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丹荷
学者吴宓(1894-1978)曾多年主编持文化保守立场的《学衡》杂志,是白璧德新人文主义在中国的积极倡导者。在为人和为学方面,吴宓都堪称道德君子。不过,在婚姻恋爱方面,他却陷入了误区,为此心灵饱受煎熬,广遭非议,并严重影响了他的文化事业。
吴宓的受业弟子季羡林先生认为他是“既奇特又矛盾的人”,季羡林在回忆文章中写道:
雨僧先生是一个奇特的人,身上也有不少的矛盾。他古貌古心,同其他教授不一样,所以奇特。他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同其他教授不一样,所以奇特。别人写白话,写新诗,他偏写古文,写旧诗,所以奇特。他反对白话文,但又十分推崇用白话写成的《红楼梦》,所以矛盾。他看似严肃、古板,但又颇有恋爱的浪漫史,所以矛盾。他能同青年学生来往,但又凛然、严然,所以矛盾。〔1〕
吴宓晚年撰作的《吴宓自编年谱》(以下简称《年谱》)是了解他早年生平和家世背景的珍贵第一手资料。正如年谱的整理者吴学昭女士在后记中所说,这部《年谱》“有助于了解他的悲剧性格是在怎样的社会历史背景与家庭环境影响下形成的”。
从《年谱》中可见,吴宓的家庭和家风与陈寅恪的差别很大。吴宓出身陕西泾阳富商之家,幼年时期,除了祖母以外,他家上至正室,下至婢女,妇女们的地位普遍低下,命运普遍悲惨。吴宓襁褓丧母,他的父亲从不跟他谈及他的生母,生母的遗物毫无存留,甚至连名字也没有留下。继母来后,全家更是以谈及他的生母为禁戒。晚年吴宓曾在日记中写道:“回忆生世多年中行事,悔犹极多。生母李夫人之名讳、容像、性行,皆不获知,知由母之外家徐氏略闻一二,弥也伤怀已!”(1957年8月16日日记)
丧母后,吴宓由祖母监护抚养。祖母年轻即守寡,多年操持经营家业有方,然而,她晚年性情暴烈,虐待婢女,仇视大儿媳,在自己的两个儿子中,偏爱幼子。吴宓三岁那年,她自作主张将大儿之子吴宓过继给小儿子。自此,吴宓便有了两个父亲。吴宓亲近敬佩自己的嗣父(他的亲叔叔)吴仲旗,受其影响极深。时髦风流、外表迷人、小有才气的嗣父曾令幼年的吴宓极为倾倒崇拜,视之为人生楷模。吴宓晚年追忆自己童年时见到嗣父回乡省亲的情形:“父归来,行李辉煌,衣服丽都,雍容华贵、俊逸风流兼而有之,众皆钦羡,以为文明人显达者之标准、模范焉。”
不幸的是,从《年谱》中的有关记述可见,被母亲娇纵偏爱的吴仲旗风流浪荡,拈花惹草,挥霍无度,自私任性,责任心缺乏,是个典型的纨绔子弟。祖母将家业交到小儿子吴仲旗手中,“数年中,以本性豪纵,喜阔绰,取用吾家商号之资本金过多,致商号数家先后倒闭,欠债亏累,且至涉讼”。败家之后,面临诉讼官司,在母亲的支持下,吴仲旗甩手溜之大吉,让哥哥应付残局,自己则用剩余的家产,先到上海逍遥,后到日本游学。据《吴宓日记》记载,辛亥革命前,吴仲旗正在积极活动,花钱捐官。辛亥革命后,他很快混迹新政府之中。1913年,十九岁的吴宓正在清华念书,那段时期他的嗣父也因公久居北京,吴宓与他接触密切。吴宓记述嗣父到清华参观的情形:
父仲旗公早拟到清华学校游览。然迟至五月中某星期日始至。是日宓如约整备一切,在校盼候。至将近午饭时,忽接电话,云:父乘坐小汽车来,将到海甸,汽车忽坏。今在海甸休息,即将改乘人力车到校,云云。父旋偕一友至。先进午膳,饭后,略一游览,即复乘人力车去。宓按:父喜阔绰,重排场,而往往弄巧成拙,求荣反辱,此在其全部作官之历史及结局为然。而即在小事,亦有此类者。夫在当时之北京,即达官贵人,乘汽车者亦绝少。外国公使及其夫人,出门恒乘马车。
在京期间,吴仲旗与自己的上司、甘肃省都督赵惟熙的四个儿子“恒相聚,同游北里(笔者注:即一同嫖妓)。父为此中行家。故赵公甚不悦,每对人说:‘仲旗游荡无行,且把我的几个儿子都带坏了!”
早年祖母的影响和溺爱,造成了吴宓急躁易怒的性情。晚年在《年谱》中,吴宓对抚养他成人的祖母的严苛暴烈偏激性情作了反思,分析了自己急躁易怒的性格与祖母的关系。他也如实叙述了嗣父的种种不堪之事。如关于嗣父对待职守和金钱的态度,他叙述道:“父仲旗不但毫不重视自己之职务与责任,又不听从他人之批评与劝告,而且对经济银钱,毫无计划,有钱即浪用,且慨赐与其左右环绕奉承、陪伴游耍之人。又将公私款项之存于手中者,随意支用,不计将来如何归偿。更妄冀忽来意外之收入。”对于这样一位人格上颇为自我、风流浮泛、挥霍享乐、爱慕虚荣、“世俗及亲友毁之者多”的嗣父,吴宓却终身欣赏、推崇与赞美,以自己“深知且极佩仲旗公之学问、修养、道德、行宜”为荣。晚年,他不仅没能如同对祖母那样反思批判嗣父的人格缺陷,反而还在一如既往地赞美推崇嗣父,为其当年在官场上不善于营谋、“处处吃亏”而遗憾:“盖仲旗公以随时、顺境、自怡、自适为主,对人对事贵概不强求。自己亦不去奋力辛苦。既不肯干谒职位崇高之人,亦不屑商讨金钱货利之事,更不知、不能揣摩、顾虑、了解他人之心理。以为我只顾顺情、从理而行,便无不合。如此者,在名利竞争之场,只有坐受天然淘汰,而归于失败灭亡。”“宓平生最崇拜父仲旗公,在宓少年时期尤甚。然久后回思,总觉父做事皆不合实际,处处吃亏,所深为惋惜痛愤者矣。”
吴宓对嗣父的一味崇拜,与他的祖母对小儿子的一味溺爱纵容一样,都是盲目有害的。从《年谱》和《吴宓日记》中可见,除了略呈小惠、善于称引中国古典名言警句以自夸并炫耀渊博之外,读者完全看不到吴仲旗在德行方面的任何真实事迹,反而看到了一个大言不惭、言行背离的伪君子形象。例如,民国二年(1913)二月初,吴仲旗曾被袁世凯任命为凉州副都统(即驻防旗营之统兵官),“而仲旗公惟图及时行乐,毫无西归之意。迟至民国三年五月,方才到任”。因久不到任、滥用挥霍公款、玩忽职守以及目无上峰等原因,他到职后很快遭到拘押审查,历时近一年。这期间,吴仲旗想尽办法为自己开脱,他不断指示在北京的嗣子吴宓为他多方求情、找关系、走门路,甚至告诉吴宓可以为此辍学,以便专门为他的事情奔走;在拘禁期间,他受到优待,实际生活相当舒适,然而,这个自我中心的“父亲”在给嗣子的信中居然自夸道:“汝若因此废学,虽系万不得已,而父心滋戚。汝父因家国身世之感,悲愤填膺,所幸俯仰无愧,道力定坚,已了然于生死关头,故尚可自持。不然,似此横逆之遭,楚歌四面,其不狂且死者几希矣。”(1915年4月25日日记)
吴仲旗积极谋划让同乡的官场之士联名写信为自己开脱,此事一度受挫,他怨天尤人,明明是为自己而不平,却在给嗣子的信中以“国家”和“人民”的名义发泄私愤,俨然一个“忧国忧民”之士:“时至今日,民德堕落,人心已死,殆达极端。且往往现出一种乡原声口,误己误人。若许大兰州,盖无异青林黑塞间也。噫!人民如此,国家将谁与立?顾瞻大局,忧心如焚。一人一家之事,尚其小者已。”
嗣父在京期间,滥用公款,出手阔绰,吴宓对此极为欣赏感激。仿效嗣父的“慷慨豪爽”,他在清华求学时也大力资助同学,花销颇大。务实的生父劝诫儿子在用钱上要节约,吴宓觉得生父小气庸俗,十分不满,致使父子关系恶化。
吴宓生命中浪漫主义的一面,与吴仲旗的人格和言传身教大有关系。吴宓自幼爱读言情小说,酷爱《红楼梦》,并且入乎其内,设想自己就是“梦”中人物,常常深陷其境不能自拔。憧憬虚幻浪漫之爱,羡慕嗣父的风流时尚,致使文化上保守的吴宓后来在爱情和婚姻上持空虚浮泛的浪漫主义态度。吴宓为人严肃拘谨,偏偏由衷向往浪漫之爱,迷惑于美容饰、善交际的时髦女子,一次次被人利用,一生饱受理性与情感的剧烈冲突之苦。
他最敬爱的嗣父,本是风月场中的高手。晚年吴宓遗憾的竟仍是“独惜其未早以女子之心理及恋爱之技术教宓,致宓有多年的失误。盖仲旗公不但壮年在沪,涉及花柳场中,名妓争相求宠、致情,为人所艳羡。综其一生,无时、无地如在乡居丧、任女校校长,不受妇女尤其美而才者之欢迎”。不难看出,吴宓的“遗憾”正是他婚姻破裂、感情失败的重要原因,嗣父浅薄的拈花惹草被他当作“恋爱”,嗣父的风流韵事受到他的羡慕,他盲目欣赏嗣父在“恋爱”方面的所谓“技术”。嗣父在男女关系上给他的全是价值颠倒的负面影响,他却津津乐道,终身不悟。吴宓不能以理制情,总是情不自禁地被异性的容貌和服饰所吸引打动,一次次追求虚幻不实的所谓“爱情”。在离婚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吴宓迷失于女性外表的美艳,曾一度周旋、游移于数位女子之间,沉迷于一次次的恋爱活动。
青年时代的吴宓曾以道德楷模自我要求,他反对男女社交公开、婚姻自决和自由恋爱,曾不止一次在《学衡》杂志上撰文表明这个观点。如在《我的人生观》一文中,他抨击道:“世又有因一己所见他人之所妻之美,求纵其欲,乃大倡婚姻废弃、恋爱自由之教矣。即在彼诚心诚意,以为前后两事各无关系,而他人亦无并为一谈者,然冥冥之中害世不浅。若彼昔日能克己,则不致有是也。”〔2〕其实,吴宓内心热烈地渴望男女自由社交和浪漫爱情。他批评胡适通过文学作品鼓吹男女自由交往和婚姻自主,然而,提倡婚姻自主和恋爱自由的胡适反而理智地尊重了母亲为他包办的婚姻,终身对结发妻子尊重爱护,不离不弃,连在思想上激烈反对他的人,在这方面也没有话说。而经朋友介绍、自主择偶的吴宓却见异思迁,因为无法战胜自己的浪漫激情而跟毫无过错的发妻离异。离婚别恋事件使宣传古典人文主义、主张在感情上克己自律的吴宓自相矛盾,言行不一,遭受到广泛的批评非议。
无法抵御浪漫激情的诱惑,吴宓离弃了贤良敦厚的结发妻子陈心一,终身痴爱精明时尚、热衷于交际、颇有明星之风而并不真心爱他的毛彦文。杨绛女士的丈夫钱钟书先生也是吴宓的学生,他“对吴宓先生容易受愚弄不能理解,对吴先生的恋爱深不以为然,对他钟情的人(注:指毛彦文)尤其不满”,戏称毛彦文是super-annuated coquette,意即过期的、年龄过高的,或陈旧的“卖弄风情的女人”〔3〕。知情人普遍对毛彦文有所非议,学者毛子水与毛彦文同乡同族,自幼相熟,他“甚鄙视彦(注:即毛彦文)之为人”〔4〕,一再劝告吴宓不必对其痴情。恰如对待自己的嗣父,终其一生,吴宓不能客观理性看待毛彦文,视之为理想女性,对其一往情深,痴心不改,而贤淑宽厚的结发妻子陈心一却难以引发他的由衷爱恋。
“世俗及亲友毁之者多”的嗣父和知情者评价不佳的毛彦文是吴宓一生中最真挚热爱、最痴心付出、最甘愿为之当牛作马的两个人。这两个人虽然年龄性别不同,经历各异,在为人处世的风格和个性上则不乏类似之处。吴宓对嗣父的一味盲目崇拜与他对毛彦文的一味盲目痴迷十分相似,都反映出他理智上的盲点和情感上的误区。
吴宓其实与他所崇拜的嗣父并不是一类人,他的学问道德更是远非嗣父所及。吴宓为学勤奋,做事踏实,认真负责,生活节俭,待人慷慨,乐于助人,心地善良,真诚老实,堪称道德君子。吴宓称赞嗣父“相貌俊伟,举止风流,学问渊博,文章尔雅”,实则,除了相貌以外,无论是在学问上,还是在人品道德上,“玩主”似的嗣父与学者吴宓都相距遥远。
尽管浪漫多情,在男女交往上,吴宓始终注重精神情趣,然他不能以理制情,却能够以理制欲,严守道德,不乏君子之风。与嗣父迥异,他终生未涉足过烟花柳巷。他喜爱受过良好教育、才貌双全、擅长社交的女子,与女友交往时,总能慷慨付出,尊重对方。他与女士们的恋爱事件,大都止于精神层面,与他那不断寻花问柳、沉迷于声色场中的嗣父不可相提并论。他的学生、作家杨绛女士说他“老实得可怜”,“是一位最可欺的老师”,“他老是受利用,被剥削,上当受骗,吴先生又不是糊涂人,当然能看到世道人心和他的理想并不一致。可是他只是感慨而已,他还是坚持自己一贯的为人”〔5〕。他为之痴情数十年的毛彦文对他人品的评价是:
吴君是一位文人,心地善良,为人拘谨,有正义感,有浓厚的书生气而兼有几分浪漫气息。他离婚后对于前妻仍倍加关切,不仅负担她及他们女儿的生活费,传闻有时还去探望陈女士,他绝不是一个薄情者。〔6〕
吴宓富有同情心,乐于助人,作为名教授,他收入颇丰,钱财大都用于资助他人,自己的生活很简朴。他忠于职守,无论做事,还是做人,都极为认真,一丝不苟。
不同的家庭背景,致使文化政治立场相同的挚友陈寅恪和吴宓在婚姻恋爱观方面有明显的分歧。1928年,吴宓深陷婚外感情困扰难以自拔、想要解除婚姻之际,陈寅恪晓之以大义,严词忠告朋友要遵循道德和理性的指引,而不是盲从浪漫激情:“寅恪则谓无论如何错误失悔,对正式之妻不能脱离背弃或者丝毫蔑视,应严持道德,悬崖勒马,勿存他想。双妻制度,亦不可行。又谓宓此时已堕入情网,感情所激,理性全无,他日回想,所见必异。”(1928年11月27日日记)
吴宓无法战胜浪漫感情最终选择了离婚,陈寅恪并没有像其他朋友那样对他严加谴责,而是能够理解同情挚友。他认为,对于无法战胜自己激情的吴宓而言,离婚确是比较健康的解决办法。《吴宓日记》1930年4月22日记录:
(寅恪)谓昔在美国初识宓时,即知宓本性浪漫,惟为旧礼教旧道德之学说所拘系,感情不得发抒,积久濒于破裂。犹壶水受热而沸腾,揭盖以出汽,比之任壶炸裂,殊为胜过。彼谓宓近来性行骤变者,实未知宓者也云云。
虚幻肤浅的浪漫主义导致了吴宓的婚姻和爱情悲剧,消磨了他的意志,影响了他的文化事业。对此,吴宓作过多次反思和自我批判,晚年尤其如此。比如,1955年6月11日他在日记中反省自己:
宓觉往昔行事多非,一生全归自误。盖宓本当专力于学问读书著述,而乃久久费时、费力、费财、费心于诸多庸俗男女之交际周旋中,可悲孰甚。此巨大牺牲之结果,所成之日记,以太重个人之经验,主观之写实,虽细读之不无趣味,可俾史料与谈助,然其全部只是一愚人之感情生活史,庸俗愚暗,可笑可怜。
再比如,1959年12月27日,他在日记中自责:
近值岁暮,静思宓平生行事,殊多悔恨自责。最要者,宓当坚苦不懈,专心编撰《学衡》,尽力维持其久久出版,且内容充实,立场明白而坚定。至1937年停刊,可出至一百五十或一百八十期。清华研究院主任及《大公报·文学副刊》。均可不担任。在生活上则应与心一和好,决不离婚,对彦可以深挚之情向之。但自己不求婚表爱。效李宜之与赵紫宸两兄。若已经作到离婚求爱,则1930年或1931年与彦在欧美结婚。即回国后,迟至1934年秋,更应与彦结婚,不应走入空虚浪漫,惟情自适,而毁灭自己精力、时光、名誉、金钱之一路。……总之,宓乃一极庸俗、渺小、平凡之人。今虽犹生存,实无异于死。即不死而久活,亦无益于人,无益于己。总观我六十六年之生涯,悔恨何如!
客观深入了解吴宓的家庭和身世,有助于研究者同情地理解他生命中浪漫主义的一面。
(《吴宓自编年谱》,三联书店1995年版)
注释:
〔1〕〔6〕《追忆吴宓》,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10、38~39页。
〔2〕《学衡》,1923年4月第十六期。
〔3〕〔5〕《多维视野中的吴宓》,重庆出版社2001年版,第14、13~14页。
〔4〕《吴宓诗集》,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35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