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院校任职教育中法学教育的探索与创新

2009-11-13 08:39刘轶群徐文江
继续教育 2009年10期
关键词:任职教育考核方式教学内容

刘轶群 徐文江

摘要:随着军队院校体制编制调整改革的展开,武警院校迎来一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发展时期。但由于任职教育发展时间短,许多新设课程没有经验可循,仍处在积极探索时期。由于任职教育是一种面向岗位的专才教育、面向职责的能力教育、面向需求的随机教育,因此,在教学内容方面,要强化教学内容的针对性,突出岗位需求;在教学方法方面,要强化学员的自主性学习;在考核方式方面,要强化学员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关键词:任职教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

中图分类号:G726

文献标识码:A

一、按照任职需要,创新课程体系

针对《基层官兵涉法问题研究》课的教学来讲,参加任职教育培训的学员大多已经上过法律课,有一定的基础。因此在教学内容的编撰上,必须紧紧围绕任职需要,以突出法律综合能力的培养为主旨,打破部门法学的界限,重组知识体系,着重体现教学内容的综合性、应用性和动态更新,形成一种与未来任职需要密切相关、内容全新、讲求实效的课程体系。

(一)增强教学内容的综合性

任职教育与学历教育相比,一个重要区别是课程设置的指导思想不同。任职教育强调要紧紧围绕岗位任职需要,课程体系要适应培养复合型指挥人才能力的需求,以现实课题、实际问题为中心重组知识体系,突出课程的综合性。设置的课程内容既要适应法学发展的趋势,又要满足任职岗位的需要;既要融理论法学和实践法学于一体,又要突出实践法学的主要地位。要以增强学员的任职能力为核心,以提高学员的综合法律水平为途径,根据实际任职需要安排内容,确保教学内容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二)提高教学内容的应用性

《基层官兵涉法问题研究》课教学内容的设计,要以提高学员应用能力为重点,要围绕基层部队作战、训练、管理和政治工作的实际需要,突出应用能力的培养和实践性教学的地位。由注重课堂和书本教学到更加注重应用性教学,由偏重培养理论素质到理论素质和应用能力并重。如在讲授《基层官兵依法维权》专题时,教员不仅要讲民事诉讼法相关的法律理论,而且要教会学员如何写民事起诉书。民事起诉书是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或调解的依据和基础,写好民事起诉书对法院了解情况和正确处理案件十分重要。学员通过对民事诉讼的理论学习和对民事起诉书的掌握应用,遇到民事涉法问题时,能学会如何去“打官司”,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教学内容动态更新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依法治军的进程的不断推进,新的法律法规不断制定颁布;而且任职教育的发展是以岗位任职需要为牵引,基层部队中即使是同一岗位在不同时期也有不同的任职需要,任职需要的变化牵引着教学内容的改革与发展,过去那种“一本教案用几年,修修补补又几年”的做法显然不合时宜了。为了保证教学内容的新颖、及时,适应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和未来的任职需要,教员应当随时追踪和掌握理论发展动态,把新的法律法规、任职需要方面的新资料不断充实到教案和教学中,坚持课程的先进性和针对性。

二、课堂接轨岗位,改革教学方法

在教学过程中,虽然教员是主导,但学员是主体,教员的“导”完全是为了学员的学,教员的“教”只有通过学员的学才能起作用,而要激发学员的学习兴趣,调动学员的学习热情,关键在于恰当的教学方法。针对《基层官兵涉法问题研究》课的教学时间短,教学内容丰富、实践性强的特点,要求教员必须确立“学员本位”的理念,不断改进教学方法。

(一)课题式教学

课题式教学要求学员将本部队在开展法制教育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和主要涉法问题总结归纳为一个或几个课题,带着课题来学院,教员进行归纳分类,形成若干研究课题,再将学员交叉编组,组成联合攻关小组,每个课题由大约10名学员具体研究,教员负责组织指导,让学员在相互学习中自主解决问题,拿出研究成果,带回基层部队推广运用。

(二)案例式教学

案例式教学的主线是教员通过实际案例的分析讨论来指导学员去理解法律理论和原则。由于课堂教学时间有限,所以教员应当精选教学案例,让学员在课前对案例资料认真阅读、分析并做出判断。案例式教学离不开教员的讲解,但是应当精讲多练,教员扮演的是“引导者”角色,就像是会议或节目的主持人,给学员足够的自由发挥的空间,不要轻易地就某一问题下结论,而是通过各种巧妙的设问、提问等去帮助学员围绕案例题目结合自身实际各抒己见,从而培养学员主动探索的精神和能力。

(三)模拟式教学

任职教育注重的是应用性,培养的是学员的动脑、动手、动口能力,模拟式教学方法在这方面大有用武之地。这里我们主要使用模拟法律咨询的方法。首先要成立模拟“法律咨询站”或模拟“法律顾问处”,挑选一些学员担任模拟“法律咨询员”,教员事先应当有针对性地对咨询工作及注意事项做重点讲解,让他们有所准备。由这些模拟“法律咨询员”为其他学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在咨询过程中,教员尽量不要打断学员的进程,而是要做好看、听、记的工作,以便在活动结束后做好总结讲评,帮助学员逐步提高应用法律处理涉法问题的综合能力。

(四)见学式教学

任职教育的培训内容存在着很强的实践操作性要求,不是单位时间内可以在课堂教学中能够完成的,而需要更为广阔的实践空间。因此,教学应当拓宽实践教学渠道,把课堂延伸到基层部队,建立一些实践性教学基地,组织学员参观见学,使教学与任职需要形成良性互动,促进理论向实践的转化。在实践性教学活动中,学员们可以用“政治指导员”的身份组织一次法制教育,与部队实现零距离接触,接受最直接的锻炼,使学员的实际操作技能得到相应的提高。

三、考核贴近实战,提升教学质量

与创新的教学内容、改革的教学方法相配套的是不断完善的考核体系。完善的教学考核体系,是检验、提升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传统的闭卷考试和考核知识点的方法,与任职教育的初衷大相径庭。武警院校任职教育特点之一是应用性,应该着重突出培养解决任职岗位领域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毕业后胜任新岗位打下坚实的基础;武警院校任职教育的另一个特点是综合性。经过培训的学员应当具备综合素质,体现为知识与能力、理论与实践、做人与做事的统一。因此,考核他们就不能像生长干部那样,用“填空”、“选择”去考。尤其是《基层官兵涉法问题研究》这门课,本身就是一门应用性极强的学科,学员学习这门课的目的是毕业后能够实际应用,实现依法带兵、依法施训、依法指导和帮助基层官兵正确处理涉法问题。因此,对于他们完成学业情况的考核,应着眼于综合用法能力的全面提高。方法如下:

一是教员要将课堂研讨、提问、质疑、完成作业等平时学习成绩的考核贯穿于授课的全过程;

二是结业考试成绩要采用应用式、演练式、答辩式等新型考核方法,增加主观性试题的比重·

三是将学员的平时学习成绩与结业考试成绩结合起来,给予相应的综合评分。这样,就打破了只注重结果、不注重过程,只注重成绩、不注重能力的传统考核模式,实现了由考知识、考记忆向考应用、考创新的转变,较好地提升了任职教育培训的质量。与传统的考核模式相比,新的考核机制更有利于学员创造性地自主学习,大大提高了判断决策能力、谋划指导能力、指挥协调能力、保障协同能力,对于毕业后走上工作岗位大有帮助。

猜你喜欢
任职教育考核方式教学内容
挖掘数学教学内容所固有的美
装备课程建设向实战贴近面临的挑战与解决之道
锻造适应院校任职教育发展的教员队伍
对普通高校绩效考核的对策研究
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探究
士官职业技术教育装备维修保障专业实战化训练改革的思考
“启蒙运动”一课教学内容分析
《桥梁工程》课程的试卷分析及教学改进措施
职业能力视角下的高职语文教学策略探讨
“清末新政”也可作为重要的教学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