苔丝

2009-11-04 02:33
时代文学·下半月 2009年9期
关键词:灵性

陈 珍

摘要:苔丝兼人性与神性于一身,是自然灵性的承载者,自然的化身。自然是她的天地、空间,遵循自然法则是她的信仰,不幸的她却被迫触犯了社会法则,从而受到了社会法则的惩罚,成了自然法则与社会法则矛盾的牺牲品。

关键词:自然法则;社会法则;灵性;化身

苔丝是哈代著名小说《苔丝》中最感人,最有个性,最耐人寻味的角色,她是一个多棱角,变化莫测的动态的人物,她集女孩和妇女、坚强和脆弱、主人姿态和胆小害羞为一体,表现出其身份个性的多元化。苔丝是脆弱易受伤害的村姑,又是一个自主有威力的女神,她是人和神的矛盾统一体,苔丝神性和人性交织在一起。神性大于人性---她身上散发着大自然的光芒,透露出大自然的灵气,她是自然的化身,是自然灵性的象征, 是自然的精华,自然的杰作。小说随着女主人公苔丝的身份的不断变化而展开,情节随着苔丝的成长而发展,跌宕起伏,婉转曲折,其悲剧命运令人荡气回肠。

一、忠实于自然法则的异教徒及其神性

苔丝出生于没落贵族家庭,她身上流着显赫高贵的血,哈代一开始交待苔丝身份时匠心独具,使其成为培根·德伯维尔(Pagan DUrberville)的末世子孙,她骨子里就带有与基督神学背道而驰的不能相容的反叛思想。她的这种独特家世决定了她与维多利亚清规戒律不相容的思想个性,她不是基督徒,她信奉自然,自然规律,自然法则。自然是她唯一的信仰和宗教;她的一切思想行为受自然支配。小说前呼后应,作为异教徒的苔丝也就在斯通亨奇史前异教徒的古祭坛找到了归宿,在此被捕,并冷静地告诉安琪她到家了不想继续逃跑,最终成了基督传统伦理道德的殉葬品。苔丝自始至终与自然浑然一致,十分和谐,她的头发是“泥土色”,嘴唇“像鲜花一般”,她的气息“散发出黄油鸡蛋和蜂蜜的气味”。“露水落到她身上就像落在草上一样自然”。“她走起路来步履轻盈,仿佛一只小鸟,脚步点地轻轻掠过”,有时她“像一条狗或一只猫”,对讽刺刻薄的话语毫无反应,“她只管往前走,好比一只野兽”,[1]不假思索,全凭本能。不难看出苔丝就是自然的一部分与自然融为一体。

苔丝一出场就显得别具一格,与众不同,在马勒特村纪念当地谷物女神的妇女游行会上,头戴红色丝带亮丽登场,在白色的游行队伍中她形成了一道独到的风景线,她自报家门,显示了她独特的身份——她是异教思想的象征和诠释。她忠实于自己的情感,依赖于自然感受,其处处表现了自己高贵的尊严神圣不可侵犯。她是自然意志的反映,自然的象征和代言人,自然幻化的精灵。苔丝代表了真实朴素的人性,在她身上闪烁着人性的光芒,这种光芒足以震慑一切。她,集女性优点于一身,勤劳善良,美丽温柔,心地纯洁,性感而迷人。亚雷被她迷得神魂颠倒,在四十五章,皈依基督的亚雷,见到苔丝后不能自制,便把宗教抛掷于九霄云外,可见苔丝的自然天成之人性魅力,在神与自然的较量中,还是自然取得了胜利,亚雷不能不对苔丝说:“这曾经是个圣十字架。我并不相信什么圣物,但我有时非常怕你,你把手放在这只石头手上,对天发誓说,以后决不在来诱惑——不拿你的姿色,也不要用手段,来诱惑我。” [2]

面对苔丝马勒特村的牧师也左右为难在回答她提出的问题时放弃原则,违背教义;哈代作了这样的描写,“人性和教义在牧师的思想上展开了斗争,最终人性占了上风,”[3]便对苔丝说她做的洗礼跟牧师做的一样。安琪也迷恋苔丝的美貌和纯洁,那时自然赋予她的神奇的力量,是自然的造化,在十八章安琪不由自主地为她的纯洁、天生丽质所折服感叹:“那个挤奶工真是个大自然的女儿,多么娇艳,多么纯洁呀!”他的优秀品质征服了他,他把她称之为阿尔特米斯、德墨忒尔,以及另一些奇异古怪的名字,苔丝身上表现出了希腊神话中月亮和狩猎女神及谷物女神的风韵,神性在她身上熠熠闪光,大放其彩。“在一天开始的朦胧时分,克莱尔觉得,苔丝在气质和体毛上都显出一种高贵和威严,俨然像个女王。这也许是因为她知道,在这异乎寻常的时刻,像苔丝这样仪容娟秀的女性,谁也不会在她视野之内的露天里走动,整个英国都极其少见。”[4]当一切景物都笼罩在一片灰朦之中的时候,苔丝看上去飘飘飘渺渺,捉摸不定,仿佛只是一个四处游荡的幽灵。这时苔丝不再是挤奶女工,而是一个虚幻的女性化身——是从全体女性中提炼出来的一个典型形体,是幻化出的理想女性的标志。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苔丝神性的一面,她是人与神的结合体,是自然与神性的统一体。

二、自然与社会

苔丝是自然的一部分,她失去贞操后回家途中看到那些醒目的经文,仿佛这一切都是在针对她自己似的——“你的灭亡也必速速来到”,下文是你不要犯通奸罪。好像这个刷经人知道她的历史似的,苔丝内心很恐惧,但她心中最终自然战胜了社会,便鄙夷不屑地嘟囔道:“呸,我不相信上帝说过这种话!” [5]因为依据自然法则这是人之本性,无可厚非,生命不就是这样繁衍下去的吗?可她哪知道触犯了社会法则,基督教义。她的行为是离经叛道,不符合维多利亚社会规范的,这是自然法则与社会法则的碰撞与较量,是自然法则与社会法则的矛盾体现。在四十六章,苔丝对亚雷说:“我信教,可我不相信任何超自然的东西。” 其实苔丝的母亲琼对此也不以为然,事后说:“说到底,这是人的本性,也是上帝的意愿。”[7]殊不知这个异教徒的上帝就是自然---自然规律。她们本来就是自然的儿女,自然的子民,对于超自然的宗教信仰以及社会规则,她们并不以为然, 这也反映了两种信仰的冲突。

“在这寂静的山谷中,她静悄悄地独自行走,与周围的环境融会在一起。她那袅袅婷婷的身影,也成了那片景物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苔丝内心却笼罩着阴影,她认为自己是社会的另类要遭社会遗弃,哈代对此指出她这一切都是建立在社会传统基础上的,其实对于自然世界不协调的正是所谓的道德规范和清规戒律,那些与自然相去甚远的社会法则,而不是苔丝,苔丝的失贞只是生物繁衍的最为普遍最基本的过程。“苔丝自己描绘的这个周围世界,建立在余风遗俗的基础上,到处都是与她格格不入的幽灵和声音。其实,这只是她幻想中的一个极可悲又荒谬的产物——一群使她无缘无故感到害怕的象征着道德的幽灵。本来与现实世界不协调的,正是这些东西,而不是她苔丝。她觉得自己与周围的一切是对立的,实际上她与周围的一切是相当协调的。她被迫违背了一条人类所接受的社会法律,但是并没违背周围环境所首先得自然法则,她只是想象自己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罢了。” ( 8 )自然法则与社会法则的矛盾集中体现在苔丝与安琪的婚姻上,他们的婚姻因受到狭隘贞操观和婚姻观而受挫。就因为在特兰岭与亚雷“有染”苔丝被新婚的丈夫抛弃。这充分体现了以安琪为代表的维多利亚传统道德观和价值观在女性婚姻贞操问题上的态度。在维多利亚世俗社会,苔丝是一个堕落的,不纯洁的,无视社会法则的放荡女人,是与社会传统背道而驰的被社会所不容的女人。作者哈代认同自然是唯一的宗教,永恒的信仰,自然规律是世界的本原,社会法则是强加于人的一种精神束缚,是对人性的禁锢,所以在他看来苔丝的行为是很正常的并对她悲惨的命运给予了无限的同情和惋惜,并称之为纯洁妇女,表明了自己的观点。哈代呼唤社会尊重自然规律,推崇人性解放,从而达到自然与社会的和谐。Shirley A Stave 在他的《失落的女神》中作了这样的评述,“我认为苔丝注定的悲剧在于一种不能接受‘性的文化。苔丝作为自然的化身必定是性感的。哈代认定性是人性的重要方面而不是扭曲,是生命的动力,是人性存在的关键。” [9]

三、自然律动

从小说中我们可以看到苔丝的行动与季节息息相关,春夏秋冬,草木荣枯,苔丝的行动是那样紧扣自然节奏,季节在环境的衬托下构成了一面反映人物命运的镜子,同时烘托出人物的复杂心境。苔丝是在五月生命萌动的时节妇女游行会上出场与读者第一次相遇,也是五月她开始了她坎坷的生命征程,带着美好的憧憬去特兰岭攀亲,此时的她像一枝含苞待放的鲜花,等待绽放的时机,她与亚雷相遇并有了肉体的结合并孕育了新的生命,随着季节的流动,时光的流逝,在收获的季节,苔丝的小生命也随之而诞生,在收割玉米时她在哺育幼小的生命。这一切与自然节奏相吻合,她是自然的一分子,是自然的代言人。她的第二次征程也开始于一个春光明媚的五月,万物复苏的时节,她重整旗鼓,去完成自然赋予她的使命,在塔尔勃塞牛奶场与安琪相遇并相爱,随着天气渐暖,他们的爱情也一步步升温、成熟,最终走向婚姻的殿堂结成伴侣。随着女主人公命运的逆转,环境和气候也变得恶劣起来,肥沃丰饶的夏日牛奶场也换成了严冬的不毛之地。在天寒地冻的时候,苔丝来到了弗林库姆阿什农场开始了人生最艰苦的劳动,严酷的环境、寒冷天气和她低落的情绪、人生的不幸相烘托构成了一幅冬日惨景图,揭示了其人生的苦难和坎坷,也标志着她生命的低谷。在《苔丝》中季节作为一种节奏无言地诉说着女主人公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讲述她的人生故事。

结语

苔丝是遵循自然法则的异教徒,她的一切思想行为受自然支配,她的行动与自然节奏息息相关,与自然律动相一致,自始至终与自然浑然一体。她是自然意志的反映,自然的象征和代言人,自然幻化的精灵。她与世俗偏见之间的矛盾就是自然与社会的矛盾,自然法则与社会法则的冲突的反映。苔丝是自然法则与社会法则冲突的牺牲品,苔丝的死象征了苔丝为捍卫自然法则而献身。

参考文献:

[1] [2] [3] [4] [5] [6] [7] [8]Hardy Thomas, Tess of the DUrbervilles. Beijing: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ach Press, 1994.

[9] Stave Shirley A, The Decline of the Goddess. Connec-

ticut: Greenwood Press,1995. P.103

[10] 哈代·托马斯, 《苔丝》,孙致礼、唐惠心译,北京燕山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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