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职业教育“属性”回归论

2009-11-03 06:02
职教论坛 2009年22期
关键词:属性本质属性回归

黄 蕾

摘要: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从制度层面、决策层面上看名不符实。且偏离其属性甚远。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关键是:从内涵上发展必须回归高等职业教育“高等”的属性、“职业”的属性,使其体现高等职业教育的多层次性和高等职业教育的职业学位(职业准入资格证书)功能;从外延上发展必须回归高等职业教育的“大众(普及)”属性,使其规模盖过全日制非职业类型高等教育。

关键词:高等职业教育;本质属性;回归

作者简介:黄蕾(1973-),女,湖北天门市人,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工商系副教授,硕士,武汉市优秀青年教师,研究方向为国际贸易实务和高等教育。

基金项目:武汉市属高技科(教)研项目“高职人才培养模式研究”(项目编号2008K022)的阶段性成果。

中图分类号:G718.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7518(2009)22-0018-04

有关高等职业教育属性的论述可谓众说纷纭,对其属性的理解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莫衷一是,但对高等职业教育是否体现其属性几乎没有涉及。是否反映其属性鲜有探讨。事实上,高等职业教育的属性论仅仅停留在理论上,仅仅停留在研究之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实践离其属性尚有一段距离,最为明显而典型的是制度层面、决策层面偏离高等职业教育的属性。从外延到内涵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关键是高等职业教育必须回到其属性的轨道,沿着自身的本质属性前进。

一、高等职业教育回归“高等”的属性

高等职业教育首先是一种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是中学教育之后实施的专门教育,确切地说是高中阶段后进行的各种专门教育。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制定的《国际教育标准分类》(InternatipnalStandardClassificationOf Edu—cation,简称ISCED)1997年版的描述。高等教育为“第三级教育”。“第三级教育”不是泛指高中后的教育阶段,ISCED将整个教育体系划分为7个层次。其中ISCED4属于高中后的非高等教育阶段,为“非第三级教育”阶段。“第三级教育”分为两个阶段:“第三级教育第一阶段”(ISCED5)有大学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三个层次:“第三级教育第二阶段”(ISCED6)是“通向高等研究资格证书”的阶段。即获取博士学位的阶段(博士研究生阶段),这同我国高等教育(无论全日制高等教育,还是成人高等教育)划分为专科、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四个层次是一致的。足见,无论是从中国的国情出发,还是与国际惯例接轨,完整的高等教育应该是四个层次,而专、本、硕是基本的层次。高等职业教育偏离“高等性”在于其既偏离高等教育的完整性、偏离高等教育的层次性,又偏离高等教育的基本层次性。具体表现是高等职业教育终止(终结)于专科层次,本科及以上层次与高等职业教育无缘。高等职业教育失去了内涵发展上升的通道,失去了发展内在的驱动力。由于高等教育体制层面、决策层面封闭了高等职业教育突破专科的层次,致使高等职业教育定势地被看成是高等教育的最低层次、最低挡次。高等职业教育与专科划等号,这一信号似乎表明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中的“四等公民”,其社会影响不言而喻。一些地方、一些教育部门并不把高等职业教育当回事,有高中校长说。上级考核和各高中暗暗较劲的是本科升学率,特别是比一本率,高中教育的升学率指挥棒已悄然变为“升本率”、“升本率”,高职已不属于大学之列了。于是,高职院校纷纷想跳“职业门”,通过各种途径“专升本”(“专并本”),一旦摆脱“专科”的身份,就可去掉“职业技术学院”的后缀,堂而皇之成为非职业类高等学院。正由于本科、硕士等层次高等教育无“职业”之说。故一些院校升“本”、改成“大学”之后就找不到北了,不知道该如何定位了。

应还高等职业教育“高等性”的本来面目,一方面,使一部分本科院校恢复其高职教育的身份,另一方面,使一些师资力量雄厚、实训基地建设已具规模、校企合作融洽、市场导向良好的高职院校“专、本”兼招。一旦条件成熟以“本”为主,可考虑招“硕”。高等职业教育回归“高等性”方可使其内涵发展步入良性循环,使高等职业教育看清发展方向,明确发展目标,不会因盲目升“本”而舍掉职业教育的根本。相反,高职院校“专升本”不是高等职业教育的削弱,而是高等职业教育的加强,是高等职业教育内涵式的发展,是从根本上对高等职业教育的重视。

二、高等职业教育回归“职业”的属性

高等职业教育不是高等教育的“起步价”、不是高等教育中的底层,不是高等教育中的一个层次,而是高等教育的一种类型。“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个类型。肩负着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的使命,在我国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高等职业教育不同于研究型、工程型高等教育,不是培养学术型人才、工程型人才,而是培养技能型人才。高等职业教育以培养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急需的高技能专门人才为背景;以传授某种职业(岗位群)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为教育内容;以面向就业,重要的是面向企业,满足企业对有创新精神的高技能人才的需求为目标。但是,高等职业教育的这种职业性在制度层面、决策层面并未得到认可,其表现是高等职业院校只能发专科文凭,只能证明学生是否专科毕业,别无其他。于是。要求高等职业院校推行“双证书”制度,要求高职毕业生取得“双证书”的人数达到80%以上。也就是说,高职毕业生不仅要拿专科毕业证书,而且还要拿职业资格证书,高等职业教育的职业性只能通过职业资格证书的获得率来衡量。一方面,国家从形式上承认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一个类型,具有职业性;另一方面,在操作层面上又不授予高等职业教育机构有发放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力,高职生只能参与由有关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获取职业资格证书,事实上。高等职业教育是否具有“职业性”,是否是合格的高职院校不是由学生是否获得毕业证书、是否受企业欢迎决定的,而是由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组织的考试一锤定音,即看高职生是否能拿到他们的考试合格证书。高等职业教育冠之以“职业技术学院”名实不符。

高等职业教育锁定专科层次,使其低人一等,高等职业教育的毕业证书与职业不沾边,有违其职业性。高等职业教育偏离职业性的后果有四;一是学生忙于考证,既参加校内的常规考试拿毕业证,又参加社会上的考试拿职业资格证:二是高职院校的教学秩序、实训与实习往往会受制于学生的职业资格证书考试:三是增加学生的学习成本,应付“双证”考试,既增加费用开支成本,又增加精力支出成本;四是高等职业教育面向职业(岗位群)的可信度降底,高等职业教育只剩下专科教育一重性了。

高等职业教育回归“职业性”的关键是使其毕

业文凭与相应的职业资格等值(划等号),同时,与完善高等职业教育的“高等性”相配套,建立“职业学位”制度。从另一个角度讲,不能授予“职业学位”的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吗?全日制的非高等职业院校可以授予学位,非全日制的成人高等教育亦可以授予学位,唯独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不能授予学位,是歧视看不起高等职业教育呢?还是不信任高等职业教育呢?

高等职业教育使其职业姓名至实归的重要途径是毕业文凭与职业资格挂钩,推行专业学位(职业学位)制,克服眼下高职院校发毕业文凭,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发职业资格证书的状况,使“双证书”合成“一证书”。使高等职业教育同学位相联系。高等教育学位的授予有两类:一类是学术性学位,另一类是专业性学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1996年7月22日颁发的《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专业学位作为具有职业背景的一种学位,为培养特定职业高层次专门人才而设置。”其目的是“加速培养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层次应用性专业人才”。如果说法律、医学、建筑等是以律师、医师、建筑师等职业为背景可以授予专业学位的话。那么,高职院校则是最典型的以职业(岗位群)为背景的高等职业教育,更有充足理由授予专业学位。国务院学位办副主任谢桂华同志说,我国的专业学位在一些发达国家称之为“职业学位”,它是作为从事某种职业的必备条件。高等职业院校不能授予“职业学位”,从本质上自我否定了“职业”属性,高等职业教育授予“职业学位(专业学位)”势在必行。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制订的ISCED1997版将“第三级教育第一阶段”(ISCED5),即高等教育的专、本、硕阶段分为A、B两类,ISCED5A为“面向理论基础/研究准备/进入需要高精技术专业的课程”:ISCED5B为“实际的/技术的/职业的特殊专业课程”,ISCED5B的课程计划实际上是“定向于某个特定职业的课程计划”,ISCED5B“主要设计成获得某一特定职业或职业群所需的实际技术和专门技能——对学习完全合格者通常授予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有关资格证书”。ISCED5B同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从培养目标、从课程设置等内容上完全相同,因此,ISCED5B也可称之为高等教育层次的职业或技术教育类型。ISCED5B可授予我们通常所说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学位。不仅有学士职业学位,还有硕士职业学位。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既然与ISCED5B从教育层次、教育类型上讲并没有什么区别,而且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与其他全日制高等教育一样,均以完全高中文化程度为人学条件,为什么不能按国际惯例对“学习完全合格者”授予“职业学位”或“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有关资格证书”呢?使高等职业教育成为名正言顺的高等教育层次的职业教育类型呢?

三、高等职业教育回归“大众(普及)”的属性

温家宝同志在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合理调整教育结构,重点加强职业教育。”“无论是中等教育还是高等教育,都要扩大职业教育的规模”。为什么要扩大职业教育的规模,为什么要在高等教育中扩大高等职业教育的规模呢?职业教育是“使无业者有业,使有业者乐业”的教育,职业教育应该是“面向人人的教育,使更多的人能够找到适合于自己学习和发展的空间,从而使教育事业关注人人成为可能。”职业教育具有民生性,具有全民性,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大众化、普及化的教育,具有大众性、普及性的属性。

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个类型,肩负着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的使命。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其数量之庞大可想而知,而我国目前在生产第一线的劳动者素质偏低和技能型人才紧缺问题十分突出。现有技术工人只占全部工人的1/3左右,而且多数是初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仅占4%。如果将技师和高级技师所占比重提高10倍,使其接近或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这意味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规模要成倍地扩大。否则,难以满足生产第一线对高技能人才的需要。

社会人才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但各类社会人才在数量结构上有一个合理的比例,若比例失调,不仅影响经济和社会发展,而且会造成人才结构供需失衡,使一些大学毕业生找不到工作失业,使一些企业招不到需要的大学毕业生缺乏人才气使两种矛盾的现象并存。经济和社会发展既需要科学家。又需要工程师和经营管理人才,还需要高技能人才,他们之间的数量关系大体以10倍级累进,如数十万的科学家,数百万的工程师和经营管理人才,数千万的高技能人才。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亿计高素质劳动者培养的重担落在中等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肩上,数以千万计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必须山高等职业教育完成,无论是中等职业教育还是高等职业教育的规模都远远不能满足如此巨大的人才需求,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刻不容缓。

社会人才的来源主要有两条渠道:一条是国内自己培养(包括自学成才),另一条是从海外引进。通常情况下,科学家、工程师和经营管理人才可以双管齐下,特别是一些发达国家,其科学家、工程师和经营管理人才的很大一部分来自国外。然而,高技能人才一般靠本国培养,特别是中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制造业大国,高技能人才只能寄希望于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寄希望于高等职业教育的大发展。

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在1906所普通高校中。高职院校1168所,占61.28%。从院校数量而言,高职院校数远远超过本科院校数。遗憾的是,高职院校的在校生无论是总体规模还是校均规模都不理想,占普通高校六成以上的高职院校,其在校生只占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的45.7%。显然与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结构不协调。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倒挂。高等教育大众化、普及化的重点是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扩大高等职业教育的规模。一是提高高等职业院校的平均在校生规模。高职院校的平均在校生规模不到4000人,只有3909人,不及包括高职院校在内的普通高校平均在校生规模的一半,2006年普通高校在校生平均规模8148人,2007年为8571人。“万人高职院校”仅4所,而非高职院校平均在校生规模已逾1.1万人,可谓没有万名在校生不是“本”,有些名牌高校的规模达7、8万人,直逼10万人的“航母高校”规模,高校的扩招主要是本科院校、特别是名牌高校的扩招。高校在校生规模可谓本末倒置。研究型大学在校生规模不宜大,以“精英”为对象。高职院校在校生规模理应大,以“大众”为起点,调整普通高校在校生的结构,使高职院校在校生从占普通高校在校生总数的45.7%,提高到65%以上,达到近期在校生总数1000万人,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高职院校在校生总规模应逾千万人,否则,难以培养出“数以千万计的高技能人才”。调整高等教育内部结构,使研究型大学、工程型和教学型院校、高职院校之间有一个合理的比例,假设在规模相同的情况下,有人认为他们之间的比例以1:20:40为好,按此推算,目前应将近100所本科院校转为本科高职院校,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目标。客观上讲,许多本科院校的毕业生不仅从事高技能的工作,而且不乏经过职业院校“回炉”后再去从事高技能工作的毕业生,与其这样走弯路,不如扎扎实实地定位于本、硕高职教育,既可以使高等教育内部结构合理,又可以使高等职业教育专、本、硕的层次鲜明。

总之,高等职业教育“回归”其高等性、职业性、大众(普及)性的关键不在基础操作层面,各高职院校都有展现其高等性、职业性、大众(普及)性的内在动力,因此,必须从制度层面、决策层面解决问题,唯此,高等职业教育才有大发展,才能培养数以千万计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

责任编辑肖称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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