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源头防治腐败”探源

2009-11-02 10:03苟耕田
中关村 2009年4期
关键词:重灾区源头腐败

苟耕田

今年的“两会”和往年一样,“反腐倡廉”又成为热议的话题。“要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规范制度和制约权力为核心,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领域和环节,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与往年不同的是,有代表们认为,近年来房地产领域已经成为腐败大案多发的“重灾区”,必须以勇气和决心釜底抽薪,加大房地产领域反腐败工作。“反腐败,应向房地产领域出重拳”!窃以为反腐的打击的目标,以领域为重点,冷静地想想,不那么令人信服,有“舍车保帅”之嫌。

“重灾区”之说事出有因。两会前夕,重庆市规划局原局长蒋勇因受贿1796万余元被一审判为死缓。关键是2007年以来,重庆揪出一系列震惊全国的地产腐败“窝案”,近10名厅局级干部因接受开发商巨额贿赂而落马。其中还有重庆规划局原副局长梁晓琦受贿金额高达1589万元,已于去年底被一审判为死缓。鉴于此,有代表说,“房地产业利润很高,管理土地资源的部门、官员很容易成为寻租对象。这一点,很像上世纪90年代大造高速公路时期,全国许多的建设厅长因腐败落马。”

据人大会“两高”报告披露:去年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33546件41179人,已侦结提起公诉26684件33953人,人数分别比上年增加1%和10.1%。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687人,其中厅局级干部181人、省部级4人;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境内外追逃工作,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200人。更让人惊愕的是,“司法不廉,徇私舞弊,腐败堕落”的法律工作者,亦查处了712人。这种“知法、执法、犯法”的现象,让老百姓懵懂。可见“职务犯罪”仍然是易发多发区。如果从犯罪人身份来分析,这不分行业的“官员犯罪”当属名副其实的“重灾区”!

《北京晚报》一篇关于反腐的“编者按”写得很精彩:交通局长的位子,曾是腐败高官“前仆后继”的“沃土”;房地产领域,又成腐败大案频发的“重灾区”。境外豪赌,让众多官员露出贪腐的马脚;“躲猫猫”事件,又让长期存在的牢头狱霸无处躲藏。人们惊叹一个街道官员动辄成百上千的收钱能力,网上流传耗资2000万盖起“史上最牛‘村办公大楼”……笔者还想补充一例,一位政协委员说,“央视大火”后,很多人并不表示同情,反而对央视“蛮横无理”的做法表示反感。“央视大火”一下子烧掉了这么多亿,怎么“两会”上没有一点声音呢?央视“大手笔”们,耗资几百亿,盖了那样一座让国人难以接受的“怪胎地标”,还“出手阔绰”地用100万元放焰火,酿成大祸后悄然无声,不能不说也是一种腐败。

“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业已成为国人企盼的一灵丹妙药。何谓“源头”?窃以为“源头”就是易于感染腐败病毒的人!按照政治经济学原理去寻觅,这个“人”,就是一部分利欲熏心的“守夜人”——体制内的公权力占有者。温家宝总理多次说“要建设一个廉洁的政府”,这虽算不上“雷人”的警语,却抓住了反腐倡廉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找到了滋生腐败的“源头”,是“仰望星空”找到的朴素真理,也是反腐倡廉的最高思想境界。试想,倘若官员自身“干干净净”,还有什么“重灾区”敢“前‘腐后继”呢?“两高”传出好消息:令人欣慰并充满希望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终于“落马”了!我国最高司法机关掀起廉政建设热潮,着力打造“干净司法”,从源头上控制“腐败污染”。找到了“源头”,再对症下“猛药”,就有康复的希望。

“防治腐败”莫如“预防腐败”,一字之别,却有不尽相同的意味。“刮骨疗毒”的勇气让人佩服,“治未病”防患未然的智慧令人信服。呼吁了多年的“阳光法案”——官员财产公示制度,为什么得不到积极的响应?不言而喻,最大的阻力还是出在“源头”——先肥起来的官员害怕“露富”。为什么有人最怕“人肉搜索”?因为搜出的灵魂腐朽见不得阳光。真正的无产者,“赤条条地走来,赤条条地离去”,还怕“家私”和“隐私”见阳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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