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 坤
档案工作是国家科学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国家其他各项建设事业紧密相连、共同发展。作为人类文明的产物与社会文化的源泉,档案记录与传承着人类文明的发展演进过程,是人类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传承载体,对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影响与作用。
伴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化建设的深入发展,国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人们逐渐从法律上认识到自身应当具有的权利与义务,在自觉履行社会义务的同时,也要求行使与捍卫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可见,档案工作法制化是科学发展档案事业的必然需要。
一、档案工作法制化进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档案工作法制化意识淡薄。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实行与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公民的档案意识有了普遍增强;档案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利用领域也得到不断拓展,档案工作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局面。但是,受传统思维定式的影响,档案工作法制化建设的步伐尚显滞后,社会的档案法制意识仍显淡薄,制约了档案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表现在档案工作法制化建设尚未得到全社会的普遍重视、有关档案工作法规制度的颁布制订与具体实施缺乏广泛的社会基础,档案行政执法活动仍然存在着一定的等实际问题,与工商、税务、公安等行政执法活动相比,档案行政执法活动常常显得“苍白无力”、效果难如人意。
2.档案部门的忧患意识不强。档案工作法制化建设在整个社会发展进程中缺乏影响力的另一个重要影响原因,在于档案部门自身对档案工作法制化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忧患意识不强。“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就社会整体的发展状况而言,人们确实难以将档案工作视为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客观上导致相当一部分人对档案工作、尤其是档案法制工作难以产生深层次的认识。然而,作为档案部门自身的一些内部机构或人员如果也安于现状、得过且过,缺少忧患意识、不懂得“居安思危”、主动工作观念不强,就必然会导致档案工作法制化渐次成为被社会遗忘的“角落”,影响档案事业的发展。
3.档案法规体系尚待健全。我国档案法规体系建设在近年取得了较大成绩,各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性档案工作规章制度,为解决新时期档案工作遇到的新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但与档案法制化建设水平发达的国家相比,我国现有档案法津法规缺乏系统性、可操作性以及执法严密性。表现在确定违法情节、裁定标准等的适用性难以把握、弹性较大、手段单一,使实际的档案工作执法活动却难以得到深入、普遍的开展,档案工作行政执法的力度等差强人意。
4.执法人员素质亟待提高。档案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理念、素质等还远不能适应档案工作法制化建设的要求。有些档案执法人员并非是档案专业人员,缺少对档案法律法规的深入研究,不熟悉有关的法律条文:对于违法行为的处罚尺度心中没底。尤其是基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许多同志并未将更多的精力和时间用于去学法、懂法、执法上,而只是忙于一些具体的事务,从对《档案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分析,不少单位仅限于对法律条文的一般性学习,而对于运用档案法规去处理问题、解决问题的研究则较少见。
二、加强档案工作法制化进程的基本措施
1.加强政策引导,积极推进档案工作法制化建设进程。档案工作在国民经济发展、文化创新、科技进步等方面具有积极的影响作用。因此,必须加强对档案工作法制化建设进程的政策引导,注意从领导层开始重视档案工作的发展、加快档案工作法制化建设的步伐,为档案事业的深入、全面发展奠定良好的法制环境。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必须从促进档案事业发展的高度,采取有效措施,整章建制并通过行使法律手段强化档案工作法制化建设。
2.重视宣传教育,形成良好的档案工作法制化建设氛围。档案部门有义务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宣传档案法律法规,使公民、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知晓档案法律法规的内容,进而形成主动守法的长效机制,使档案法律法规深入人心,自觉地运用档案法律法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努力使社会公众了解档案工作法制化建设工作的进程,为依法管理档案事业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根据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档案工作法制化建设成就,如举办档案陈列展览、档案法制知识竞赛、档案法制宣传咨询活动等,面向社会广泛开展群众性教育,从提高社会档案法制意识入手,强化档案工作法制化建设。
3.建立制度体系、打造一支合格的档案行政执法队伍。在贯彻实施档案法律法规的同时,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各地的实际,积极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档案工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通过建章立制,有效地保证档案行政依据的规范统一。同时,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档案行政执法队伍,使他们首先掌握档案法律专业知识,在此基础上,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做到公正严明地执法,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行政执法的自觉性。同时,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与忧患意识,进而为强化档案工作法制化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力保障。
4.积极履行职责、保障档案法律法规得到严格遵守。履行档案行政监督职能是档案工作法制化的重要环节,也是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及人员执行档案法律法规、遵守档案法律法规、维护档案法律法规的基本职责。“打铁还得自身硬”,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既要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力,又必须自觉地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档案行政权力的行使不逾越法律。就档案行政立法来说,没有法制监督,就难以保证法制的统一,难以保证档案行政管理法规与国家法律的一致性;就档案行政执法来说,没有法制监督,就难以保证严格依法办事,档案法律法规就可能在执行中发生偏离,甚至发生背离档案法律法规的问题;就档案行政司法来说,没有法制监督,就难以保证档案行政违法案件得到合法公正的处理;就档案行政管理人员来说,没有法律监督,就难于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难以保证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能够终得到严格地实施与遵守。□
(编辑/穆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