年3月上旬,张国庆在报纸上看到一则消息称,2月10日,商洛辖内丹凤县商镇中学高中生彭莉娜在县城江滨南路被杀害,丹凤县公安局认为丹凤中学高三(10)班学生、19岁的徐梗荣有重大犯罪嫌疑,并于3月1日宣布将其刑拘。随后,徐梗荣猝死。
检察机关调查发现,办案人员对徐梗荣进行了长时间、不间断的疲劳审讯,且有少数民警在审讯中对徐实施了肉体侵害行为,致使徐梗荣身体极度疲劳引发心跳骤停死亡。
“这太骇人听闻了!”对于这个19岁高三学生的非正常死亡,平时喜欢在网上浏览新闻的张国庆气愤不已,在“百度贴吧”完成了至今让他懊悔不迭的帖子——《从徐梗荣案看商洛公安队伍》。
接下来的对话让张国庆记忆犹新:
“《从徐梗荣案看商洛公安队伍》的帖子是你发的吗?”一名警察问。
“确实是我发的。”张国庆说。
“那你干嘛乱写?这样吧,你写个保证,保证不再评论这个事情,就没事了。”一名警察一扬手中的一大叠材料说,“你看,评论这个事情的很多人都写了保证书。”
为了避祸,张国庆写下了保证书。
27日,商洛市商州公安分局又来人了,要求张国庆回来后去西影路派出所。晚上8点,张国庆赶到西影路派出所,被要求到商洛“协助调查”。当晚10点50分,张国庆走进了商洛市商州分局刑警一中队的大门。
接下来,两个警察开始讯问张国庆,一直持续到凌晨两点。“有人不断用脚踢我。”
28日下午3点多,两个警察开车把张国庆带到商州分局旁边的看守所,办了行政拘留手续让他签字。
这份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写着;“现查明2009年3月21日23时,张国庆受其哥张佰庆指使,在自己家中,利用自己家的电脑,通过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伍佰元罚款的处罚”。
就这样,从3月28日进去到4月7日早上9点多出来,张国庆在里面整整呆了10天。
7月26日,记者在陕西西安见到了张国庆。记者问:“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写着是受你哥张佰庆指使,是这样的吗?”张国庆犹豫再三,吐出一个更让人惊讶的消息——他哥张佰庆也因为发帖的问题,被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刑事拘留过,现在仍处于取保候审期间。
平静生活因一个电话改变
50岁的张佰庆现任职于陕西省人防办离退休管理处,享受正县级待遇,“平时也就做点走访调研”。他平静的生活因为弟弟张国庆的一个电话而改变。
3月中旬,张佰庆正在办公室,弟弟打来电话问,“(商洛市)丹凤县的徐梗荣事件你知道不?”
张佰庆随后上网,在当地媒体电子版头版找到了这则消息,并开始关心此事,还将网上涉及此事件的内容下载收集在邮箱里。张佰庆甚至不清楚发过帖子没,“因为复制剪贴不熟练,有时可能有重复的内容出去了”。
张佰庆向笔者描述了第一次与商洛警方见面的情景:
3月下旬的一个周四,下午5点多,张佰庆正在办公室,有守门武警转进电话,来人自称商洛市商州区公安分局警察刘占民,张佰庆在商州市(现商州区)挂职做副市长时还曾见过两面。
“领导叫我们查,我们也发现你是跟帖者。我们要跟领导交差,你也别见怪。”对方还声称,“这是个屁事啊,因为你在商洛工作过我们就来问你。”
张佰庆如实说明了相关情况,对方表示,此后不再找他了。
让张佰庆始料不及的是,4月12日晚9时许,他从河南返家,刚走出西安火车站出口,两名警察迎面走来,“一个把我提包一拿,一个把我手一拉。”
张佰庆后来才知道,早在自己两周前离开西安时,就已经被作为逃犯网上通缉,“省公安厅内部可以查到。”
张佰庆在商州分局刑警一中队审讯室里一呆3天,晚上没有地方睡觉,警察轮流值班。
直到第三天下午4点,领导决定“先关起来再说”。
张佰庆就此被拘留,但与他弟弟张国庆被行政拘留的情况不一样,他是被商州区警方以“涉嫌毁谤罪”刑事拘留。
第七天上午,张佰庆得到通知可以取保候审。记者在《商洛市公安(分)局取保候审决定书》上看到,上面写着“我局正在侦查‘张佰庆毁谤案”,“因犯罪嫌疑人‘不足以发生社会危险性”,故决定对其取保候审,但要交纳保证金5000元。
张佰庆认为随后的交纳保证金手续不规范,他询问律师得知,“法律上有明确规定,保证金应该是省一级财政指定的账户收款;而当时现场交款只有一张收据。”
立案因“毁谤政法委书记”
7月27日,商州公安分局政委樊永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张国庆到处告状,说我们异地抓人,不穿警服,不出示证件,讯问过程中出现诱供、骗供、诈供等等,没有一件是实的。”
对张国庆“是帖子里提及的市公安局某领导授意办案”的说法,樊永生予以坚决否认:我们办案都是通过正常渠道,商洛市公安局网监支队在对网络的监控中,发现有诽谤他人的不良信息,将情况报给了我们。签字要求查案的,是主管刑侦的领导,而不是帖子里提到的领导。分局审查后认为能构成案子,才给予立案。
樊永生说,张佰庆发帖是为了他的一个同乡党芳瑞。党是商洛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一名民警,一直得不到提拔。“张自己的说法,是为这个乡党打抱不平,借徐梗荣事件向商洛公安泼脏水、制造混乱。”“我们调查的结果证实,他诽谤的这几个同志都是优秀同志,都得到了提拔,包括党芳瑞,这次也在提拔之列。”
随后,樊永生让杨鹏拿来此案的卷宗供记者翻阅。
立案原因中注明“毁谤政法委书记”
记者在翻阅卷宗时看到,在立案原因一栏是这样写的:
“2009年3月22日,我局根据市公
安局副局长吴清林对商洛市网监支队互联网监控信息的批示,对互联网上关于丹凤县徐梗荣死亡事件及毁谤商洛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何铁虎的内容进行查处。”局长常建荣签署了“同意立案”的意见。
在卷宗中,记者还看到了商洛市公安局局长李淑娥签署的意见,她签字要求严肃查处。
卷宗中还有网络上已被删除但却被警方经公证后保留下的帖子,一共3条:
第一条:“丹风县高中生徐梗荣含冤受审猝死案这比躲猫猫事件厉害得多。根本原因在于商洛公安违规提拔乱用人。用的是些流氓、法盲、恶霸。丹凤公安局的政委王孔己是某领导的司机,当时就顶风带病提拔,这样的政委怎么保障公安队伍。”
第二条:“今后还比徐梗荣惨案更多的案子越来越多。商洛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何铁虎这两天顶风强行提拔这样几个浑身是病的公安恶魔,一个是山阳县交警队长饶玉明去年带人逼死农用车司机命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一个是民怨沸腾的柞水县公安局副局长张军,一个是专门为何铁虎暗算对立面收拾反对者这次指导徐梗荣案件的市刑警支队副队长李剑锋(酒后驾车被省厅通报过的)。”
第三条:“丹凤警方对负面影响不再躲猫猫。何铁虎不就是我们商洛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吗?他一心抓钱,给公安局装修办公楼花了两千万,比盖新房还花得多,何铁虎捞了多少?在何铁虎手下发生丹凤徐梗荣事件是必然的。魏增军书记、杨冠军市长是该知道何铁虎给商洛造成的人祸灾难的时候了。”
至于指使发帖的原因,记者看到了如下笔录。
在对张佰庆的笔录中,这样写道:“我将这些内容发到网上后,还打电话把这些内容告诉我弟张国庆,让他也把这些内容发到网上。目的就是增加网络上关于这方面的内容扩大影响。”
在卷宗的后面一部分,主要是针对张氏兄弟发帖内容的情况核实,如对于“丹凤公安局的政委王孔己是某领导的司机”这个说法,警方查明丹凤公安局没有人叫王孔己。
由商洛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支队长张丹出示的情况说明也证明:“柞水县公安局副局长内无‘张军此人,就我姓张。”张丹曾担任柞水县公安局副局长。
一份《商洛市公安局南北两栋办公楼改造加层的情况说明》也注明,北办公楼2007年6月加层,预标为1650668.50元,决标为2944178.82元。何铁虎当时没有担任局长,跟他无关。南办公楼2008年3月改造加层情况:预标2904037.87元。当时局长为何铁虎,但由一位副局长负责。南北办公楼改造共花584.8万元。
而针对酒后驾车被省厅通报过的市刑警支队副队长“李剑锋”,笔者也在卷宗中看到了一份来自“李建锋”的情况说明:“2005年7月,由于天气炎热,我同本单位两名同志在名人街一小吃摊前喝稀饭,有一熟人给我倒半杯啤酒……我饮后正欲驾车,正好被省厅警务督察发现,并予以督查。”这份说明背后还附了一张训诫纠错的“谈话通知书”。
卷宗中,记者还看到了对党芳瑞的讯问笔录,其中有两段这样的话:
“丹凤308事件发生之后,张佰庆给我多次打电话询问有关情况时,我没有说违反原则的话,也没有做违反原则的事,我在单位还要求上进。”
“我认为现在言论自由,只要不说反党反社会主义的言论,就是说些无原则的话也不违法。”
记者注意到,张丹、李建锋等人的情况说明及各种证明材料,上面所注明的日期均显示是在张氏兄弟被拘留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