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 涛
摘要:“网络流行音乐”概念的模糊与多义,直接影响了对网络流行音乐本体更深入的研究。文章提出网络流行音乐的6 种文化特征,并在此认识基础上对“网络流行音乐”作新的属性界定,以促进这一领域研究的深入。
关键词:网络流行音乐;文化特征;属性界定
自从电脑和互联网进入大众日常生活后,流行音乐就与互联网交织在一起,一方面利用互联网进行传播,另一方面也衍生出了新的流行音乐产物——“网络流行音乐”。然而“网络流行音乐”这个称呼在实际应用中往往被“网络音乐”和“网络歌曲”所取代,但这些名称所表达的含义各有侧重,且不能准确的表现出这种新兴流行音乐形式的含义。那么什么是网络流行音乐?网络流行音乐又具有哪些特征呢?
一、网络流行音乐的文化特征分析
笔者在对网络流行音乐发展脉络梳理等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在此提出网络流行音乐的6种特征,以求对网络流行音乐形成一个全面整体的认识,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网络流行音乐的属性界定。这6种特征分别是:
(一)对先进科技的高度依赖
网络流行音乐是在当今电脑科技和网络技术高速发展的背景下诞生的产物,它的成长和发展与高科技的不断进步紧密相连。首先,网络流行音乐的创作通常是在电脑操作下完成的,对于电脑硬件设备和软件技术有很高的要求。其次,從软件方面,先进的编曲软件及音乐输出格式层出不穷,创作者会利用这些不断完善和提高的软件技术来简便高效的完成音乐创作。由此可见,网络流行音乐的创作过程是非常依赖先进科技成果的。另外,网络流行音乐的传播也需要利用先进科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带宽的不断扩展、各种网站数量的增长都使得网络流行音乐能迅速、便捷、多渠道的传播。所以,先进科技的发展是网络流行音乐存在的基础。
(二)作品形式和内容的新颖性、丰富性及时效性
网络流行音乐具有强烈的求新求变特性。从作曲的角度来讲,网络流行音乐的曲风充满了多变和新奇,创作者经常会运用多种音乐元素和各种新奇的音响效果,将很多看起来格格不入的元素组合在一起来创作网络流行音乐。还有些作品将多首已有的歌曲组合在一起形成新的作品,这些创意都十分独到,充满新鲜感。当然,很多技巧都曾经出现在其他流行音乐的创作或表演中,但这种创意的成果无论是在作品数量还是新奇程度上,都在网络流行音乐中表现的尤为突出。
另外,以往其他形式的流行音乐作品更多的表现为非主流意识形态的作品,更擅长表现爱情等题材。而网络流行音乐的内容则涵盖丰富,既有表现民族情结的,也有表现个人情感的作品。根据个人掌握的资料来看,网络流行歌曲更擅长表现轻松幽默的作品题材,以娱乐消遣为主要风格特征。
同时,网络流行音乐作品充满时效性,总与社会重大时事事件紧密联系。经常在社会特定条件下产生出相当数量的以时政为背景的作品,弘扬或揭露社会现实,且具有速度快,语言犀利,感染力强的特点,这些特点是其他流行音乐形式所不具备的。
(三)非商品性
大多数流行音乐形式都具有商品性的本质特征,而网络流行音乐在这一点上则恰恰相反。原始的网络流行音乐形式与其他流行音乐形式相比,淡化了金钱和利益,取而代之的是单纯的音乐动机和几乎无成本的传播接收通道。网络流行音乐的创作者不用考虑商业市场需求,只需考虑单纯的音乐理想;不需计算物质回报,只需考虑歌曲是否能收到陌生欣赏者的认可。而传播过程中,欣赏者也不需要付出高额的费用,只需简单地点击就可以获得高品质的音乐资源。
当然,随着唱片公司开始将眼光投向互联网,互联网上越来越多的流行音乐开始通过唱片公司的运作来获取经济利益,但这些流行音乐不应该属于纯粹的网络流行音乐,它们只能算其他流行音乐形式在互联网中开辟出的新道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随着社会和时代的不断发展,网络流行音乐属性中一些特征的外延也会随之发生改变。
(四)虚拟的音乐载体
流行音乐产品在市场上流通,一般必须采用有形的实体介质,通过出售磁带、CD、DVD等产品,以达到传播的目的。而网络流行音乐的传播是通过一种无形、虚拟的音乐介质在互联网中传播,这种虚拟的介质就是指通过数字编码构成音乐文件体,并通过网络虚拟传输完成音乐的传播流通,整个过程都无需实体产品存在。虽然网络流行音乐作品在后期也可以被制作成磁带等实体产品在商店出售,但它传播的主要渠道仍是互联网。
(五)受众群体的“复合性”亚文化特征
亚文化又称集体文化或副文化,指与主文化相对应的那些非主流的、局部的文化现象,指在主文化或综合文化的背景下,属于某一区域或某个集体所特有的观念和生活方式。网络流行音乐的亚文化特征相比整个流行音乐而言,其范围相对缩小且有新的涵盖元素。首先,网络流行音乐从属于流行音乐的范畴,所以其受众群体主要集中在以青少年为主的亚文化群体。其次,从技术角度来讲,网络流行音乐的受众群体虽然集中在青少年人群中,但由于有电脑硬件及上网操作技术的要求限制,使得并不是所有的流行音乐欣赏群体都具备接受网络流行音乐的条件,要成为网络流行音乐的受众必须也要具备一定程度的经济和技术条件。所以网络流行音乐的受众群体不是单一的亚文化群体,而是存在着“复合型”亚文化群体的特征。
(六)传播的特殊性
网络流行音乐相比其他形式的流行音乐,其传播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传播环节的简化。以往的流行音乐制品从制作完成到市场发售流通,需要经过较长的过程,要经过复制生产和宣传造势才择日发售。欣赏者如要欣赏到音乐,还需要到特定的地点购买,这使得音乐的传播需要相对漫长的时间才能达到一定的社会影响力。而网络流行音乐不需要包装过程,音乐成品只要通过简单且快速的技术手段,短短几秒钟就可以上传至网络,完成发行过程。而音乐一旦受到肯定,会迅速地在各种网络空间传播,使不同地区、不同国家的欣赏者迅速地接收到音乐。正是由于传播环节的简化,使得网络流行音乐的传播速度在“上传”、“下载”阶段表现出前所未有的提升。
2.传播自由通畅。其他形式流行音乐的传播是有一定限制性的,需要多重环节的把关。既要考虑市场因素,还要考虑道德因素、社会影响等多方面。而网络流行音乐主要流通传播于互联网中,由于互联网的 “网络守关人”制度不健全和信息发布的分散性,使得审查网络流行音乐环节大大减少,网络流行音乐可以通畅自由的在网络中传播。虽然这样的一种传播方式有可能造成个别低俗的网络流行音乐得以传播,并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但自由通畅的特征仍是网络流行音乐传播的特殊性之一。
二、网络流行音乐的属性
基于以上对于网络流行音乐特征的总结,笔者认为可以为网络流行音乐做出以下界定:
网络流行音乐指的是创作和初次传播借助于互联网,并以网互联网做为主要传播途径流行起来的流行音乐形式,这种音乐的创作和传播具有明显的非商品性,不受利益的驱使,且整个过程对先进科技成果高度依赖;在传播过程中,以虚拟的音乐介质交互传递,整个传播环节大大简化,自由通畅;作品形式和内容新颖、丰富,在以娱乐为主的同时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和时代感;其受众群体有明显的“复合型”亚文化特征。
必须要说明的是,以上的界定是对网络流行音乐狭义上的定义。广义上的网络流行音乐也可以理解为所有在互联网络中存在或传播的流行音乐。另外,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和流行音乐商业化进程的不断深入,网络流行音乐属性的外延也会随之发生不断的变化,网络流行音乐与一般流行音乐的空间界限定也会越来越不明显,但笔者坚信网络流行音乐作为一种独特的流行音乐形式是不会被同化甚至消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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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佘涛,男,河南大学艺术学院2006届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当代流行音乐。